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张借条在法律上还有效吗?

2022.08.16 21:4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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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曾经相爱过,后来我和她订婚了,但在其后的一年里,她提出分手。分手时,我让她退回订婚时我付出的两万元礼金和平时我给她买衣服、首饰花的一万元。 当时我让她写下了一张三万元的借条,并注明了还款日期。后来她退给了我两万元,说剩余的一万元在2005年底付清。可她现在却不同意退回那一万元了,当时的借条不曾有人证明。我想问,这张借条在法律上还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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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借条上有她的签名,而借条现在又在你的手里,那么当然是有法律效力的,受法律保护。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去法院告她。不过最好还是先双方协调一下嘛,毕竟你们曾经相爱过。订婚时赠与的财产,俗称“彩礼”,属于有条件赠与,即是为了结婚才赠与的,当结婚这个条件灭失以后,对方则应当返还。但因此发生的其他费用,如请客吃饭等,则不应计算在内(因为这虽然与订婚有关,但不属于赠与)。因此,就算是没有打条,要求对方退还彩礼也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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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婚姻律师-姚平

    2025/3/21 15:5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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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通过诉讼实现债权是可以的,要解决的是你汇出的12万元的事实如何被法律确认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去年颁布的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力若干问题的规定中明确了这样一种情况: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其他债务,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你要做的是,还需收集一些与那12万元转出是委托办事,而非还款的相关证据。
  • 借条怎么写有法律效力?

    借条怎么写有法律效力?

    内容:最后,需要写明借款人的姓名,尽可能在借条上让其签字和捺手印,借条&rdquo,总体来说,写出有效的借条需要注意措辞的准确性和文本的细节要求,只有在满足法律规定和借贷双方需要的前提下,借条才能被认定为有效的证据,如果借款人不签字,则需要在&ldquo,建议使用银行转账的方式交付欠款,这样一来在发生纠纷时,可以提交借条与银行汇款凭证作为证据,而欠条是一种结算凭证,如果借、贷双方未约定还款期限,贷款人应当在欠条出具的次日起三年内主张权利,过了诉讼时效则无法主张权利。

    2023.06.13828人收看
  •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2024/7/26 11: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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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给我朋友借了一笔钱,当时我也是担心他给我还不上,我就让他找了个担保人,还写了个借条,嗯,现在呢,这个债权到期有大半年了,然后我去找那个担保人让他还钱,他居然说他不付,没有这个担保责任,说过期了,是有这样的规定吗?那你把借条给我看一下,在这里啊,确实还约定了,嗯,50万,嗯,啊,然后你你这个很明确啊,双方约定的这个担保的形式是一般保证啊,那如果一般保证的话,那有很明确的一个法律规定啊,如果你债权到期了,半年之内没有向担保人主张这个权利,你确实是没有权利像这个一般保证的担保人来主张这一部分的一个一个款项了,明白吗?那所以这个时候你怎么办呢?如果现在担保人不能给你钱了,你再不抓紧启动程序,很可能带来的问题是啥啊,要不回来了,对这个钱就很难主张回来了,所以现在的话,我给你的建议就是抓紧启动程序,然后走保全的流程,好好把对方的现在我们看一下他名下还有哪些财产,该保全的保全啊,然后用诉。

    用的方式来促进调解,争取用最快的速度帮你去解决这个问题,好不好,好的好的行,欠债就必须要还,关注张律师,帮你要回每一笔欠款。

  • 具有法律效力的现金借条应当包括借款人与出借人的法定全名,借款的具体金额,还款的方式和还款的具体日期等,签订借条的当事人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且不得违反法律规定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等。
  • 欠货款写成借条法律上有效吗(欠了货款写成了借条)

    欠货款写成借条法律上有效吗(欠了货款写成了借条)

    内容:通过借条本身往往较易于识辨和认定当事人之间存在的具体法律关系和事实,原告一般无需再过多解释具体的法律关系,只需简单的陈述借款的事实经过即行,对方要抗辩或抵赖一般都很困难,从而方便法官确认真实的债权债务关系,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借条和欠条除了都可反映某种债权债务的关系和事实外,两者无论从外在的表现形式、体现的内涵大小,还是形成的原因来看又肯定是有所不同的,只不过不能简单的比较其证据效力的大小,并进而得出效力孰大孰小的结论。

