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工厂食堂打饭时摔跤碰坏门牙算工伤吗?

2022.08.10 16:2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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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儿子孙某是北京某工厂的一名合同工。2012年10月,孙某去工厂食堂打饭时,路上不小心摔了一跤,碰坏了门牙。事后,厂方未作工伤处理,孙某请假就医被扣奖金和工资。厂方称孙某的治疗费用将走意外保险。由于牙齿修复属于美容性质,保险公司对于孙某的治疗费用不予赔偿,厂方也置之不理。请问我儿子这种情况是否属于工伤,厂方能否报销医疗费或给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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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这种情况属于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和第15条规定了职工应当认定为工伤和视同工伤的三个条件,即工作的时间、场所、原因。本案中,孙某在去食堂打饭的途中发生意外,属于在工作需要的必要休息时间为从事工作而解决必要生理需要时所遭受的事故伤害,且事故地点是在工作所涉及的必要相关区域,符合认定工伤的条件。因此,孙某的情况应认定为工伤。认定工伤后,医疗费用均由工伤基金支付,厂方应赔偿孙某被扣除的奖金和工资。至于牙齿修复费用,如果孙某是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费用也应由工伤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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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认为这种情况属于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和第15条规定了职工应当认定为工伤和视同工伤的三个条件,即工作的时间、场所、原因。本案中,孙某在去食堂打饭的途中发生意外,属于在工作需要的必要休息时间为从事工作而解决必要生理需要时所遭受的事故伤害,且事故地点是在工作所涉及的必要相关区域,符合认定工伤的条件。因此,孙某的情况应认定为工伤。认定工伤后,医疗费用均由工伤基金支付,厂方应赔偿孙某被扣除的奖金和工资。至于牙齿修复费用,如果孙某是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费用也应由工伤基金支付。
  • 你好,请问具体是怎么发生事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