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完合同后,买方反悔导致货物变质,谁担责?

2022.08.17 21:55:37
600人收看
大律云律师团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在线咨询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

我从一外地的供货商那里订了一批茶叶,但是签订完合同对方发货后,我发现本地有一家茶叶商,同样的货物卖得便宜很多。我告诉外地的供货商说我不要这批货了,他发了我也不会收,最终导致这批茶叶因下雨大部分变质。请问,这批茶叶毁损的责任由谁承担?

4650 人赞同
305 人不赞同
律师介绍
大律云律师团
交通事故
擅长处理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等
展开全部
大律云律师团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在线咨询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买受人应当自违反约定之日起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这种情况是你违约在先,并且导致货物不能及时出运,因而你应该负这批茶叶的风险责任。
1234 人赞同
421 人不赞同
  • 天用债权律师-王熙

    2025/3/21 15:44:59

    立即咨询
    未办理股权变更登记的股权转让协议是否生效? 举个栗子:大牛将股权卖给富贵,签约后未在30天内办理变更登记,之后大牛觉得卖亏了,遂反悔并主张合同未生效。 关于合同生效与报批义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该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关于市场主体变更登记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市场主体变更登记事项,应当自作出变更决议、决定或者法定变更事项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市场主体变更登记事项属于依法须经批准的,申请人应当在批准文件有效期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此条规定是指决议和决定,并非协议。 (2008)开民初字第134号判决书的观点:未经登记并不能认定股权转让协议的无效,因股权转让变更登记是宣示性登记而非设权性登记。是市场部门为了便于管理,为满足公开查询目的所进行的股东信息登记。真正决定股东身份的并非登记行为,而是股东名册、股东出资证明以及股东实际行使股东权利等实质行为。所以大牛的主张不予成立。 那么如何防范股权转让变更登记相关风险呢? 如果是卖方: 1.尽量约定先收钱,再办理变更登记; 2.约定自己只有配合义务; 3.不接受未及时配合办理登记过重的违约责任; 4.移交后及时办理登记; 5.约定买方不配合办理登记的违约责任。 如果是买方: 1.尽量约定先登记后付款,或者分期付款(留较大尾款); 2.就卖方不配合办理登记约定较重违约责任; 3.约定公司本身为登记的义务人且承担违约责任且与卖方承担连带责任(买方原因除外)。
  •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买受人应当自违反约定之日起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这种情况是你违约在先,并且导致货物不能及时出运,因而你应该负这批茶叶的风险责任。
  • 货物买卖合同纠纷起诉状,货物买卖合同纠纷起诉书样本

    货物买卖合同纠纷起诉状,货物买卖合同纠纷起诉书样本

    内容:买卖合同纠纷民事起诉状被告因故迟延交房,直至2010年2月21日(共计13天),原、被告签署《房屋买卖交接书》完成交付手续,原告支付被告尾款人民币1万元,买卖合同纠纷起诉状【篇一】 原告:XX,男,汉族, 年 月 日出生,住址 省 市 区 花园 幢 室,身份证号码:,买卖合同纠纷起诉状【篇一】 原告:XX,男,汉族, 年 月 日出生,住址 省 市 区 花园 幢 室,身份证号码:,买卖合同纠纷起诉状【篇一】 原告:XX,男,汉族, 年 月 日出生,住址 省 市 区 花园 幢 室,身份证号码:。

    2023.12.11177人收看
  • 天用债权律师-王熙

    2025/3/11 15:54:10

    立即咨询
    朋友忽悠我买保险,后来发现合同内容不符,钱不给退怎么办?
  • 您好 那您这边是属于违约的呢
  •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管辖权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管辖权

    内容:一、合同纠纷的多元化表现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1.货物质量问题:买卖双方对于货物的质量标准存在分歧,导致纠纷的发生,二、纠纷解决的途径和方法解决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的途径和方法也是多种多样的,以下是几种常见的解决方式:1.谈判协商:买卖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纠纷,争取达成和解,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的多元化表现使得解决这些问题需要综合运用法律、商业等多个领域的知识和技巧。

