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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子女抚养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第二条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第三条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第五条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总之就是看孩子由谁来抚养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离婚有两个孩子,法院判决的话一般会一人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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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1、首先建议在房产未分割之前不要办理离婚手续,因为即使离婚有财产分割协议都难以执行,特备是当事人仍居住此房产时,是无法强制执行的。2、建议在婚内将房屋贷款还清,解除房产银行质押,获取房屋全部产权后进行分割,但是丈夫共同还款部分可以让丈夫以私人借贷,形成夫妻双方共同债务的事实,最后进行离婚财产分割,共同。3、建议如果能过下去尽量过去下去,毕竟夫妻一场,其次你们的房产有贷款还分割,离婚后无论男女生活都会很艰难,祝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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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住房如果是领取结婚证之后购买,不管房产证登记人是夫妻哪一方,在没有事先特殊书面约定前提,住房产权属于夫妻婚后共有财产,离婚时需夫妻协议分割住房产权。父母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主张,父母可以要求小夫妻分割完毕住房产权之后,一起协议偿还父母出资款。《婚姻法》规定: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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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不用担心,房产证上有自己的名字,当然好。如果只有一方的名字,在判定是否共有财产时,法律是要看购买时间的。如果你们现在并不准备离婚,那么有几条你要做的:1、到当地房管局,申请增加一个共有者的名字;(需要你丈夫配合)2、在当地房产局,了解一下,是否可以针对你们的情况,要求该房不能在没有你的签字的情况下销售;3、你自己要复印好房产证、按揭证件、银行资料等(最好扫描),以防万一你丈夫私自处理房产,你没有相关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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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导致中年夫妻离婚的主要原因一般有以下几点:1感情转移或用情不专,2喜新厌旧,3感情长期不和,4性生活长期不协调,5夫妻互不信任,6缺乏沟通与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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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离婚财产分割方法1.如果夫妻有财产约定,约定优先法定,按约定分割。2.财产分割原则上一人一半,但以下情况例外:无过错方可要求过错方支付损害赔偿金;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的,可以少分或不分财产;为家庭付出较多的一方可要求家务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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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说白了就是一个需要夫妻同意才能转让抵押等等,另外一个50%就可单独转让或抵押。区别:第一,在共同共有中,只有当共同共有关系终止时,才能对共有财产进行分割并确定各共有人的份额。比如夫妻共有财产就是共同共有财产,只有当夫妻离婚以后,才能对夫妻共有财产分割;而在按份共有中,按份共有财产的每个共有人都有权利要求将自己的份额分出或者转让,但是在出售时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第二,共同共有是不确定份额的共有,各个共有人对共同财产是享有同等权利的,承担同等的义务;而按份共有中的共有人按照各自的财产份额,对共有财产享有权利以及承担义务。比方说按份共有人可以以自己的份额进行抵押,而共同共有人如果进行抵押的话就必须经过全体共有人的同意。第三,在对外的关系中,如果按份共有入侵犯了他人的权利,如果义务是可分的,则共有人只按照自己的应有部分对第三人承担义务,承担按份责任。例如,可分割的共有物的交付义务,共有人只能就自己的应有部分的比例对第三人负责。而如果义务是不可分的,则共有人应当对第三人承担连带责任,例如,共有物所产生的共同侵权赔偿义务等。而如果是共同共有人,则不存在按份负责之说,应当一律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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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1.