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院的判决是正确的,因为你丈夫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该罪是指明知是犯罪所得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行为,且只要实施了其中的任何一种行为便能构成该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与盗窃、抢劫、诈骗、抢夺机动车相关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一)项规定,明知是盗窃、抢劫、诈骗、抢夺的机动车,而买卖、介绍买卖、典当、拍卖、抵押或者用其抵债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的规定,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定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姑且不论你丈夫当时已经猜到,即使没有猜到,根据公安部《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三十八条第(八)项之规定,如果刘某没有提供以下依据之一,也应推定你丈夫应当知道:1、销售单位开具的销售发票或国外购买的翻译文本;2、人民法院出具的已经生效的调解书、裁定书或者判决书以及相应的协助执行通知书;3、仲裁裁决书和法院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4、继承、赠予、中奖和协议抵债的相关文书和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5、资产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6、全国统一的机动车销售发票和该部门出具的调拨证明;7、国家机关出具的调拨证明;8、保险公司出具的《权益转让证明书》;9、修理单位开具的更换发动机、车身、车架发票。并且,你丈夫接受了刘某以车抵债的要求,因此构成犯罪。
  • 道路坑洞问题导致车辆爆胎的原因有很多种,比如车速太快、天太黑、驾驶人注意力不集中等,责任归属较难划分。市政已经就车辆在道路坑洞爆胎这种情况,在保险公司投保,由保险公司对车主进行补偿。补偿金额以保险公司的处理规定为准。如果司机开车遇到道路坑洞爆胎这种情况,首先要拨打110电话找交警出具认定单,证明在该路段该处坑洞爆的胎,然后联系市政道路管理所并找保险公司要求补偿,保险公司再根据认定单和相关规定确定补偿金额。
  • 可以的,消费保会跟企业对接,这种定金应该是可以退的
  • 保险公司的说法是错误的,即其应当承担理赔责任。一方面,“车狗相撞”同样可以构成交通事故。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即交通事故的构成要件为:事故主体是车辆;事故空间在道路上;事故原因系过错或意外;事故后果包括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与之对应,你驾驶摩托车在路上,因为狗突然窜出,造成李某意外死亡,明显与之吻合。另一方面,狗主人可以取代狗成为当事人。因为《民法通则》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第三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再一方面,“车狗相撞”照样可以进行责任划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46条指出:“(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与之对应,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同样可以对“车狗相撞”案件,认定各方的责任:车辆正常行驶无违法行为和过错,可认定狗主人负全部责任;驾驶人有违法行为或者过错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和狗主人分担责任。
  • 法院的判决并无不当,即你真的必须“买单”。一方面,信号灯设置不合理,并不能改变你已闯红灯的事实。《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即该规定并没有把信号灯设置不合理作为例外条件,换句话说,也就是姑且不论信号灯设置是否合理,车辆、行人都有“按照交通信号通行”“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的法定义务。正因为不管你是基于天黑、对道路不熟悉,还是基于信号灯设置不合理而径直右转前行,都不能改变你没有注意四周环境且已经闯红灯的客观事实,也就决定了你的行为违法。另一方面,信号灯设置不合理,并不能成为你免于处罚的理由。法院审理行政诉讼案件,主要是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与之对应,法院对本案的审查,无疑是针对你是否有闯红灯的违法行为、交警的处罚程序是否合法、处罚标准是否超过法定限额。而《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鉴于你确已违章,交警的处罚无论从程序还是实体上都是于法有据,也就意味着法院应当维持交警的处罚决定。至于交通信号灯的设置问题,因为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审理范围,而不属于法院管辖。如果你认为事发地的信号灯设置确实存在不合理之处,也只能通过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建议等方式表达诉求,而不能以此作为自己违法乃至逃避责任的理由。
  • 你不必担心,警察找你是为了了解情况,只要你把上述情形说清,责任是不会让你承担的。《物权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的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本法所称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物权的转移即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的转移,也意味着权利人责任的转移。物权法对不动产和动产的转移要求是不同的,其构成要件不同。该法第9条、第23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机动车属于动产,它的权利的设立和转让是自交付时起发生效力的。你把车出售给了他人,尽管未办理变更登记,没过户,但车辆所有权人已经实际变更,他人将车开走,你已失去了对车辆(特定的物)享有的直接支配的权利,车辆因此发生的责任不应由你承担。《侵权责任法》第50条规定:“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在第一章“关于主体责任的认定”第4条明确:“被多次转让但未办理转移登记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当事人请求由最后一次转让并交付的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根据这些规定,“责”随车走,买主已支付大部分车款,你与买主买卖已经成交,你已将车子交给了买主。虽然车辆还没有过户,但事实上你已经失去了对车子的所有权、使用权和控制权。车款没清,你享有的只是债权。车子转让,发生交通事故,责任在车子实际使用一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的范围内进行赔偿,不足部分,由最后的车主承担,你个人无需再承担赔偿责任。