    2024.01.03859人收看
  • 张嘉娱

    2024/9/10 18:46:36

    立即咨询
    本案最大的争议点是:保证人是否需要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保证人自一审至二审坚持自己之所以签字是因为受到了胁迫,且另行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保证合同,经过我方律师的争取最终认定了保证人的连带保证责任保障了我方当事人的最大利益👏,所以说签字要谨慎,签字后很难反悔🙃
  • 建议您向当地公安报警。
  • 合同违约货物怎么赔偿,合同违约如何赔偿

    合同违约货物怎么赔偿,合同违约如何赔偿

    内容:但是,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承运人证造成的,不承担损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害赔偿责任,但承运人能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1、归责原则:承运人承担货物损害赔偿责任不以主观上是否存在过错为要件,而仅以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毁损、灭失为要件,采取严格责任原则。

    2024.03.06796人收看
  •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2024/4/8 11:21:11

    立即咨询
    房屋拆迁补偿合同纠纷:1999年购买宅基地,2017年遇到拆迁分配2套房,卖方自2014年反悔持续起诉,持续了十年的战争终于画上了句号👏👏👏客户说:我们是他全家的救命恩人🎁
  •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除了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而劳动者违反了服务期约定,以及劳动者违反了竞业限制约定的情况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如果你不属于上述两种情况,就不需要向公司支付违约金。
  •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管辖法院(货物买卖合同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管辖法院(货物买卖合同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内容: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虽然当事人还可以在合同中约定管辖法院,但是当事人约定的法院必须属于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所在地、被告住所所在地、合同标的物所在地之一,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当事人应当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否则将面临法院不予受理的后果。

    2024.01.19853人收看
  • 邢颖

    2024/4/7 15:46:03

    立即咨询
    合同审查如何避开“坑”?《民商律师分享会——合同纠纷专题》防范合同风险!合同审查一般包含3个阶段:合同签订前、签订时以及合同履行中。邢颖律师指出,在每个阶段中要关注“人、财、物”的安全性,在合同签订前要对签订方有一个全面清晰的认识,一方面是对主体的形式审查,另一方面是对主体的实质性审查。 针对合同签订方的审查内容包含多个方面,例如对方是否具有独立签订合同主体的资格、企业经营范围、是否有履约能力、资信能力、注册资金的真实性、验资报告的真实性、会计资料的审查、股东的审查、固定资产变现能力、流动资金是否充足等,需要对此逐一排查核实。 看似简单的事情,做起来却没有想象中那么容易!合同审查相对来说流程繁琐、专业性强、难度大,对此邢颖律师建议,一定谨慎对待,要咨询专业律师进行处理,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损失,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
  • 这样的做法,实际上是规避国家的税收政策。虽然逃避了一些税费,但对于买家来说风险太大,有可能导致买方最终拿不到房子。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虽然现在你愿意和买方签订购房合同,但是经过一年后,如果房价上涨,你可能会因为差价萌生反悔的念头。一旦反悔,就算合同生效,但实际上房产交易并未完成,买方仍然买不到房子。在这种情况下,买方会对你提出赔偿主张,你就惹上官司了。因为买方会依据房屋买卖合同追究你的违约责任,要求赔偿因违约给买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而且你们的合同目的是逃税,发生诉讼后很可能被人民法院认定为无效合同。而你可能因故意与买方串通逃避国家税收存在过错,承担一定的经济损失。
  • 公路货物运输合同如何选择管辖法院

    公路货物运输合同如何选择管辖法院

    内容: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运输合同纠纷的地域管辖法律分析: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七条 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从便利审判与诉讼以及存在实际联系的角度出发,运输合同纠纷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是适宜的。

    2024.03.07581人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