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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爸妈离婚孩子的抚养权一般都是自己商量来定,但在商量不通时时根据爸妈的工资收入来定的,看是否有能力来抚养孩子,大家都有能力的话孩子还小的话应该给母亲来抚养,小孩大一点了也可以根据小孩的意愿来决定,主要是为了更好的一个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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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1、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据此,我认为法院受理你离婚的可能小。2、根据有关司法解释,2岁以下一般由母亲抚养。3、夫妻关系解除,不影响父母子女关系。如孩子由一方抚养,另一方应给抚养费。但双方可以协商由一方负担全部并经法院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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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可以这样理解婚姻法中抚养权的判决:1,孩子<2周岁时,一般跟随母亲。2,孩子在2~10周岁期间,一般根据性别判决,即男孩跟男方,女孩跟女方。3,孩子在10周岁以上的,一般先征求孩子意愿,孩子没有明确意愿的,再按照性别判决。但是,抚养权的问题较为复杂,上面说的“一般”指的是双方在各方面条件都旗鼓相当,也都没有不利于孩子成长的问题的情况下。抚养权如何判决,和以下这些因素有关:1,夫妻双方抚养意愿:也就是说还是会尊重意愿,如果一方不要另外一方坚决要,那法院是会尊重的。除非是两方没有达成协议,才会判决。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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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钱直接给小孩算是给抚养费吗?这是不对的,因为把钱自己给小孩小孩太小不会管理,把孩子把抚养费给直接监管孩子的人,让监管孩子的人照顾孩子用在孩子身上学习吃饭长身体等等各方面。只有这个呀,只有这个只有这样,才能把钱好好的用在孩子的抚养身上,孩子能够得到真心的帮助,能够得到好的教育能够得到好的环境,并且孩子知道给抚养费的人将来要报答,他将来要孝顺他将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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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因婚前患过精神病或因家族有精神病遗传患精神病,不论是否隐瞒,均不是准予或不准予离婚的理由。离婚是“感情确已破裂”的原因是由配偶患有精神病所致,离婚的理由是可以成立的。因配偶患有精神病而提起离婚诉讼的,应首先解决好精神病病人的监护人、生活起居等问题,绝不能因离婚而造成社会的不稳定。离婚,是处理解决夫妻身份问题,必须由本人亲自进行,其他人是不能代为行使的,但是,因精神病人的特殊情况,也应当尊重其权利,如果是间歇性精神病,应当在其精神正常的时间进行诉讼,如果是无诉讼能力或者是限制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应由其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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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事业单位职工离婚孩子的抚养费总收入的20-30%。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1)子女的实际需要。(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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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离婚案调解不成一般多久开庭在法律上并没有统一规定,案件越复杂的所需要的时间越长,但是对于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审理期限,我国《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离婚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离婚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由此可见,当事人起诉离婚后,如果适用简易程序,必然在三个月内开庭;适用普通程序,要在六个月内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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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1、双方单纯以感情不和提起离婚诉讼,法院难以在首次起诉的时候,就判决准予离婚法律的渊源是社会道德,我国古代就有“宁拆10座庙,不破一门婚”的谚语,因此,法院应当会给予坚持离婚一方,充分的时间考虑作出离婚的人生重大决定。坚持离婚一方如果在收到不准离婚判决半年后,再次提起离婚,法院会认为双方感情却已破裂而准予离婚。而单纯以感情不和提起离婚,不是任何一方多分或取得全部共同财产的法定事由。在双方都没有重婚、有配偶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遗弃或虐待家庭成员的情形下,要求补偿,没有法律依据共同财产的分割以适当照顾女方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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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离婚时将共同还贷的钱分割清楚,离婚时房子归女方,以后的贷款就由女方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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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时,如果孩子达到十周岁以上的,法院会听取孩子的意见,孩子是可以出庭的,但孩子不想出庭的,法院不得勉强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另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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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需要双方当事人本着孩子最大利益出发,自行协议孩子抚养权归属,达不成相关协议,可以起诉解决。《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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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从道德层面上说,这个孩子属于弱势群体,作为兄弟姐妹的,应该会多分他一点,甚至全部给他。从法律上说:首先,这个房产是不是全部是父母的还不好确认,因为这个孩子一直跟着父母一起生活,如果他有收入,那么在房子没有房产证,没有明确主人的时候,房子可以算作他们的共同财产,在分遗产的时候,他自己的那一份要先分出来,然后其余人包括他再平均分配父母的财产。当然,父母一般会为孩子考虑,所以如果父母遗嘱把财产全部给这个孩子,其余子女是没有权利分得财产的,遗嘱的效力是大于继承权的。这么说应该明白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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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爷爷做过牢,儿子离婚,孩子会判给谁?这是一个社会问题,也是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很多家庭都有类似的现象,如果爷爷坐过牢,儿子离婚了,正常的情况下,孩子会判给妈妈的,让爸爸每月给抚养费,爸爸是有权利探视孩子的,如果妈妈没有能力抚养孩子,估计孩子就要落在爷爷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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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女方在没有离婚的情况下又与别的男人生了孩子,这种三角关系需要他们理智地协商。如果女方的丈夫同意女方回归原来的家庭,且女方也愿意回去重新生活,这样双方不需离婚,只需女方和另一个男的协商处理好孩子的抚养问题就行了。如果女方不愿跟丈夫再一起生活了,就情愿跟住第二个男人,那么女方和原丈夫就需经离婚处理纠葛问题。女方虽然没有离婚又和别的男人生了孩子,只要没有和另外的男人领取结婚证,就不存在定性犯罪的理由。当然这对女方的丈夫是不公平的,女方虽受不了法律的制裁,但要受到道德和舆论的谴责。女方的行为明显是不恰当的,如果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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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她把孩子带走是因为爱孩子你想报警说明你也爱孩子。若不是因为天大的事情而离婚我想说为了孩子为了不给孩子带来痛苦伤害和他的未来不离婚行吗?其实夫妻间缺少沟通体谅是离婚的主要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