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索赔过了时效_工伤赔偿的时限

导读:
在发生事故收到伤害时,职工也好,用人单位也好,都要在有限的时期内申请工伤赔偿,有些不良企业会拖延时间,直到难以认定工伤。所以,职工们自己应该了解工伤赔偿的时效。
工伤赔偿不应设时效,只要有合理的实事求是的工伤鉴定即可获得相应赔偿。若设有时效对那些不知情或故意隐瞒实情拖延时间的工伤对象维权非常不利。
【时效一】:申请工伤认定时效
在发生事故之日或者被诊断为职业病之日起,30天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有特殊,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时效二】: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时效
经认定为因工受伤后,紧接着的就是要确定伤残程度。
第一、是初次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一般,60日内会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第二、如果对鉴定结论不服,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第三、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结果,直接影响到工伤职工的待遇赔偿,所以用人单λ和职工都必须把握好初鉴和复鉴的时效。
【时效三】:申请工伤待遇赔偿时效
1、和工伤认定一样,30日内。如用人单位在依法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在此期间发生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因此,需提醒参保的用人单位切莫小视工伤认定30日的时效。
2、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因种种原因不能及时支付工伤待遇劳动争议而引起的纠纷,其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该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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