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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2025/4/11 10:2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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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隐名股东引发的协议无效纠纷
基本案情:C委托D代持某科技公司股权,协议约定C为实际出资人。后D擅自将股权转让给E,E不知代持关系并完成工商变更。C起诉要求确认转让无效。
法院裁判要点:
1. 代持协议本身有效,但D作为显名股东对外转让股权符合“商事外观主义”,E善意取得股权;
2. C仅能依据代持协议向D索赔,无法追回股权。
风险提示:
隐名持股协议存在第三人善意取得风险;
若涉及上市公司、国有企业,代持协议可能因违反监管规定直接被认定无效。
法律建议:规避瑕疵股权协议风险
尽职调查:受让股权前核查公司账目、出资凭证、债务情况;
协议条款:要求出让方承诺“股权无权利瑕疵”;
约定若存在隐瞒债务或出资瑕疵,出让方承担违约责任;
工商登记:及时办理变更登记,避免“一股二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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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协议离婚不能在其他地方的民政局办理。《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男女双方想离婚的,应当到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但诉讼离婚可以在其他地方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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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协议离婚的,需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因此,外地人在北京是不能办理协议离婚的,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协议离婚的,需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因此,外地人在北京是不能办理协议离婚的,外地人在北京能办理离婚吗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离婚登记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外地人在北京离婚办理流程外地人在北京离婚办理流程如下:准备相关证件:离婚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两张两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离婚登记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非京籍可以在北京办理离婚,具体如下:办理离婚需要以下材料:当事人双方的身份证和户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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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有流程,不是当天去就能离的!
需要提前预约,并已满30天的冷静期才可以办理离婚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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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不能。如果你的缴费年限满足十五年,到了法定退休年龄你就可以在投保地退休。由于你不足十五年,又不是本地常住户口,不允许你一个人名义缴费,因此你在投保地没有退休资格。除非你在没有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继续在投保地再就业继续缴费,能够满足十五年就可以了。另外你也可以把外地社保转移回户口所在地,在户口所在地继续缴纳满足十五年以上,到了法定退休年龄在户口所在地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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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根据婚姻法的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协议只能是在双方到民政局办理登记离婚手续后才能生效,否则就是无效的。只能说对对方的行为有约束力,但是遇到任何问题法院或者是其它单位,对于这样的协议是不认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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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用债权律师-王熙
2025/3/21 15:4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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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办理股权变更登记的股权转让协议是否生效?
举个栗子:大牛将股权卖给富贵,签约后未在30天内办理变更登记,之后大牛觉得卖亏了,遂反悔并主张合同未生效。
关于合同生效与报批义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该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关于市场主体变更登记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市场主体变更登记事项,应当自作出变更决议、决定或者法定变更事项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市场主体变更登记事项属于依法须经批准的,申请人应当在批准文件有效期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此条规定是指决议和决定,并非协议。
(2008)开民初字第134号判决书的观点:未经登记并不能认定股权转让协议的无效,因股权转让变更登记是宣示性登记而非设权性登记。是市场部门为了便于管理,为满足公开查询目的所进行的股东信息登记。真正决定股东身份的并非登记行为,而是股东名册、股东出资证明以及股东实际行使股东权利等实质行为。所以大牛的主张不予成立。
那么如何防范股权转让变更登记相关风险呢?
如果是卖方:
1.尽量约定先收钱,再办理变更登记;
2.约定自己只有配合义务;
3.不接受未及时配合办理登记过重的违约责任;
4.移交后及时办理登记;
5.约定买方不配合办理登记的违约责任。
如果是买方:
1.尽量约定先登记后付款,或者分期付款(留较大尾款);
2.就卖方不配合办理登记约定较重违约责任;
3.约定公司本身为登记的义务人且承担违约责任且与卖方承担连带责任(买方原因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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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根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规定:第五十六条婚姻登记员受理离婚登记申请,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分开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并进行笔录,笔录当事人阅后签名。(二)查验本规范第五十五条规定的证件和材料。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一本结婚证丢失的,当事人应当书面声明遗失,婚姻登记机关可以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当事人应当书面声明结婚证遗失并提供加盖查档专用章的结婚登记档案复印件,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当事人提供的上述材料办理离婚登记。(三)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并按指纹;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并在监誓人一栏签名。(四)夫妻双方应当在离婚协议上现场签名;婚姻登记员可以在离婚协议书上加盖“此件与存档件一致,涂改无效。XXXX婚姻登记处XX年XX月XX日”的长方形印章。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当事人因离婚协议书遗失等原因,要求婚姻登记机关复印其离婚协议书的,按照《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查阅婚姻登记档案。离婚登记完成后,当事人要求更换离婚协议书或变更离婚协议内容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第五十七条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分别参照本规范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规定填写。第五十八条婚姻登记员在完成离婚证填写后,应当进行认真核对、检查。对打印或者书写错误、证件被污染或者损坏的,应当将证件报废处理,重新填写。第五十九条颁发离婚证,应当在当事人双方均在场时按照下列步骤进行:(一)向当事人双方询问核对姓名、出生日期、离婚意愿;(二)见证当事人本人亲自在《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当事人领证签名并按指纹”一栏中签名并按指纹;“当事人领证签名并按指纹”一栏不得空白,不得由他人代为填写、代按指纹;(三)在当事人的结婚证上加盖条型印章,其中注明“双方离婚,证件失效。××婚姻登记处”。注销后的结婚证复印存档,原件退还当事人。(四)将离婚证颁发给离婚当事人。第六十条婚姻登记员每办完一对离婚登记,应当依照《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对应当存档的材料进行整理、保存,不得出现原始材料丢失、损毁情况。因此,工作人员会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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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婚房产过户手续办理要带的带材料包括,关于房产分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证及复印件、离婚财产归属协议,婚房产过户手续办理要带的带材料包括,关于房产分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证及复印件、离婚财产归属协议,离婚过户房产的必须办理析产手续才可以进行过户,并且必须夫妻二人携带判决书或者经过公证的离婚协议,一同到达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手续,双方持离婚协议共同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在房屋符合过户条件的情况下,是可以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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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婚姻律师-姚平
2024/6/24 11:4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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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婚后呢?之前签订的离婚协议还有效吗?当然有效,离婚期间所购定的房产不会因为复婚就转变为共同财产,双方呢?是否复婚不影响离婚协议的效力?如果一套共同财产的房子离婚时归属为另外一方了,那么再婚的话也算那个人的个人财产了。双方如果有特殊约定,以约定为准。小律师关注我,让我们更懂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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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我国法定的离婚方式有两种,而讨论在异地是否可以办理离婚,就要区分情况。其中协议离婚要求必须要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离婚手续,所以严格意义上说协议离婚不能在异地办理。但如果是诉讼离婚的话,那此时就允许在异地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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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协议离婚应提交哪些证件材料,协议离婚需要的材料
内容:协议离婚,民政局领离婚证,需要以上5个证件材料,对于协议离婚,你又遇到了哪些法律问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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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2024/1/22 16:5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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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有流程,不是当天去就能离的!
需要提前预约,并已满30天的冷静期才可以办理离婚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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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离婚有一个月的冷静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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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两个人在外地是否可以办理离婚,分以下几种情况:异地协议离婚,双方必须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异地离婚手续如何办理1、如果是协议离婚的,需要结婚证、身份证和离婚协议书,并且要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我认为异地离婚需双方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携带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及相关证明材料,2、我认为异地离婚需双方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携带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及相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