属夫妻共有财产,首先应将房产平分夫妻各占一半,未去世一方拿去一半后,剩下一半发生继承,配偶和自己亲生的孩子是当然的第一顺序继承人,至于继子女,如果子女属未成年子女,与继父母共同生活受到抚养,形成受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关系,亦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继父母的财产;举例:房屋价值100万,分割夫妻财产平分后只有50万可以继承,若有受抚养教育关系的继子女关系存在,则配偶、两位子女各占50万的1/3;若未形成上述继子女关系,则配偶与亲生子女各占50万的1/2,继子女不享有继承权。2.要看房产是夫妻婚前还是婚后财产,若为再婚后的房产,则属共有财产,继承顺序与1同,若为婚前财产,则属个人财产,则不需要经过平分直接发生继承,后面的继承顺序与1同。举例:房屋价值100万,若为婚前财产,(1)且形成受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关系,则配偶、两子女各占100万的1/3;(2)若未形成受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关系,则配偶与亲生子女各占100万的1/2。另外应注意:第一顺序继承人除了配偶、子女外,还包括自己的亲生父母(不包括配偶的父母),所以如果去世一方还有父母的话,还要将父母算入应继承份额内平均分。另外,如果已成年或虽未成年但未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对继父母也尽了赡养照顾义务的,也可以适当分得部分遗产。不知道这样解释您是否能理解,呵呵,表达得有些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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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尚未还清贷款的按揭房产离婚时能分割。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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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诉讼离婚手续办理流程:1、聘请专业律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注意事项: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条件法院才会予以受理: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个人;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有被告且明确;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2、人民法院审理。一般情况法院会对案例进行审查,7天内立案,立案后5日内将诉讼状副本送达给被告。立案后首先法院会对当事人双方调节,调节不成开庭审理。3、判决。根据庭审情况,人民法院会对当事人进行再度调解,再次调解如果还未达成一致,法院则进行宣判。起诉离婚注意事项:一、对方“不睬”法院传票怎么办?很过当事人在诉前与对方谈及离婚时,对方态度恶劣,甚至扬言,你起诉了我也不接传票,我也不到庭,就是让你离不成!其实,您大可不必担心。我们经常会遇到这样的案例,但最终“不睬”法院传票的寥寥无几。为什么呢?虽然现在上海法院审理离婚案件,通常是打电话或寄信让当事人来取,但如果遇到拒不配合的当事人,法院仍会派员送达。即使当事人拒签,法院仍可依法采用留置送达,只是手续麻烦了一些而已。如果当事人一方接到了法院传票,基本上都会到庭的,不然法院可能会缺席判决,可能会作出对拒不到庭一方不利的判决。为了使自己的“权益”不受损失,当事人自然不会缺席自找麻烦的。二、对方隐匿财产怎么办?一旦对方接到了法院传票,很多当事人担心对方开始隐匿家庭共同财产,其实这个担心并不是多余的,几乎60%以上的案件都会涉及到一方涉嫌隐匿财产的情况。因此,防止对方隐匿财产,应当提前准备。比如,在起诉前,就将家庭共同财产的发票收集好,或请朋友做见证证言,兼采用影像取证技术。另外,对于银行存款、股票等,可以在起诉同时申请法院调查或律师出具调查令调查,一旦查出财产下落,可以视情况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等。三、对方造假“债务”怎么办?造“假债务”也是离婚案件中常见的问题;。比如,原先父母赠与购房款,现在补写一张“欠条”企图变成借贷关系;自己股市中的钱说是替他人炒股的资金;甚至直接找亲朋伪造欠条。担心对方造假,是离婚诉讼中当事人最大的顾虑之一。其实,您也不必过于担心。法院有一定的诉讼规则,“造假”也并不是那么容易得逞。目前,理论界普遍的观点是,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中,不宜直接对债务问题进行处理。法院通常的作法是,如果一方当事人对债务不予认可,通常对债务不予实质审理,而是建议债权。一、收费标准:1,是否能赢官司,要看你的请求是否有事实及法律依据。2,律师费按照案件不同,费用要看你与律师约定好一审及二审的收费标准,有的律师是全包的,有的律师是按阶段收费的不同,有的是你胜诉后再支付律师费。同时要按照司法厅的律师收费办法收费。一般来讲,不涉及财产的案件一审律师费3000元左右。有财产纠纷的,视案情可能还要按财产数来支付一定比例的律师费,最终的律师费你可以与律师确定。二、法院收取离婚案件的标准:若无财产纠纷,法院会收300左右诉讼费。若有财产,超过20万以上的财产部分按0.5%收取。诉讼费可以由败诉方支付或最后由双方协商确定。三、起诉离婚律师费多少:律师费用没有明确的标准,具体会根据工作内容、工作时间、职业素养、经济状况等由双方协商确定;北京律师收费相对比较高,但律师之间收费差异也不小,有的律师一个离婚案件一审收费二、三千元,有的却能达到一、二万元甚至更多。如果案件财产争议金额不大,目前北京打婚姻官司收费的中等价位一般在五、六千元左右。至于请知名律师或业务水平高的律师代理,则可能在二万元以上收费。某律师事务所目前参照下面有两种方式收费:其一,以一个数额起价,再根据争议财产超过一定金额的情况加收一定费用。