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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婚姻律师-姚平
2025/5/7 18: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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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家析产必看!帮您总结的避坑指南】🌟
分家析产真的不是简单分东西!处理不好可能亲情破裂+财产纠纷!总结了这份超实用干货,看完少踩雷!
💡【四大核心注意事项】💡
🍀法律红线别碰!
👉🏻必须全家到场签字!少一个人都可能无效
👉🏻房产/存款/贵重物品必须明确分割比例
👉🏻⚠?口头约定=没约定!必须白纸黑字
🍀亲情比钱更重要!
🔥提前开家庭会议摊开说清
💔别让外人插手!七大姑八大姨建议听听就好
🌸适当让步:给长辈多留养老钱/给困难兄弟姐妹帮扶
🍀关键流程不能省!
✅清点家产清单(附购买凭证)
✅拟定《析产协议》必备7要素:
- 各人份额 - 分割方式 - 债务处理
- 履行期限 - 违约责任 - 签字页指纹
- 公证/律师见证章❗?
🍀90%人忽略的细节!
🚫宅基地别乱分!非本村户口没资格
🚫遗产≠分家产!有遗嘱先按遗嘱执行
🚫隐形债务要排查!小心莫名背债
💬🍀【真心话】
上个月帮客户调解分家纠纷,就因没做公证,亲兄妹为5万差价闹上法庭!血泪教训告诉我们:
✔找专业律师审协议
✔全程录音录像留证
✔分割后及时过户
📌【高能提醒】
房产分割最复杂!
🌱按份共有?共同共有?
🌱市场价折算还是原价回购?
🌱贷款未结清怎么处理?
建议直接咨询不动产登记中心!
有问必答❤? 关键时候能保住房子和亲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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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婚前财产协议在离婚时具有法律效力,但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味着真实;(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反公共秩序和良好习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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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约定“各自名下财产归各自所有”,还能起诉分割财产吗?
内容:离婚时协议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注明了“其他各自名下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相类似的兜底条款,同时又附注有财产清单的,离婚后夫妻一方能否以清单外财产未分割为由主张再次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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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婚姻律师-姚平
2025/4/11 10:3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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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出资买房|离婚时首付怎么分?必看避坑指南💔】
✨婚前买房vs婚后买房?
✨写名不写名区别多大?
✨父母出资如何不“打水漂”?
离婚房产纠纷
父母半辈子积蓄付的首付差点被分走
一定要看!防患于未然!
🔍 情景1:婚前父母付首付
✅ 房产证只写自己名字 ➡? 首付归属个人财产
✅ 婚后共同还贷部分 ➡? 需补偿对方增值部分
⚠? 重点:转账备注“仅赠与自己”+签赠与协议
🔍 情景2:婚后父母帮付首付
🚨 默认视为赠与夫妻双方!(除非公证单独赠予)
📝 救命操作:让父母签《借款协议》+银行流水备注借款
💡 终极防御公式:
父母转账凭证+书面约定+房产登记策略‼?
⭐? 防坑TIP:
哪怕感情再好也要签婚前协议
爱情会变,法律证据永留存!
建议收藏转发给爸妈看
关键时刻真的能保住血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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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赠与他人财产有下列情形的,可以通过法律渠道返还:(1)严重侵犯赠与人或赠与人近亲的合法权益;(2)有义务支持赠与人;(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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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财产约定书的法律效力_夫妻财产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内容:房产证上加名字以后,将来离婚房产一般一人一半。这种婚前一方买房的情况下,可能涉及首付款的归属,或许此部分款项可以单独分配。婚后还贷款部分和增值部分一人一半。总之,加上女方名字,就有其权利在里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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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婚姻律师-姚平
2025/4/10 19: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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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如何防止对方转移财产?律师教你5招做好财产保全!💼】
✨ 感情走到尽头不可怕
可怕的是人财两空!
今天分享离婚财产保全必看攻略
关键时刻守住你的合法权益❤?
🔒【五大核心操作指南】
1?? 📝 立即申请财产保全
发现对方有转移迹象时
24小时内向法院提交申请
冻结房产/账户/股权等资产
(保全申请书+担保材料)
2?? 🕵?♀? 证据链完整收集
✅ 银行流水异常转账记录
✅ 房产证/车辆登记证复印件
✅ 公司股权变更文件
✅ 贵重物品购买凭证
(Tips:可申请法院调取支付宝/微信交易记录)
3?? 🚫 区分个人财产
婚前全款房/父母指定赠与
人身损害赔偿金等
记得单独存放相关证明文件
避免被划入共同财产分割
4?? 📄 签署婚内协议
(重点!)双方签字确认的
《财产约定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
5?? ⚖? 律师介入调查
通过律师函调取:
? 对方隐匿的境外资产
? 虚拟货币钱包
? 代持股权证据
⚠? 注意事项:
❗? 冷静期更要关注财产动向
❗? 不要擅自处理共同财产
❗? 微信/短信记录都可作为证据
❗? 发现异常立即做证据保全公证
💡 暖心提醒:
离婚律师团队提供1v1风险评估
▶? 财产申报表模板
▶? 全国法院保全指引
▶? 反转移财产取证清单
婚姻结束也要体面退场
但绝不做任人宰割的小白兔!
