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房主(老人)的所有法定继承人集体协商好,选定其中一人为房产继承人,其他人放弃继承。2、然后一起带着身份证明、户口本、房权证、死亡证明等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缴纳公证费2%,取得公证书;3、之后,继承人带着继承房产公证书、房权证、身份证等到房管部门申请变更,缴纳工本费后、取得新的房权证,之后才能买卖过户;4、房产证改为他子女的名字后五年内出售是要交20%的税,是个人收入所得税。
  • 夫妻一方去世另一方可以通过遗嘱继承或者法定继承都可以继承遗产。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一条的规定,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一条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1)注销的户口;(2)医院的死亡证明书或火化证明。2、被继承人单位证明内容:(1)被继承人的姓名、姓别、出生日期、死亡日期、死亡地点、死亡原因、生前住址;(2)被继承人的父母生存状况(后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注明死亡日期);(3)被继承人的配偶状况(注明是否原配);(4)被继承人的生子女(包括已死亡子女的死亡日期、其配偶和子女);(5)被继承人的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3、要继承的财产权利证书。(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存款凭证、股票帐户及证券公司出具的股票明细单、债券凭证、专利权证书等)。4、被继承人的遗嘱公证书。5、全部继承人均携带户口、身份证到公证处。6、要放弃继承权的人必须本人到公证处。在外地的,在当地公证处办理“弃权声明书”公证;在国外的,在驻在国的中国大使馆办理“弃权声明书”公证。7、被继承人的档案复印件(单位盖核对章、密封)。8、公证员审查所需要的其他材料。
  • 出嫁女户口不在家能继承父母的房产。是因为女儿出嫁后。把户口从父母那里迁出新家了。不管出嫁女儿户口在哪里。都是父母的亲生女儿。父母养她小。女儿有义务养父母老。对父母孝顺。关爱父母衣食住行。养老送终。父母百年之后。有权继承父母的房产。
  • 一、父母立遗嘱需要子女都在场吗父母立遗嘱不需要子女在场,子女是否在场不是遗嘱生效的必要条件,不同的遗嘱要产生效力需要的条件也不同,但总的来说,没有哪种类型的遗嘱是需要子女在场才能生效的。参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二)继承人、受遗赠人;(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参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 是有效的。任何人遗嘱都是有效的,只要是完全民事能力人也就是自然人。比如某人立遗嘱,只要有见证人在场就行了,可以是邻居,也可以是医生,也可以是律师。只要不是遗嘱利害关系人就可以。比如某人某年某月要立遗嘱,这时候就要有第3人在场,至少有两个人在场,要分别在遗嘱上签上他们的名字,作为见证人。证明立遗嘱人神志清楚,没有受到胁迫。,
  • 公证书应该是生前自己写的,本人写好了委托书,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就可以了。一、办理委托公证,应提交以下的证件和材料:1.公民个人办委托书公证的,应提交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法人委托的,应提交法人资格证明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办理委托合同公证的,在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资格证明的同时,还应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资格证明;2.与委托事项相关的证明材料(如委托他人办理卖房事宜,委托人应提交该房屋的所有权证明,委托他人办理继承权公证的,应提交有关继承权的证明);3.转委托人申办转委托公证时,应提交有转委托权的证明;4.委托书草本或委托合同草本。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 个人财产公证要到公证处办理,办理并不麻烦。个人财产公证程序第一步:当事人准备材料。第二步:亲自到公证处填写有关表格。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双方必须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关键提示:委托他人代理或是一个人来办婚前财产公证,是不会被受理的。