    2024.01.08624人收看
  •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2024/4/7 14:3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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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分析】约定利息超过法定限额,借款人可否主张返还?2021年2月9日,杨某因为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向杨某科借款30000元,约定月利率2%,杨某科当天通过微信向杨某支付了30000元借款,杨某收到借款后向杨某科出具了借条,并马上向杨某科转账3000元作为利息。从2021年3月9日至2021年7月27日,杨某通过微信转账方式,分15次共计转给杨某科27000元。 2021年8月28日,杨某科在向杨某催讨其他债务时,杨某的姑父刘某误以为杨某科在催讨27000元这笔债务,遂自作主张代杨某又向杨某科支付了27000元,杨某科当即将杨某出具的借条交给刘某,由刘某将借条销毁。杨某认为,从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8月28日期间,杨某科收取利息共计27000元,其中多收取利息 24747元。杨某向杨某科多次讨要多支付的利息,但杨某科拒不退还,杨某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该案争议的焦点在于,杨某科是否收取了超过法律规定上限部分的利息,并且杨某科收取该部分利息是否有法律依据。 首先应当确定杨某向杨某科借款的本金金额。杨某向杨某科借款当天,即支付给杨某科3000元,按照一般交易习惯,利息应当在借款之次日开始计算,故该3000元应当认定是偿还的杨某科的本金,杨某科实际支付给杨某的借款本金应当认定为27000元。 其次应当确定杨某、杨某科之间的利息计算标准。杨某、杨某科约定的月利率2%过高,应当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2021年2月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85%的四倍,即为15.4%计算,杨某科所收取的杨某利息,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杨某科应当返还给杨某。 最后,应当计算出杨某应支付给杨某科的利息,结合杨某已经支付的本息,确定杨某科应当返还多收取的金额。27000元本金从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7月27日按照年利率15.4%计算的利息为1940元。2021年7月27日至2021年8月28日,该1940元的利息计算为25元。杨某姑父在2021年8月28日代替杨某向杨某科支付27000元,多支付25035元,该款应当由杨某科返还给杨某,但杨某起诉只要求杨某科返还24747元,法院予以支持。
  • 如果借条上有她的签名,而借条现在又在你的手里,那么当然是有法律效力的,受法律保护。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去法院告她。不过最好还是先双方协调一下嘛,毕竟你们曾经相爱过。订婚时赠与的财产,俗称“彩礼”,属于有条件赠与,即是为了结婚才赠与的,当结婚这个条件灭失以后,对方则应当返还。但因此发生的其他费用,如请客吃饭等,则不应计算在内(因为这虽然与订婚有关,但不属于赠与)。因此,就算是没有打条,要求对方退还彩礼也是合法的。
  • 欠条和借条哪个比较好要钱,欠条和借条哪个法律效力强

    欠条和借条哪个比较好要钱,欠条和借条哪个法律效力强

    内容:4、法律分析:欠条和借条都具有法律效力,区别如下:借条证明借款关系,欠条证明欠款关系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则不一定是借款,两者区别如下:借条证明借款关系,欠条证明欠款关系,两者区别如下:借条证明借款关系,欠条证明欠款关系,借条和欠条都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它们属于不同的法律关系,借条和欠条都是某种手续、凭证,都是证据,这点自然是相同之处,只不过一个是证明借款关系,另一个是证明欠款关系,2、法律分析:借条和欠条都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它们属于不同的法律关系。

    2023.09.18210人收看
  • 林艳英

    2024/1/29 17:3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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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面锦旗,一份荣誉,一份责任。感谢当事人的信任和支持,我们会一如既往地提供专业、全面的法律服务。
  • 为了保证写出的借条有法律效力,在写借条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尽量选择手写,借条上需有借款人的签名并按手印,有修改的地方也应按手印; 2、借款人的名字最好用身份证上的,避免用不为人知的小名、别名; 3、借款的日期和还款日期最好精确到日; 4、金额要同时用阿拉伯数字和中文大写,并写清币种,如“人民币100000.00元整(人民币拾万元整)”; 5、如果借款人有配偶的,尽量让他的配偶在借条上签名、摁手印; 6、借款金额较大的,除注明借款用途外,可以请律师或其他第三方见证并签名。
  • 补写的借条法律效力是怎样的,补写的借条有法律效力吗

