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可以寻求其它的证据予以佐证,比如购买的材料的发票、运输单据、雇佣的施工人员的证言、报批的文件等等。有了相关证据,就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支付工程款。
  • 欠工程款不给找人民法院起诉解决。拖欠工程款是指在建设工程中,发包方不按合同或结算报告支付工程款,导致拖欠承包方工程款,而承包方又拖欠分包商等一系列债务。
  • 法院对管辖权异议的处理是应在收到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后,认真进行审查。经审查后,如果认为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或者裁定驳回起诉;如果认为异议不能成立的,应裁定驳回异议。裁定需要送达双方当事人。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在10日内提出上诉。
  • 建筑工程安全事故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根据建筑工程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在施工现场采取维护安全、防范危险、预防火灾等措施,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 建议搜集欠付工程款的证据,去法院起诉。若证据欠缺,可以先与总承包商协商,达成工程款结算依据,然后起诉。
  • 起诉不可以异地起诉。一般是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是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 法院没有管辖权,诉讼后可以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对本院没有管辖权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坚持起诉的,裁定不予受理。立案后发现本院没有管辖权的,应当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 可以起诉。 《民法总则》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 工伤两年了是可以起诉的。但是结局就是社保劳动仲裁、法院判决均会以超过法定时效而裁定、判决败诉的。
  • 按合同的结算条款对已经完成的部分进行结算,如果有包干的措施费,比如外脚手架使用费,可按实际完成比例折算。建设工程合同价款的确定一般有三种方式,一是固定总价;二是固定单价;三是可调价格。
  • 关于对方不给工程款的起诉,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第一,准确选择被告。在提起诉讼时,选择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方式的任何当事人,包括一人或几人作为被告或共同被告均可,选择的首要标准或前提条件是具有支付能力。第二,证据资料必须充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因为周期长、投资大,大多数为隐蔽工程及专业性强等原因,合同法律关系比较复杂,而且纠纷一旦产生,业主方常以质量、工期等进行反索赔抗辩,更加增加了诉讼的难度,所以我们在诉讼前必须花最大的精力收集、整理、分析证据资料。第三,准确合理的诉讼请求。第四,诉讼请求的范围。司法实践中当事人在提起诉讼时,诉讼请求仅为工程款或利息,再加案件诉讼费,很少提及违约金、律师费、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在诉讼案件中,只要当事人能够举证,法院是会支持这些费用的。
  • 拖欠工程款,属于普通民事纠纷,只能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可以去工程所在地或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管辖法院应该是区或者县人民法院;拖欠工程款属于民事纠纷,清欠办只负责农民工工资,所以应该在应付工程款之日起两年内到法院起诉。
  • 不能。 1.工程合同纠纷,属于专属管辖的案件,只能在工程所在地的法院起诉,不能在异地起诉。 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
  • 不管工程款是否结算,如果希望通过诉讼方式解决,首先就是要却确认双方存在发包承包关系,承包人完成了一定的工程量并质量合格,依法应当获得工程款。如果有建设工程合同,就按照合同的约定计算出应得到的工程款,向法院提交相关证据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