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交警在定责是一般不会有猫腻的,同时如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的,只能申请行政复议,找关系并不能影响定责。如果真的出现交警存在偏袒行为,当事人可以向其领导投诉举报。
交警定责遵循的三个原则
(1)当事人有违章行为:即交通事故的发生是由于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导致的。如果事故中不存在当事人违章行为,则不属于交通事故
(2)违章行为与损害结果存在因果关系:如果交通事故的发生与违章行为存在因果关系,则违章当事人就要承担相应的交通事故责任。反之,如果当事人没有违章行为,或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并无因果关系,则当事人也就无需承担事故责任。
(3)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大小:由一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造成的交通事故,则有违章一方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交通事故是由两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的,作用大的一方承担主要责任,另一方承担次要责任;双方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基本相同,则双方负同等责任;若为三方及以上当事人的违章行为造成的交通事故,则按照各自违章行为在事故中的作用大小划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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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全责拒赔怎么办?袁甲告诉你,咱们先报警,交警队会开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确定对方是否全责,然后你再拨打自己保险公司的电话,明确要求代位赔偿,接下来就由保险公司全权负责赔偿的事儿了。索赔也是找保险公司,听明白了吗?有交通事故索赔的问题就问袁甲,安全出行,安心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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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交通事故的责任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道路交通事故的作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进行划分。因双方或以上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应当根据其行为对事故的作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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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道发生交通事故责任怎么认定,变道发生事故谁的责任
内容:变道撞车责任按以下情况划分:两车相撞,由过错方承担赔偿责任;若两方均有过错,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变道车辆没有影响后方正常行驶车辆的,为后方车辆全责;前车违反交通规则的,前车负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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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粉丝问,河北男孩骑行被碾压头部致死,保险公司栽培吗?这种情况首先要看责任划分,只有机动车一方存在过错,才会产出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才会理赔。机动车三者险属于责任险,无责任往往不予理赔。但考虑到机动车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加上大众交通意识还不太强,完全由机动车一方或者另一方承担全责也不公允。所以有交强险,只要发生交通事故,承保了交强险的保险公司都要在交强险的赔强限额内先行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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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法律规定,中非机动车逆行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道路交通事故的作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进行划分。非机动车驾驶员应当处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的警告或者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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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事故认定书出来后,基本上事故责任就明确了,事故责任明确,那么,谁来赔偿的问题也就可以大致确定,但是否谈赔偿以及如何谈还需进一步观察,受以下因素影响:1.谈赔偿时间(1)造成人员死亡的,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受害人可以委托具备伤残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拿到构成伤残级别的认定书,从而主张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特殊项目赔偿,事故认定书是交通事故理赔的基础,在其下达后,就可以开展赔偿的相关事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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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对方逃避赔偿责任?律师教您如何行动,拿到高额赔偿款!如何找司机要赔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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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出来后,当事人可以协商处理赔偿事宜。当事人可以要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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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结合《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对于事故认定的具体要求和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具体内容的规定,可以确定申请复核需重点关注以下问题:1、事实是否清楚,适用法律是否正确交通事故认定书对于事故的基本事实的记载是否客观全面,适用法律是否正确,3、复核后,检察院作出批捕决定怎么办旧的事故处理程序规定(104号令)会终止复核,新规下,复核程序正常进行,交警部门将受理当事人复核申请的有关情况告知作出决定的检察院,4、复核后,当事人起诉,法院受理怎么办旧的事故处理程序规定(104号令)会终止复核,新规下,复核程序正常进行,交警部门将受理当事人复核申请的有关情况告知受案的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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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死亡,家属对责任划分不认可,复核成功率有多大?
2023年3月某日凌晨3点多,在北京市某条高速上发生了一起悲剧。
老王正驾驶着货车为东家送货,在行驶过程中没想到一下子和前面一辆重型货车相撞!
由于是高速路,车辆行驶速度较快,两车猛烈相撞使老王所驾驶的货车严重毁损!
