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起诉离婚,均不愿抚养孩子,法院会怎么判?

导读:
夫妻起诉离婚时都不想要孩子
会考虑什么因素?
离婚案件当中,在考虑孩子最终判给谁这一问题时,法院一般会考虑到孩子的年龄、性别、平时与谁生活在一起、父母双方的工作情况、收入情况、身体情况,是否自愿抚养等,作出综合评价,作出最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判决。
根据法律规定,2岁以下的孩子一般由女方抚养;2-8岁的孩子,根据具体情况,作出最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判决;8岁以上的,将征求孩子的个人意愿进行考虑。
为什么不剥夺父母的
监护权和抚养权?
有人评论认为,如果夫妻双方都不愿意抚养孩子,即使不判离婚,将孩子硬塞在他们手中,对孩子也并没有好处,应剥夺夫妻二人的抚养权、监护权,将孩子交给福利院或为孩子寻找有愿意收留的家庭,这样更利于孩子的成长。
其实,子女抚养问题,首要的责任人是其父母,应通过法规、政策引导父母承担起抚养子女的责任。《民法典》规定,只有孤儿、查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时,该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也就是说并未规定父母双方均不愿抚养子女时,该子女可被收养。儿童福利和收养中心一般收养的是弃婴,而弃婴的父母双方有涉嫌触犯遗弃罪,可能面临刑事责任。
法官说法
类似本案中双方均拒绝抚养子女的离婚诉讼中,无论是原告还是被告,都应从离婚对未成年子女造成的伤害中汲取教训,而不应该只为自己的私利和一味地强调自己的客观困难,利用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推脱家庭责任和社会责任。双方应该转变思想观念,反思自己的行为,着重致力于夫妻感情的修复或者在夫妻关系确实无法维系时,为未成年子女提供优于现状的生活学习环境,真正为未成年子女的健康成长着想,最终妥善解决目前存在的纠纷和矛盾。
因此,本案中,虽然原告起诉要求与被告离婚,但基于未成年利益最大化保护原则和家事审判理念,对原、被告的此种行为不应提倡和鼓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一、二款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七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依法对未成年人承担监护职责。国家采取措施指导、支持、帮助和监督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
第二十四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离婚时,应当妥善处理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探望、财产等事宜,听取有表达意愿能力未成年人的意见。不得以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等方式争夺抚养权。
夫妻都想离却不判离
对于法院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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