第三步:公证人员核对相关信息。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谈话笔录后,在笔录上签字确认。第四步:在公证人核对完信息之后,双方当事人当着公证员的面在婚前财产协议书上签名。关键提示:至此,财产公证的办证程序履行完毕公证费用:1、证明股票、房屋转让、买卖、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的,按股票面额或房价的千分之三收费,但最低收费不得低于10元;2、证明财产继承、赠与接受人收金额总数收费:(1)不满1万元的,按1%收费,但最低收费10元;(2)1万元以上的,按2%收费。
  • 一、80岁老人立遗嘱流程有哪些?(一)、立遗嘱人应向公证处提出申请,并填写公证申请表。申请表应记明以下内容:1、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址等;2、请求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3、交材料的名称、份数及有关证人的姓名、地址;4、申请的时间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立遗嘱人应在申请表上签名或盖章;填写申请表有困难的,可由公证人员代填。(二)、提交材料申请遗嘱公证应提交以下材料:1、申请人为境内的,应提供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境外的,应提供护照或其他境外身份证件;2、立遗嘱涉及的财产凭证(如:房地产权证、存款证明、股权证明等);3、立遗嘱人的亲属关系证明及相关的婚姻状况证明;4、立遗嘱人若已写好遗嘱(草本)的,也可提供。遗嘱中指定遗嘱执行人的,应提交执行人的身份证明。(三)、申请受理,发通知单公证处认为符合规定、决定受理申请的,将发给受理通知单,并按规定标准收取公证费。遗嘱人如交纳公证费有困难的,应提出书面申请,由公证处主任或副主任决定是否减免。四、公证人员对遗嘱内容进行审查公证人员会通过询问证人、调取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现场勘验、进行鉴定等方式,对遗嘱涉及的事项、财产进行审查。立遗嘱人应当如实陈述与公证事项有关的事实,并提供相应的材料。遗嘱公证应由两名公证人员共同办理,由其中一名公证员在公证书上署名。特殊情况下由一名公证员办理时,应有一名见证人在场,见证人应在遗嘱和笔录上签名。(四)、内容审查完毕后,报审批经公证人员审查合格,认为可以出具证明,承办公证员草拟公证书后,连同卷宗报公证处主任、副主任或其指定的公证员审批。任何人不得审批自己承办的公证事项。(五)制作公证书审批合格后,制作公证书,按司法部规定或批准的格式制作,不得涂改、挖改,必须修改的应加盖公证处校对章。公证书应使用中文制作。公证处应制作公证书正本和若干副本发给立遗嘱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遗嘱公证书从审批人批准之日起生效。审批人批准日期即为出证日。(六)发放公证书遗嘱公证书由立嘱人到公证处领取;必要时,也可由公证处发送。立遗嘱人应在公证书送达回执上签名或盖章,并注明收到日期、份数和公证书的编号。一般来说普通的遗嘱只要是有证明人在场,然后由当事人进行书写签字即可产生法律效力,但是为了防止多种遗嘱形式出现的可能,最好是到公证处进行公证,公证完毕之后该法律效力是最全的,任何其他遗嘱都是属于无效的。
  • 有没有法律效力不能确定呢,如果将来没有人争抢财产,愿意放弃继承,那有无遗嘱都可以.我是认为立遗嘱还是要立证据链全的遗嘱,就像我朋友的公公是再婚家庭,公公自己写了一份遗嘱,想给到我朋友爱人一套房产,公公去世后,继母跳出来争房产,说公公都糊涂了所立遗嘱无效,朋友的爱人拿不出父亲立遗嘱时精神状态正常的证明,这个遗嘱判定无效了,判继母与我朋友爱人一人一半房产,她俩因为这事差点离婚了.一份有效的遗嘱才能真正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了解到遗嘱还有这么多问题呢,果断带着父母去中华遗嘱库办理了遗嘱,把我了解到的和你分享,希望每个家庭都能有遗嘱保护财产,同时避免这样的矛盾产生!
  • 有没有法律效力不能确定呢,如果将来没有人争抢财产,愿意放弃继承,那有无遗嘱都可以.我是认为立遗嘱还是要立证据链全的遗嘱,就像我朋友的公公是再婚家庭,公公自己写了一份遗嘱,想给到我朋友爱人一套房产,公公去世后,继母跳出来争房产,说公公都糊涂了所立遗嘱无效,朋友的爱人拿不出父亲立遗嘱时精神状态正常的证明,这个遗嘱判定无效了,判继母与我朋友爱人一人一半房产,她俩因为这事差点离婚了.一份有效的遗嘱才能真正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了解到遗嘱还有这么多问题呢,果断带着父母去中华遗嘱库办理了遗嘱,把我了解到的和你分享,希望每个家庭都能有遗嘱保护财产,同时避免这样的矛盾产生!