    补写的借条法律效力是怎样的,补写的借条有法律效力吗

    内容:然而,在补写借条的过程中,双方需要遵循一定的法律原则,并注意细节,以确保借条的有效性和真实性,然而,在借款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可能会导致借条未填写完整,这种情况下,双方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通过补写的方式来修正借条的不完整,其次,双方在补写借条时应当严格遵循法律规定,尽量采用书面形式,并在借条上签字盖章,以确保借条的真实性和有效性,此外,补写的借条还应当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有关合同成立的规定,即当双方达成一致并具备合同成立要件时,补写的借条方能生效,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补写的借条违反了法律的规定或者存在欺诈行为,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所以,补写的借条作为一种补充证据,可以进一步证明借款人和出借人之间存在借款关系。

    2023.11.08533人收看
  •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2024/1/18 11: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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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达成和解协议但交付的汇票无法承兑,能否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 鲁法案例【2023】643 原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但交付的商业承兑汇票无法承兑,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另一方以已履行和解协议提出执行异议,法院该如何处理? 案情简介 在史某与曾某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被告曾某于2022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史某支付工程款85万元。2021年4月19日,双方达成《协议书》,约定:85万元债务由曾某以第三方公司的票额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抵付,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在2022年10月30日前到期,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 后来史某承兑汇票时发现,因第三方公司财务问题,该汇票无法被承兑。该汇票现处于拒付追索待清偿的状态,故史某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曾某按照民事调解书履行给付义务。被执行人曾某提出异议,认为其在形式上已履行完毕85万元给付义务,史某债权转移和变现的风险应当由史某依法承担和依法解决。 申请执行人史某称,不同意曾某所提异议,协议书中虽然约定交付票据履行本案义务,但曾某需保证该票据最终被承兑。现在该票据不能被承兑,不是史某的原因,所以曾某未履行本案义务,史某申请执行符合法律规定。 法院审理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曾某是否应继续履行还款义务? 法院经审理认为,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执行人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提出执行异议的,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本案中,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生效民事调解书后,双方在执行前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后申请执行人史某以曾某未履行义务为由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法立案受理。异议人曾某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向法院提出异议,符合上述规定的情形,故本院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规定:“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根据当事人自行达成但未提交人民法院的和解协议,或者一方当事人提交人民法院但其他当事人不予认可的和解协议,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和解协议履行完毕的,裁定终结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二)和解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届至或者履行条件尚未成就的,裁定中止执行,但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执行人一方正在按照和解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裁定中止执行; (四)被执行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裁定驳回异议; (五)和解协议不成立、未生效或者无效的,裁定驳回异议。” 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民事调解书之后,就本案债务达成协议书,约定曾某向史某交付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即表示该民事调解书项下曾某义务已经履行完毕。但在该协议书中双方约定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在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后,由于第三方公司原因涉案的商业承兑汇票未能成功兑付。即使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但因为票据未能成功兑付,曾某并未履行完毕本案义务。 申请执行人史某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立案执行,并依照法律规定向被执行人曾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报告财产令符合法律规定。最终法院裁定驳回曾某提出的执行异议,经济南中院复议并予以维持。 法官说法 执行当事人双方在法院作出生效法律文书后、执行立案之前达成和解协议,系当事人双方在本案诉讼程序和执行程序之外达成的和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法律性质,不属于执行和解协议,不产生阻却原生效法律文书恢复执行的法律后果。 本案中,法院作出生效调解书后,史某与曾某在执行前自行达成《协议书》,此后,曾某虽然按约定向史某交付商业汇票,但并未成功兑付,史某民事调解书项下债权并未获得清偿。曾某在和解协议中承诺“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故曾某并未完全履行《协议书》,史某有权向法院申请恢复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 可以依照借条上的约定,将经营管理权暂时授予借款人。由借款人直接对地块进行经营管理,可以把土地上种植的果树当作还款的抵押,以及在回收果树收入的时候把收入作为还款的担保,有效地保障借款人的利益。
  • 什么样的借条具有法律效力

    什么样的借条具有法律效力

    内容:▶如果当初b给a打的是借条,同样没有约定借期,根据法律规定,&ldquo,▌举个例子:▶如果a跟b关系非常好,b向a借了3万元应急,b打了一个欠条给a,没有约定还期,那么过了三年之后,如果没有诉讼时效中断、中止、延长的情形,a再向法院起诉要求b还款,就很容易被法院认定为超过了诉讼时效而丧失胜诉权,▌首先,我们要搞清楚借条与欠条的区别而在实践中,把借条写成欠条或者反过来把欠条写成借欠的情况很多,结果往往给事实的印证,法律关系的认定以及权利人利益的实现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2023.06.28971人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