  • 单车质量问题可分为以下几类:一是制造缺陷问题,即生产时因生产厂家原因导致质量问题;二是设计缺陷问题;三是管理维护不到位问题;四是其他的人为损坏问题。无论是何种质量事故,用户都可以向单车平台公司索赔,因为根据《合同法》,出租人应该提供质量合格的产品,否则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另外,在单车存在设计缺陷或制造缺陷的情况下,用户也可依据《产品质量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向生产厂家和销售方提出索赔。通常,用户选择向单车平台公司主张权利更为方便和经济,而单车平台公司在承担责任后,如确系因为设计缺陷或制造缺陷,则可以向生产厂家进行索赔;如系第三人恶意损坏,则可以向第三人索赔。
  • 焦某醉酒后骑自行车将幼童撞成重伤,不能以醉驾、酒驾追究其过失,因为这两种行为均指驾驶机动车。《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九十一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因此,该案不能以醉驾、酒驾论处,但可以故意伤害或过失伤害追究其刑事责任。
  •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时,主要适用过错推定原则。但机动车即使在没有过错的情况下,也要承担一部分责任,此时适用无过错原则。只有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才不承担赔偿责任。除此之外,无论机动车一方是否有过错都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这体现了以人为本、关爱生命的法律精神。具体到本案中,陈某为抄近路横穿高速公路被正常行驶的王某的小轿车撞飞造成死亡后果,负事故全部责任。王某尽管对此次交通事故发生不负有责任,但并不存在不予赔偿的免责事由。陈某可获得王某车辆交强险的限额赔偿金。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因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王某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另外,作为高速公路的管理者,对于高速公路护栏的破损没有尽到及时维护修缮的义务,也应承担相应责任。
  • 已经买卖并实际交付但未过户的,发生交通事故车主无需担责。根据《侵权责任法》规定,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保险公司在第三者责任险限额范围内或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只要王女士与买受方签订车辆转让协议,证明车辆已经转让并交付给买受方,买受方在使用车辆时发生交通事故的,作为车辆出让方的王女士不需要承担责任。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建议王女士与车辆受让方(朋友)签订一份车辆转让协议。
  • 当然除非你有真实证据怀疑否则你就属于诽谤
  • 符合危险驾驶罪的构成要件,应当以危险驾驶罪论处。醉驾负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在现实生活中较为常见,但须以醉驾行为引发交通事故为前提或者条件,并不能一概而论。划分醉驾之人对于交通事故的损害赔偿责任应当最终根据其在引发交通事故中的作用予以确定,切不可仅仅因为醉驾入罪而要求醉驾之人承担交通事故损害的全部或者主要赔偿责任。
  • 首先,交通肇事逃逸是指机动车驾驶员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擅自逃离事故现场,使交通事故所引起的责任无法确定,其目的在于推卸、逃脱责任的行为。其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自首是指犯罪后自动投案,向公安、司法机关或其他有关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因此,如果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行为触犯了刑法,构成交通肇事罪,在其承担刑事责任量刑时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再次,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并没有构成刑事犯罪,那么对于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的承担,则依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拼装车、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或依法禁止行驶的其他机动车被多次转让,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所有的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因此,涉事车辆经交通部门认定已达到报废标准,该车辆所造成的交通事故的赔偿,所有的转让人都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此类型车辆是严禁转让的,其在协议上签订的转让后不承担任何责任也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
  •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二)三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