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有遗属按遗属继承如果没有,由再婚老人继承,夫妻是第一继承人,子女为第二继承人,亲人去世时,作为家属获得了一定的丧葬费,丧葬费是安葬死者的费用,是对死者亲属的一种补助。在日常生活中,当丧葬费有剩余时,亲属们有可能因为要求分割丧葬费而引起了遗产继承纠纷。那么丧葬费是遗产吗?葬费是在死者所在单位在死者去世后单位给付的死者家属处理丧葬事务的一种经济帮助。死亡抚恤金及丧葬费都是死者去世后单位给付的,并且都是给付死者家属的,不是死者生前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因此,死亡抚恤金及丧葬费不是个人财产,不属于遗产的范围。丧葬费一般包括运尸费、火化费、告别仪式费、购买骨灰盒费、骨灰存放费等。单位给付的丧葬费超过实际支出的,超过部分可同抚恤金一起参照《遗产法》中的遗产处理原则予以合理分割。所以,丧葬费和死亡抚恤金不能作为遗产继承。超过部分不能从死亡抚恤金中扣除。剩余的丧葬费、死亡抚恤金可参照遗产继承,但须照顾依靠死者生活而无经济来源的未成年人或丧失劳动能力的直系亲属。
  • 孙子一般不可以继承爷爷或奶奶的遗产,在孙子的父亲,也就是爷爷的儿子去世的情况下,可以由孙子通过代位继承或转继承继承爷爷的遗产,但是继承的比例是孙子的父亲从爷爷处继承的比例。代位继承是指爷爷的子女(也就是父亲)先于爷爷先死亡时,由孙子继承爷爷遗产的法律制度。转继承是爷爷先死了,还没发生继承,爷爷的儿子也死了,然后孙子继承爷爷遗产的法律制度。两种继承的区别是看父亲是早于爷爷死还是先于爷爷死,如果是先于爷爷死就是代位继承,后于爷爷死就是转继承。后果都是孙子继承爷爷的遗产
  • 首先要说的是继父的死亡赔偿金不属于遗产范围。继父与继女之间假如没有抚养关系的,继女是不可以参与死亡赔偿金的分配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之规定,公民因身体受到伤害而死亡,所获得的死亡赔偿金不在死者遗产范围。所以,死亡赔偿金不能作为遗产继承。死亡赔偿金是基于死者死亡对死者近亲属所支付的赔偿,不属于死者遗产,不能依据《继承法》确定的遗产分配原则进行分割,应根据与死者关系的远近和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合理分配。本题中要根据继女与继父既成的扶养关系、继父女之间共同生活的紧密度来分配死亡赔偿金。
  • 1,如果父亲有遗嘱,按遗嘱内容分配其遗产2,如果没有遗嘱,按法定继承顺序继承遗产,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父母、配偶、子女,继承人之间可以平分遗产,也可以协商分配遗产份额3,父亲的遗产包括他婚前的个人财产,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4,可以参考《继承法》相关规定:第三条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第五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第二十六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 儿子接父亲的班还有权继承父母的房产接班与是否继承家产没有关系。1、接班只是接替长辈参加工作,接班了也还是父母的子女,仍然有对父母遗产的继承权。2、不让接班的人继承,只有一个办法:父母留下遗嘱不让接班者继承。如果没有遗嘱,接班者仍有继承权
  • 我的情况比你糟糕。十年前我爸诱骗我妈离了婚,说是因为财产问题假离婚。但是他拿着离婚证娶了别的女人,婚礼办的很隆重,还生了个儿子。离婚以后还买了很多处房产。我和我妈妈一直住在老式小区。我是女孩,我爸重男轻女。这十几年我和我妈妈一点也不知情,还是一如既往的像“一家人”生活。简而言之,他一直穿梭在两个家庭之间,睡两个女人。还和我妈妈的亲戚和我说诋毁她的话,恶人先告状。心疼的是,我妈被他欺骗,不能受法律保护。你和你妈妈是受法律保护的,私生子是不合法的。
  • 父母一方去世后,除有约定的以外,应当先将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由其配偶、子女、父母继承,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第九条继承权男女平等。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第十一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第十二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第十四条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第十五条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二十六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 一、民法典中父母死亡后财产是否属子女继承民法典中父母死亡后财产可以有子女继承,在法定继承的情况下,还可能存在其他继承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二、遗产应该怎么分配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这是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即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该平均分配遗产。该法条中的“一般”是指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2、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根据继承法的有关规定,“特殊情况”主要是指:(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继承人只有同时具备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情形时,才能在遗产分配时中给予照顾,而且一旦具备了这两个条件就应当给予照顾。(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不是应该多分,不具有强制性。(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该不分或少分,这是继承法中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的重要体现。继承人符合下列条件的,应不分或少分遗产:①继承人有扶养能力和条件;②不尽扶养义务;③继承人协商同意也可以不均分。在我国法律中规定了父母死亡后财产可以有子女继承,在法定继承的情况下,还可能存在其他继承者。在法律继承顺序中,第一顺序包括了配偶、子女、父母,具体的规定如上
  • 答:遗产继承中配偶分配的比例先按50%分配后,剩下的50%还有配偶和其他有继承权的人再去分割的,如果是遗嘱继承的按遗嘱的内容来继承,不一定是50%,也可能是继承全部财产的,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的才是先分50%,再去参加剩下的50%的分割
  • 关于遗产继承与分配:如果没有立遗嘱就可以按照法定继承来处理遗产,同一顺序继承人可同时继承遗产,且法律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有所不同: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人分配遗产时可以给予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多分;有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该不分和少分;经第一法定继承人之间协商一致的也可以不均等分配。排在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其中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所以说:如果父母离世如果没有遗嘱法定继承人不只你一个,包括你的爷爷、奶奶、姥姥、姥爷,如果你还有兄弟姐妹也包括在内。只是继承遗产的数量不同,如果协商意见统一也可相同。
  • 《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补充:死者生前配偶与死者的子女同属第一顺序继承人他们共同继承死者的遗产如要分割一般平均分割《继承法》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 1,父亲再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再婚后取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如果父亲去世,有遗嘱优先按遗嘱内容分配遗产,如果没有遗嘱,按法定继承分配遗产,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其中子女包括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3,继承人之间可以平分遗产,也可以协商彼此遗产分割份额4,《继承法》相关规定:第五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 我国《继承法》规定法定继承方式中遗产的分配原则是:(1)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当均等。(2)特殊情况下可以不均等分配遗产。在通常情况下,同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少分。另外,如果继承人之间自行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分配遗产的。
  • 儿子和父亲是不能分爷爷的房产的,因为父亲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儿子是第二顺序的继承人,《民法典》中规定,如果父亲不在了。儿子可代替父亲继承爷爷的房产,这叫代位继承,如果父亲个人继承了爷爷的房产,自原分给儿子,那属于父亲赠与儿子,不属于父亲与儿子共同分割爷爷的/。
  • 1,如果父亲有遗嘱,将遗产全部留给继母,继母可以全部带走。2,如果没有遗嘱,按法定继承,在遗产分配前,继母擅自拿走遗产,继承人之间无法协商的,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要求法院对遗产分配进行判决。3,继承纠纷要在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二年内向主要财产所在地法院起诉。4,《继承法》规定:第八条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