  • 70岁以上的老年人,比较容易出现神志不清的情形,导致在实务中,这些老年人所立遗嘱常常被其法定继承人质疑效力,公证处也不敢随意给此类遗嘱进行公证。因此,老年人在立遗嘱或做遗嘱见证、公证之前,最好先去进行司法精神鉴定,以证明自己拥有完全的行为能力及意识清醒、意愿真实,这样才能保证所立遗嘱的效力,降低法律风险。
  • 如果立遗嘱,分为自书遗嘱或代书遗嘱。遗嘱是立遗嘱人对自有财产的处分,不需要受益人提供什么材料。如果做公证遗嘱,需要立遗嘱人提供其继承人的材料,提供材料证明遗嘱中所处分财产的真实性。立遗嘱人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在立遗嘱人去世后,由立遗嘱人执行遗嘱内容。如果没有指定遗嘱执行人,则需要立遗嘱人生前向继承人交付公证遗嘱。
  • 健康人立遗嘱不需要挑日子。健康的当事人立遗嘱需要在真实意思的表示之下自己书写遗嘱,签字并注明年月日。遗嘱只有按照法律规定的形式和条件设立,才能保证遗嘱的有效性。有效遗嘱必须具备以下实质要件:1、立遗嘱人必须具有立遗嘱能力。2、遗嘱内容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继承法》第二十条明确规定:“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3、遗嘱处分的遗产只能是个人合法所有的财产,处分其他财产无效。4、遗嘱中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5、遗嘱中应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继承法》第二十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因此,只有遗嘱人才有权将遗嘱予以废除或取消遗嘱的内容,黄建作为继承人无权撤销遗嘱。《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 自书遗嘱范文是怎样的?XXX遗嘱立遗嘱人×××,男,××岁,××市人,现住××路××号。我在重病中立本遗嘱,对我所有的财产,作如下处理:坐落在××省××市××街××号的房产×栋×间遗留给我的妻子×××。储蓄在××省××市××储蓄所的定期(或活期)存款×元遗留给我的女儿×××。其余财产:××(财产名称)全部遗留给我的儿子×××。本遗嘱委托×××(现住××省××市××街××号)执行。本遗嘱制作一式三份,一份由我收执,一份交×××收执,一份由×××公证处保存。立遗嘱人(签名盖章)××××年×月×日二、自书遗嘱的有效条件:1、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的全部内容。自书遗嘱既不能由他人代笔,也不能用打字机打印,只能由遗嘱人自已用笔将其意思记录下来,但遗嘱人设立自书遗嘱不得以铅笔及其他易于涂改的笔书写。2、自书遗嘱须是遗嘱人关于其死亡后财产处置的正式意思表示。如果遗嘱人不是正式制作自书遗嘱,仅是在日记或有关信件中提到准备在其死亡后对某遗产如休处理,则不应认定该内容为自书遗嘱。但是,自书遗嘱只要求是遗嘱人处分遗产的真实意思的书面记载,也不要求须有“遗嘱”的字样。如果遗嘱人在有关的文书中对其死亡后的事务作出安排,也包括对其死亡后的财产处理作出安排,而又无相反证明时,则应当认定该文书为遗嘱人的自书遗嘱。3、须由遗嘱人签名。遗嘱人签名是自书遗嘱的基本要求,它既证明遗嘱确为遗嘱人亲自书写的,也证明着遗嘱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遗嘱人的签名须由遗嘱人亲笔书上自已的名字,而不能以盖章手印或画押等方式代替。无遗嘱人和、签名的自书遗嘱,应为无效。自书遗嘱如需涂改、增删时,遗嘱人也须于涂改、增删处签名并注明时间,否则,其涂改、增删的内容无效。4、须注明年、月、日。遗嘱人在自书遗嘱中须注明立遗嘱的时间。遗嘱中的时间记载是确定遗嘱人的遗嘱能力的准据,也是在有多份遗嘱时确定各份遗嘱先后的准据。自书遗嘱中注明的时间原则上应为遗嘱制作完毕,遗嘱人签名之日。但遗嘱人并不于签名之日为遗嘱的时间而以其他时间为遗嘱的时间的,也未尝不可,不过只能以遗嘱中注明的日期为遗嘱的时间。遗嘱中未注明日期的,或者所注的日期不具体的,例如,只注明年、月,而未写日的,遗嘱不能生效。如果某名下有合法财产的公民,想要采取自书的方式来订立遗嘱,首先需要先确定自己是否满足遗嘱订立的主体条件,若是满足,还需要判断自己是否有书写能力,若是不具备书写能力的,则不能采取自书方式订立遗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