七零八落的车辆零件散落一地,都看不出货车原本的样子了,更严重的是老王当场就被车祸夺去了生命。
随着交警不断深入处理,逐步查明了对方司机的后方反光涂装不合格、车辆超载等问题,但仍没拗过追尾这条“大腿”,给老王定了个主要责任。
拿到事故认定书的那一刻,老王的家人无法接受这样的结果!
老王作为家里顶梁柱般的存在,上有70多岁的老母亲体弱多病,需要全程照顾;下有3个子女,尚未成家立业;妻子也年过半百,无经济收入。
面对一家之主的老王生命戛然而止,一家人这些天都在泪水中度过。
在悲痛之余,让一家人更心急如焚的是对主责不认可,怎么申请复核更改责任的问题。
他们一无显赫的家世背景、二无广泛的人脉资源,打听来打听去也只限于亲戚朋友的七言八语,也没有得出个所以然来。
复核申请的时间很短,按以往的经验来看复核成功的难度非常大!
一家人商量后认为,眼下最紧急的是找一家专业的律所来处理,才有可能得到想要的结果!
于是找到了北京市元甲律所,希望帮他们提请复核,查清事实争取责任。
02
律师专业复核 成功更改责任
元甲律师团队介入后,协助家属一同梳理事故情况及复核思路,在蛛丝马迹中有了重大发现:
对方在询问谈话中有明确表示过其车辆出现故障,而这一事实却并未被交警在认定书上写明。
元甲办案人员抓紧短暂的复核时间向警方申请查阅卷宗,明确了对方的货车型号及笔录中记载的自认车辆发生故障的情况。
“高速路上、发生故障、正规货车......”种种迹象在专业的元甲交通办案团队眼下串成了完整的证据链。
高速上有不得低于60km/h的最低限速,以及更为严格的车辆故障处理规范,而且目前正规的重型半挂车都统一装配了北斗车辆行驶数据记录仪记录行驶速度。
元甲团队以此为切入点,强调对方车辆发生故障后处理不当,在高速路上低于最低限速行驶增添其他车辆行车风险的重要原因,向复核机关提请了复核。
在元甲律师的专业处理和不懈努力下,终于迎来了好消息!
复核成功改变责任比例,从认定老王为主责,到以原交警队部分事实未认定为由发回重新认定,成功改判为双方同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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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亮点
抓住目前正规货车统一安装北斗监控系统的新形势让对方车速情况有迹可循,以高速路上行驶的特殊规定为切入明确对方被遗漏的严重违法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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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感悟
俯瞰事件的全貌,并锁定可能通行的道路,这是办案人员久经锻炼后才能掌握的能力。
寻求拥有这份能力的专业人士来代理案件,才能穿透困境中的阴霾,通向澄澈透亮的未来。坚持不懈,据理力争,才有峰回路转,柳暗花明。
在交通事故的复核中,上级复核机关受理复核后仅对复核提出的异议及事故卷宗进行书面审核,如复核者未能剖析出事故认定中的错误,则大概率会收到一份维持的结论。
事故认定经过专业人员的分析后,有的放矢地提出复核,并匹配相关证据,才有可能削尖了脑袋,成为复核成功的那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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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一般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逃逸案件应当在查获交通事故车辆和司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需要检查鉴定的,应当自检查报告和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鉴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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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出来后怎么办 - 责任划分在处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相关案件时,律师通常需要帮助委托人分析责任认定书的内容,解释相关法律条款的含义和适用范围,评估委托人的权益和风险,并协助委托人制定合适的诉讼策略,在处理责任认定书的赔偿要求时,律师还需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判例,帮助委托人评估赔偿金额和赔偿方式,与对方协商达成赔偿协议,或者在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在处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刑事诉讼时,律师还需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判例,帮助委托人评估刑事诉讼的风险和可能的结果,制定合适的辩护策略,为委托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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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私了”后,还能反悔吗?
