婚后出轨负法律责任吗/婚姻中嫖娼算不算出轨,能不能作为离婚的证据

导读:
在我们普遍的观念里,夫妻一方出轨或者有外遇的,属于法律规定的“有过错一方”,因此另一方可以以此要求离婚和赔偿。但是在实际的操作中,我们会发现法院似乎并不会以此支持无过错一方的请求,那么这是为什么呢?
一方出轨,另一方应该怎么办
我们先来看一下法律规定。
《婚姻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第三十二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第四十六条规定:“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根据法条规定我们可以发现,离婚的法定事由和损害赔偿金请求权的前提是:“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并且在司法实践中,这个“同居”是一种持续行为,简单地住一两天,或者偶尔见一面,去酒店住一晚并不构成同居,同居必须是持续、稳定地一起居住一段时间,这个时间通常以月、季度、年为计量单位。因此在实践中,很少有伴侣能够持续公开地离家数月,并且即便伴侣离家与他人居住,负有举证责任的另一方也是很难拿出证据证明伴侣离家的这段日子是持续地和小三共同居住的。
外遇并不一定导致离婚
另外,我们常说的出轨一方净身出户也是很难实现的,除非对方主动不拿一分钱离婚,因为我国婚姻法中规定,婚后的财产由夫妻二人共同所有,如无特殊情况,夫妻共同财产应该平均分配。因此在此种情况下,即便另一方有出轨、家暴的过错,也很难要求对方净身出户,只能要求一定的损害赔偿金。
当然如果双方在婚前自愿签订了协议,协议约定,一方出轨、家暴、赌博或者有其他过程必须净身出户的,这种协议一般是可以得到法院支持的。但是要把协议拟定的专业清晰无争议。比如,“出轨”的认定:出轨同性算不算出轨,嫖娼、一夜情算不算出轨等等。如果约定不清楚的,在司法实践中很难要求对方净身出户。
当一方转账的,如果属于赠予,一定要在转账时备注上“自愿赠与,无需返还”的字样,否则分手或者离婚后,对方有权要求返还。
谈恋爱、结婚要做好“先小人、后君子”的处理,财产的约定一定要清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