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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2025/4/11 10:2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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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隐名股东引发的协议无效纠纷
基本案情:C委托D代持某科技公司股权,协议约定C为实际出资人。后D擅自将股权转让给E,E不知代持关系并完成工商变更。C起诉要求确认转让无效。
法院裁判要点:
1. 代持协议本身有效,但D作为显名股东对外转让股权符合“商事外观主义”,E善意取得股权;
2. C仅能依据代持协议向D索赔,无法追回股权。
风险提示:
隐名持股协议存在第三人善意取得风险;
若涉及上市公司、国有企业,代持协议可能因违反监管规定直接被认定无效。
法律建议:规避瑕疵股权协议风险
尽职调查:受让股权前核查公司账目、出资凭证、债务情况;
协议条款:要求出让方承诺“股权无权利瑕疵”;
约定若存在隐瞒债务或出资瑕疵,出让方承担违约责任;
工商登记:及时办理变更登记,避免“一股二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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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商标侵权的一般表现形式有: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类似的商标;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对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帮助实施商标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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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手续费的项目包括:转让中介费、报国家局商标转让申请费、公证费三项,这三项上转让申请费一般在1500元左右(含代理费),公证费各地价格有所不同,一般在400-500元,转让中介费就有很大出入了,价格低的基本上是包含在转让价格中,价格高的会单列出来一般收5-10%的。客在在买数十万的商标就要先问下中介费是包在里面了还是要买方出的,而价格便宜的几万的小标还是包在里一共多少钱的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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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2025/4/10 19:0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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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过程中的常见法律风险有哪些?
案例:出资不实的股权转让纠纷
基本案情
甲公司股东A认缴出资500万元,实缴100万元后将40%股权以300万元转让给B。后公司负债无法清偿,债权人起诉要求A、B在未出资范围内(400万元)承担连带责任。B抗辩称受让时不知A未实缴,拒绝承担责任。
争议焦点
1. 股权转让时未如实告知出资瑕疵,受让方是否需承担责任?
2. 原股东A与受让方B的责任如何划分?
法院观点(依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18条)
1. 出资瑕疵的股权转让有效,但受让方B明知或应知出资瑕疵的,需与原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2. 本案中,B未核实出资证明书(显示实缴100万元),存在重大过失,被推定为“应知”瑕疵,需在400万元未出资范围内与A连带清偿。
裁判结果
A、B连带向债权人支付400万元。
案例启示
股权受让方必须尽到尽职调查义务(如验资报告、公司章程、银行流水等);
协议中需明确约定:若存在出资瑕疵,出让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损失;
未实缴的股权转让价格应显著低于实缴股权,否则可能被推定“明知瑕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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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商标侵权的主要形式有: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志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志;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注册商标,将更换商标的商品投放市场;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侵犯商标专用权;对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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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由于债务人债权让与并未改变债权的同一性,债权之上所附的瑕疵也随同一并转移。故债务人对于债权之让与,虽不得拒绝。但不得因让与而受不利益,从而不因让与而失去其抗辩权。债务人仍保有“在让与时对原债权人设定的一切抗辩”。各国民法典大多规定债务人于受通知时所得对抗让与人之事由,皆得以对抗受让人。我国《民法典》也在第五百五十三条规定,“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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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婚姻律师-姚平
2025/4/10 18:5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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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避坑指南:
⚠? 注意公司章程是否有转让限制
⚠? 保留所有出资凭证+股东协议
⚠? 上市禁售期内的股票要特别约定
4?? 证据清单(建议截图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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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行转账记录
🔸 股东会决议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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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后发现的未分割股权,3年内可重新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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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对方故意隐瞒股权?赶紧申请财产调查令!遇到复杂情况建议直接找【婚姻家事且懂公司法】律师,千万别自己硬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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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商标侵权的一般表现形式是: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类似的商标;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对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伪造、擅自制造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帮助实施商标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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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四、2012年5月23日,艾梅、张新田向陕西高院提起诉讼,以张新田未经艾梅同意无权处分夫妻共有的股权为由,请求确认张新田与刘小平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无效并要求刘小平返还工贸公司54.93%的股权,原审判决驳回艾梅、张新田主张股权转让协议无效的诉讼请求,艾梅、张新田为此向本院提起上诉,其理由之一是:夫妻一方擅自转让其名下的股权,另一方诉请确认无效,实际是家庭财产纠纷,首先应当适用民法、婚姻法的规定,作为调整商事行为的公司法处于适用的次要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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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用建工律师-张嘉娱
2025/4/10 18:4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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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商标侵权的形式包括: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类似的商标;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对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伪造、擅自制造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帮助实施商标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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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所谓闲置商标转让,就是把不用的商标转让给需要的人。有些人可能会注册一些商标,专门用来转让。也有一些公司因为种种原因,不再使用某个商标,也可能会想要转让。一个有价值的商标,拿来转让是比较合适的。有的人也会专门去注册商标,然后等待别人购买。那么,闲置商标转让,怎么操作比较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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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用建筑工程律师-王熙
2024/7/9 10:3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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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主任,我这些年真是筋疲力尽,我这个干工程这么多年,左手全是回不来的钱,右手全是欠别人的钱,我自己还被执行了,我身上20多个案子吧,你说我接下来还有大的必要吗?还是说我就这么直接就黑户到底就完事了呀?也就是说你你的财富都是纸上的财富,没有财富,我现在也是个被执行人,那要看你要不要翻盘对不对,也就看你的左手的钱和右手的钱这个差额哪边是更多一些,然后我现在担心什么呢?就是我比如说我把钱要回来,然后我得付律师费,我还得打这官司,我等要回来一笔还没到我手里呢,又被那边划走了,又给还回去了,所以你就要看你是不是甘愿去做这种执行人呀,你现在是失信人,然后也有是黑名单对你的生活影响很大啊,未来对你的孩子影响也很大,那你如果说要解决这个问题,那我们就要说你的左手和右手的资产到底是怎么来进行评估的问题,或者是说外边有债,是不是可以通过这种三角债的这种方式来进行化解,也可以减少你的任。
种成本啊,也就直接通过这种债权转让的这种形式,别人欠你钱,你欠别人钱,这样的话做一个冲抵,然后让你能恢复到一个正常的一个生活状态,所以的话就是说通过这种三角债化解的这种形式,把这个事情给解决了,然后你这个也能解脱嘛,关注西主人,有事不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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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商标转让的形式有:合同转让、继承转让、行政命令转让。合同转让是指转让人与受让人签订转让合同或者协议转让注册商标的方式。继承转让是指法定继承人继承个人和依法登记的个体工商户的注册商标。行政命令造成的商标转让,是指法院等公共权力机构判决后发生的商标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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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在签订商标权转让合同前,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了解相关法律规定,避免合同无效或被撤销,受让人在受让商标权时,应当审查转让人的商标权是否真实、合法,并按照法律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转让人在转让商标权时,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对受让人履行告知义务,结语:商标权转让合同法律方面的相关规定是为了保护商标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知识产权的流转,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5、转让费:转让费是指受让人向转让人支付的购买商标权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