保护好自己的权益
才是真正的新生开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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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和丈夫之间约定他放弃房产份额的行为本身在法律上是没有问题的。但是,你们的目的是对抗债权人,根据《婚姻法》第19条第3款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这意味着你们的约定首先只能对作出该约定以后产生的债务产生效力,其次还需要债权人知晓该约定,否则仍然不能对抗第三人。如果之后你丈夫还要向外举债而你又不想连累家人,那就意味着在借款的同时需要向对方告知你们的这份约定,如果对方知晓后仍然愿意向你丈夫提供借款,那么在日后才不能向你主张。即便你们离婚,《婚姻法》第41条还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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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七十条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法律分析:可撤销婚姻一般是不能分割财产的,因为可撤销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也就不能按照合法的夫妻离婚的范围和方式分割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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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2024/1/18 11: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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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成和解协议但交付的汇票无法承兑,能否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
鲁法案例【2023】643
原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但交付的商业承兑汇票无法承兑,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另一方以已履行和解协议提出执行异议,法院该如何处理?
案情简介
在史某与曾某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被告曾某于2022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史某支付工程款85万元。2021年4月19日,双方达成《协议书》,约定:85万元债务由曾某以第三方公司的票额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抵付,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在2022年10月30日前到期,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
后来史某承兑汇票时发现,因第三方公司财务问题,该汇票无法被承兑。该汇票现处于拒付追索待清偿的状态,故史某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曾某按照民事调解书履行给付义务。被执行人曾某提出异议,认为其在形式上已履行完毕85万元给付义务,史某债权转移和变现的风险应当由史某依法承担和依法解决。
申请执行人史某称,不同意曾某所提异议,协议书中虽然约定交付票据履行本案义务,但曾某需保证该票据最终被承兑。现在该票据不能被承兑,不是史某的原因,所以曾某未履行本案义务,史某申请执行符合法律规定。
法院审理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曾某是否应继续履行还款义务?
法院经审理认为,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执行人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提出执行异议的,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本案中,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生效民事调解书后,双方在执行前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后申请执行人史某以曾某未履行义务为由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法立案受理。异议人曾某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向法院提出异议,符合上述规定的情形,故本院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规定:“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根据当事人自行达成但未提交人民法院的和解协议,或者一方当事人提交人民法院但其他当事人不予认可的和解协议,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和解协议履行完毕的,裁定终结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二)和解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届至或者履行条件尚未成就的,裁定中止执行,但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执行人一方正在按照和解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裁定中止执行;
(四)被执行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裁定驳回异议;
(五)和解协议不成立、未生效或者无效的,裁定驳回异议。”
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民事调解书之后,就本案债务达成协议书,约定曾某向史某交付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即表示该民事调解书项下曾某义务已经履行完毕。但在该协议书中双方约定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在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后,由于第三方公司原因涉案的商业承兑汇票未能成功兑付。即使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但因为票据未能成功兑付,曾某并未履行完毕本案义务。
申请执行人史某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立案执行,并依照法律规定向被执行人曾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报告财产令符合法律规定。最终法院裁定驳回曾某提出的执行异议,经济南中院复议并予以维持。
法官说法
执行当事人双方在法院作出生效法律文书后、执行立案之前达成和解协议,系当事人双方在本案诉讼程序和执行程序之外达成的和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法律性质,不属于执行和解协议,不产生阻却原生效法律文书恢复执行的法律后果。
本案中,法院作出生效调解书后,史某与曾某在执行前自行达成《协议书》,此后,曾某虽然按约定向史某交付商业汇票,但并未成功兑付,史某民事调解书项下债权并未获得清偿。曾某在和解协议中承诺“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故曾某并未完全履行《协议书》,史某有权向法院申请恢复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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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夫妻财产约定受法律保护的范围:一、共同财产制,夫妻双方认为婚后财产不分彼此。如果对维持家庭生活和夫妻情感有益,可约定婚前婚后财产为共同所有。二、分别财产制,是指夫妻约定婚礼前财产和婚后所得财产归个人所有,在约定分别财产所有时,应约定夫妻共同生活时所需的费用和抚育子女所需的费用各自应承担的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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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约定财产协议未经公证有用吗(夫妻公证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内容:只要夫妻双方意思表示真实。约定的内容合法,双方一经签字,协议便生效。随着社会经济发展,人们收入水平提高,夫妻约定财产制度越来越受到夫妻间的重视,该制度在我国婚姻家庭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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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财产协议怎么签?
婚内财产协议需要双方认可同意,双方需明确归各自所有的财产,并在协议上签字按手印,注明日期。婚内财产协议在夫妻双方自愿、平等的情况下签订,协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或共同所有,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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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不能忍受家庭对其长期实施的家庭暴力,欲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提起离婚前,应当先有意识地收集相关存在家庭暴力的证据。对其施暴后留下的伤痕照片、住院病历、报警电话记录或警署笔录、或居委会的证言、验伤单据、证人证言被告威胁原告的录音、短信等。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老婆被老公长期辱骂的,遇到家庭暴力时,一般可以有以下做法:(一)请求调解、劝阻或报警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二)诉讼离婚人民法院审理关于“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离婚案件,应当调解,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所以,当遇到家庭暴力时,如果受害者起诉离婚,而且不同意调解,那么法院就会判予离婚,这或许会是阻止家庭暴力再次发生的决绝方式。(三)请求损害赔偿家庭暴力不仅仅带来肉体上的损伤,而更重要的是会带来精神上的重创。而在离婚的时候,作为受害的一方其实是可以依法要求施暴的一方作出离婚损害赔偿的。但提出这个损害赔偿一般是在起诉离婚的时候同时进行。至于这种情况下夫妻如何离婚,就要看怎么选择了,协议方式可以解除婚姻关系,诉讼方式也是可以达到离婚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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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房产证加上您未婚妻的名字之后,她就拥有了房屋的合法所有权,所以离婚的时候她是可以主张分得一半的房产的。但是由于是男方父母婚前出资买房,那么男方也可以主张将自己还款的部分独立出来,再将剩余部分进行平均分割。这种情况建议先做一个婚前协议,与您未婚妻先进行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