比如,某律师的收费标准是五千元起价,就是说不论案件争议金额再小,或没有争议共同财产,起价的收费额就是五千元;如果争议财产超过了五十万元,超出部分还要加收一定比例如1%或2%的费用。某律师事务所是根据不等的争议额超额累进。总之,是夫妻财产越多,律师收费金额可能就会越高。其二,部份风险代理。为了激励律师工作的积极性,双方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往往先由当事人支付一定金额的启动费用(如五千元左右),而后在执行回来的财产中提取一定比例(一般为10-20%)的报酬。这种收费方法一般适用于争议焦点在于财产分割的案件,这种案件的难度在于共同财产的取证或执行,需要律师做大量调查取证、申请执行等工作。所以,如果你对律师费还要更多的了解,比如,律师费里面还有风险代理的费用,还有根据数额的起价,还有法庭辩论与各种各样不同的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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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即使存在女方一方名下,也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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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要先问问对方,为什么要跟我离婚?然后看能不能调解一下?实在过不下去了,再讨论孩子和财产的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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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法院不可以强制执行抵押我家的房子离婚协议里写明房屋给你妈,虽然没有公证,但是也有法律效力的。离婚协议应当具体区分成立和生效,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完全自愿的前提条件下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思所签订的离婚协议,从签字之日起成立;但是,离婚是要式法律行为,必须经过法定程序履行离婚登记手续,离婚才能完成,因此,只有经过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的离婚协议,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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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起诉离婚,法院一般是不核查双方财产的。如果对方向法院提出你转移了夫妻共有财产,并提供核查线索,如果涉及金额庞大,或相关影响重大的,这个法院会去查证。对方不提请核查你财产,或对方请求不合理,法院不会查的。转过来说,你如能证明财产是你个人创造的,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这个也不必隐瞒财产吧。这事关键还是看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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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2021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实施五周年,我国民法典也将禁止家庭暴力,作为婚姻家庭的禁止性规定明确写入对于这项规定,应如何理解?先来看具体案例庞某(女)与李某(男)于2008年8月28日登记结婚,双方均系再婚。庞某诉称,双方婚后经常因琐事发生争吵,李某即随手殴打庞某,打砸家中物品,并把庞某赶出家门,再将家门反锁,致使庞某在深夜无家可归,流浪街头。后庞某起诉要求与李某离婚,并分得婚内购买的房屋70%的份额,同时主张李某因家暴赔偿其精神损失10万元。李某辩称,同意离婚,要求平均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不同意赔偿精神损失费。遭遇家暴离婚时财产究竟该怎样分割?类似案件如何判决?01因家暴离婚,对施暴方可酌情少分财产民法典首次规定了离婚分割财产中“照顾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对于家暴施暴方,在离婚财产分割上,法院可以根据个案的具体情况,酌定对施暴方予以少分财产,以此惩戒施暴者。例如,在上述案件中,法院判决准予双方离婚,并根据在案证据认定李某构成家庭暴力,判决庞某分得60%房产份额,李某分得40%房产份额。那么少分的依据是什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法官何锐表示:主要根据家庭暴力具体情节所造成的后果、夫妻共同财产的具体状况以及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综合考虑。02因家暴离婚,受害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除了施暴方少分财产,在离婚纠纷中,家暴受害方还可以主张损害赔偿。根据民法典规定,对于因过错行为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还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物质损害赔偿指的是家暴行为产生的医疗费、护理费等,精神损害赔偿则指对受害方造成的精神上的损害,通过给予抚慰金的形式进行救济。关于精神损害赔偿金的具体数额,由法院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过错方的侵害程度等因素综合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