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离婚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姚平婚姻家事律师 2022.12.056人收看
导读:
准许离婚的条件?

一、准许离婚的条件?

1、协议离婚。只要满足协议离婚的条件,就可以被准予离婚并登记离婚。适用一个月离婚冷静期规定。双方共同到民政部门办理登记,等待30天后,双方再次共同到民政部门领取离婚证。

2、诉讼离婚。到法院起诉离婚,法院进行调解,调解成功,撤回离婚诉讼或调解离婚,发给调解书等同于离婚证使用。若是经法院审理确定夫妻感情破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确定是否属于“夫妻感情破裂”。具体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一)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

(六)判决不准离婚,分居满一年后,再次起诉离婚。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二、诉讼离婚时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呢?

在诉讼离婚时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离婚起诉状。

2.夫妻婚姻关系的证明:结婚证原件、民政局婚姻登记证明。

3.原告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者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被告身份证复印件。

4.孩子的出生证或户口本。

5.夫妻共同财产清单。银行账户、房产、车等动产或不动产的名称、规格、件数、价值等方面的内容。

三、夫妻离婚孩子抚养权怎么判?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1.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2.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3.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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