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授精所生子女,抚养权归谁?

2022.08.16 21: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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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因结婚后6年一直未育,曾与妻子黄某一同就诊,结果被告知是我身体的问题导致无法生育。后我与妻子在医生的建议下,选择了人工授精。2005年,妻子生下了现在的女儿。女儿出生后,我视她为掌上明珠,感情都非常好。现由于我和黄某两人感情不和,黄某带上女儿到外租房居住,我找黄某协议离婚协商不成,惟一的争议就是我们都想抚养女儿,黄某提出女儿是人工授精的,与我并无血缘关系,我无权取得抚养权。请问,是不是这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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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处理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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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关于你与黄某的离婚问题,若你与黄某无法协商即无法协议离婚,可依据《婚姻法》三十二条的规定,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离婚。第二,关于你是否有抚养权的问题,并非如黄某所说的那样,你与女儿无血缘关系也即无抚养权。由于你是与黄某在婚姻存续期间选择人工授精的,当时也是双方一致同意的,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夫妻离婚后人工授精所生子女的法律地位如何确定的复函》中有如下规定:“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一致同意进行人工授精的,所生子女应当视为夫妻双方的婚生子女,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因此,即使你与你女儿无血缘关系,也并不影响你向法庭争取取得抚养权的权利。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三条有指出,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抚养,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应优先考虑丧失生育能力的一方。若你向法院起诉离婚,并主张孩子的抚养权,法官对该情节应予以优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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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婚姻律师-姚平

    2025/5/30 18:3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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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客户满意而归,锦旗如约而至!协议离婚,看似简单,实则暗藏“雷区”。财产分割如何争取最大权益?子女抚养怎样约定更稳妥?我们深知一份协议承载着家庭的重组与个人的新生,每一项都关乎未来生活的安宁与权益。专家老师权威指导,让您的现在与未来更有保障。
  • 第一,关于你与黄某的离婚问题,若你与黄某无法协商即无法协议离婚,可依据《婚姻法》三十二条的规定,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离婚。第二,关于你是否有抚养权的问题,并非如黄某所说的那样,你与女儿无血缘关系也即无抚养权。由于你是与黄某在婚姻存续期间选择人工授精的,当时也是双方一致同意的,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夫妻离婚后人工授精所生子女的法律地位如何确定的复函》中有如下规定:“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一致同意进行人工授精的,所生子女应当视为夫妻双方的婚生子女,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因此,即使你与你女儿无血缘关系,也并不影响你向法庭争取取得抚养权的权利。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三条有指出,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抚养,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应优先考虑丧失生育能力的一方。若你向法院起诉离婚,并主张孩子的抚养权,法官对该情节应予以优先考虑。
  • 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如何处理

    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如何处理

    内容:2.被告桂齐有自×,日起,按照每月5000元的标准按年向原告支付桂某的生活费至桂某独立生活之日止(于2022年1月1日支付×,案例分析: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的处理2019年,原告张某与被告孙某相识后确认恋爱关系并同居生活,于2020年X月生育一子孙某某,原被告双方一直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因孩子抚养权问题产生矛盾,诉至法院,在同居关系中,如果双方生有子女,那么如何确定孩子的抚养权、抚养费等问题,往往会引发纠纷。

    2024.03.14708人收看
  • 北京法律咨询

    2023/10/10 10:1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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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爷爷/奶奶/姥姥/姥爷对于孙子女/外孙子女的探望权同样需要得到尊重与保护
  • 有的,继承不受国籍的限制的,只要有继承权的都可以继承,子女是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24小时人工法律咨询热线,24小时人工法律咨询热线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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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24小时人工法律咨询热线的功能1、基础法律知识解答:为客户提供关于家庭、工作、生活中常见法律问题的解答,帮助客户了解基础法律知识,24小时人工法律咨询热线的优势1、时间灵活性:24小时人工法律咨询热线突破了传统法律服务在时间上的限制,使客户能够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获得法律咨询服务,24小时人工法律咨询热线全国法律援助热线是12348,这是一个全国性的法律援助热线,提供24小时服务,可以随时为您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

    2024.01.03851人收看
  • 北京法律咨询

    2023/9/19 14:5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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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什么相爱容易却相处不易?为什么婚姻坎坷、感情不顺?如何正确处理婆媳关系? 如何更好地教育子女?9月23日9:00,优天赋讲座现场给你答案!人际关系中,懂比爱更重要!一场讲座,教你破译生命密码、看懂人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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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赠与子女后算夫妻共同财产吗(房产赠与给子女新规)

    房产赠与子女后算夫妻共同财产吗(房产赠与给子女新规)

    内容:9、离婚时一方所有的知识产权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对另一方予以适当的照顾,12、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4、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以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8、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

    2024.01.30552人收看
  • 姚平

    2022/12/10 18:1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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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父亲在世时,继母偷偷瞒着父亲将登记在继母名下的房屋过户给继母的亲生子女名下,是否合法?本案中,该房屋虽然登记在继母名下,但购房时使用了父亲与继母的共同存款及二人工龄、农龄,依法属于其二审夫妻共同财产,父亲享有该房屋产权。继母在未征得父亲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房屋过户,其过户行为应属无效,房屋应恢复登记至原始登记状态。
  • 首先,李某与程某均认可小程并非程某生物学意义上的父亲。其次,虽然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均同意使用精子库精子实施人工授精治疗,但该期间李某植入胚胎失败,李某再一次植入胚胎并生下小程是在与程某离婚之后。虽然程某曾承诺无条件保证李某配合完成试管婴儿相关手续,但其实际上并未履行任何相关手续,而且程某并不同意李某再次植入胚胎。故李某离婚后单方进行胚胎植入手术与程某无关,所生小程也与程某无关。因此,现小程向程某主张抚养费的诉讼请求于法无据,法院将不会支持。
  • 父亲欠钱找子女闹怎么办

    父亲欠钱找子女闹怎么办

    内容:一般父亲欠的债,子女没有必须偿还的的义务,一般父亲欠的债,子女没有必须偿还的的义务,4、子女如果因父母的债务而受到人身威胁或者骚扰的情况,应当注意收集并固定好相关的证据,然后可以报警,父亲欠款,催债一直打电话骚扰子女1、父亲欠债骚扰子女可以报警,公安机关一般会对其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子女和父母之间属于独立的个体,财产和债务都是各自独立的,子女成年后双方之间通常没有代偿债务的义务,也就是子女没有义务给父亲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除非子女继承了父亲的遗产,那么同时是继承他的债务的,这时候就有义务返还了。

    2024.01.22317人收看
  • 姚平

    2022/11/24 9:1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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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父亲在世时,继母偷偷瞒着父亲将登记在继母名下的房屋过户给继母的亲生子女名下,是否合法?本案中,该房屋虽然登记在继母名下,但购房时使用了父亲与继母的共同存款及二人工龄、农龄,依法属于其二审夫妻共同财产,父亲享有该房屋产权。继母在未征得父亲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房屋过户,其过户行为应属无效,房屋应恢复登记至原始登记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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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时,夫妻双方可以分割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产吗?

    离婚时,夫妻双方可以分割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产吗?

    内容: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出资购买了一处房产,并登记在未成年的女儿名下,夫妻双方离婚时根据协议将该房产归男方所有,后因女儿未履行过户手续,男方遂诉至法院,请求将该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会获得法院的支持吗?

    2024.04.17206人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