2021年2月28日,原告赵某驾驶的车辆与被告张甲驾驶的车辆发生碰撞,事故发生后,原告赵某委托其丈夫即原告刘某处理与被告的纠纷。
原、被告双方协商原告预付给被告50 000元,用于被告的车辆修理、入院检查,预付的款项多退少补。
事故当天,刘某通过银行账户将50 000元转入指定的张乙(张甲的妹妹)的银行账户。现刘某、赵某以张甲、张乙、孙某治疗伤情及修理交通事故中受损车辆仅花费12 000元、余款38 000元拒不返还构成不当得利为由提起诉讼,要求返还上述38 000元款。
张甲、张乙、孙某辩称:案发时,赵某存在酒驾嫌疑,当时刘某为了平息该交通事故,阻止张甲报警,并提出支付5万元款项后私了此事。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1年2月28日17时许,原告赵某驾驶宝马车辆与被告张甲驾驶的长城车辆发生碰撞,同日17时04分,张甲拨打122电话报警。此后,原告刘某、第三人孙某分别赶到现场协商处理,被告张甲入医院治疗。因刘某劝阻,张甲取消报警。经协商后,刘某于同日19时12分许将50 000元款项转至张乙银行账户。张乙收到上述款项后随即转给张甲。
此后,自2021年7月5日至2022年11月17日,刘某因支付50 000元款项,以张乙、孙某、张甲等构成不当得利为由先后四次向法院起诉,其中,两次以撤诉结案,两次以当事人不适格驳回起诉。
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刘某、赵某的诉讼请求。宣判后,刘某、赵某提出上诉。二审过程中,刘某、赵某自愿撤回上诉,法院二审裁定:准许刘某、赵某撤回上诉。一审民事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法官说法
本案案件标的额较小,只有3万余元,但双方当事人对于案件事实争议较大,这也是所有不当得利纠纷案件的共同特点。原告一方认为,其支付给被告的5万元款项是处理交通事故的预付款,在交通事故处理完毕后多退少补;被告一方则认为,原告所支付的5万元款项是一次性处理交通事故的所有费用,不存在多退少补,且原告赵某当时系酒后违法驾驶车辆。
本案中关于款项的交付仅系口头协商,双方没有出具书面证据,双方当事人也不能提供现场目击证人出庭作证,因此,给案件审理和事实认定带来较大的难度。在该案件审理之初,主审法官曾考虑根据如下思路作出处理:以原告没有证据证实交付的5万元系预付款后期多退少补,径行驳回其诉讼请求。
此后,主审法官经过慎重考虑后认为,根据上述思路,固然可以对案件作出快速处理,处理结果也不违反法律规定,但由于没有对存在争议的事实作出认定,所以难以让当事人信服,社会效果也不好。因此,应当在根据双方当事人所举证据认定事实的同时,还应根据生活经验、人情世故、法律法规,在最大程度上对存在争议的事实进行还原和推定,据此结合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公正合法的判决,力争取得更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作为原告一方的当事人,在被告不认可其提出的诉求及事由的情况下,如果其所举证据不能证实其主张的事由,依法须承担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原告刘某、赵某主张,其支付的50 000元款项,是供张甲修理车辆及住院治疗伤情费用、剩余(不足)部分多退少补,张甲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花费12 000元左右,剩余的38 000元款项应作为不当得利予以返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第九百八十五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即:谁主张,谁举证。在本次庭审中,刘某、赵某所提交的主要证据是刘某通过张乙向张甲转账的银行交易明细一张,该证据仅能证明存在转账的事实,无法证实其曾与对方达成50 000元款项用于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后余款多退少补的事实,其所提交的先前起诉案件庭审笔录一页也仅能证实张甲在该案件庭审中曾自述购买车辆花费70 000元、维修车辆花费10 000余元、治疗伤情花费检查费用2 000余元且伤情尚未痊愈。综合原告所举以上证据,无法证实其曾与张甲达成50 000元款项用于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后余款多退少补的口头协议的事实。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第二款规定:“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刘某、赵某作为对其所主张的被告构成不当得利的事实负有举证责任的原告一方,所举证据不能证实上述事实,故依法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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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道路交通事故的作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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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一般情况下,交通事故的发生可以分为两种:第一种是双方发生碰撞而造成人员或者财产伤亡引发的交通事故,第二种则是责任划分相对复杂的“无碰撞交通事故”,即虽然双方没有发生直接接触,但一方的驾驶行为对另一方的事故具有影响,这种时候也认为双方当时是发生了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