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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2025/4/10 18:4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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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企业的历史长河中,每一次领导权的交接都是一次重要的里程碑。
企业的长远发展离不开两个关键因素:优秀的接班人和强大的团队。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共同构筑企业基业长青的基石。
优秀的接班人能够继承和发扬企业的核心价值观和经营理念,确保企业在领导层更替时平稳过渡,避免出现战略断层和经营动荡。
强大的团队能够高效执行企业战略,将目标转化为现实,是企业发展的核心动力。
多元化的团队能够碰撞出思想的火花,激发创新活力,为企业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
那么如何选择、培养一位优秀的接班人呢?想必是很多企业家在思考的事。我们的常青树产品正是帮助企业发展综合考量各种因素帮助企业选择并培养更适合企业长远发展的传承人。
企业如何组建一支强有力的奋斗发展团队呢?我们的团队宝帮助测算老板的合伙人、高管及员工的性格和天赋,帮助其扬长避短,优胜劣汰选择更适合企业发展的团队人员。
如果您也有这方面的忧虑,请与我们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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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合伙企业法》第五十条规定:“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如果满足法定条件,你可以成为公司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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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合伙人中途退股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或者是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可以将股权进行转让或者是按照合伙协议约定或退股人的持股比例退还退伙人的财产。合伙人要退股的,首先应该根据双方间的合伙协议来处理。如果合伙协议中对此没有明确约定的,则应该由双方通过协商来处理。可以将对方的出资退回,并参照双方所约定的盈利分配比例来对合伙期间的盈利或亏损进行分割。合伙人退股的清算方法是,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给退伙人。但是退伙时,要减去因退伙人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而需赔偿的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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蓄力启航🆙🆙近百名律所主任、合伙人、律界大咖齐聚第二届教练班。期待此次培训 精英们满载而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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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六十条规定,诉讼中,未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人合伙的全体合伙人为共同诉讼人。个人合伙有依法核准登记的字号的,应在法律文书中注明登记的字号。全体合伙人可以推选代表人,被推选的代表人,应由全体合伙人出具推选书。未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人合伙,不享有民事诉讼主体资格,仍然由全体合伙人作为共同诉讼人。全体合伙人可以推选代表人,但应由全体合伙人出具委托书。本案中,周某和孙某作为共同诉讼人,应一并作为原告起诉,且他们也未推选代表人,周某单独起诉不符合上述规定,法院裁定驳回起诉是有道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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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挪用资金我可以解除合同吗,合伙人挪用资金立案条件
内容:合伙人挪用资金立案条件合伙人挪用资金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如果您怀疑合伙人挪用了资金,您可以考虑以下条件来立案:1. 证据:收集与合伙人挪用资金有关的证据,例如银行交易记录、账目、合同、通信记录等,如果你发现合伙人挪用资金,你可以采取以下步骤来解除合同并保护自己的权益:1. 收集证据:首先,你需要收集和保留所有能证明合伙人挪用资金的证据,如银行对账单、合同文件、付款记录等,因此,建议您咨询当地的律师或法律专家,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指导,以便采取适当的法律行动来处理合伙人挪用资金的问题,4. 寻求法律救济:如果合伙人拒绝解决或赔偿被挪用的资金,你可能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追回损失,4. 法律支持:咨询当地的律师或法律专家,了解立案的具体条件和程序,3. 违法行为:确保您的证据能够证明合伙人的挪用行为属于违法行为,例如挪用资金、盗窃或欺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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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2024/8/21 16:0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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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经商议合伙干工程,
由于合作期间分歧较大,两人退股,
导致后期发包人拒绝支付工程款,
869万欠款该如何快速要回?
三人商议合伙干工程
2017年,工程公司(化名)经招投标取得某县区交通运输扶贫“建养一体化”工程的施工。
经由市政建设公司(化名)的法定代表人及胡先生与工程公司商谈一致,将工程中的其中五个标段的施工进行转包。
胡先生与沈某、孙某三人经过协商,由胡先生和孙某负责出资,沈某负责承接工程,三人共同承包该标段的工程施工,以市政建设公司的名义开展业务,于2017年6月20日正式开始施工。
由胡先生与孙某负责现场项目施工管理,组织人力、机械设备、原材料等,并在现场临时搭建混凝土搅拌站,对上述标段进行实际施工。
两人退股导致工程款拖延
2017年7月9日,沈某、孙某与胡先生共同补签《项目合作协议书》一份,约定合作承包施工范围、股份比例、工程管理责任及分工、资金、财务管理等内容。
2018年11月4日,市政建设公司与工程公司签订协议,约定工程内容、工程地点、工期、定价方式、工程款支付等。
2019年1月16日,因沈某、孙某与胡先生在合作期间出现分歧,故沈某、孙某退出合作,由胡先生继续施工,各方签订合同一份,由胡先生支付沈某、孙某相应股份转让款,承接的上述工程由胡先生继续施工。
2019年12月31日,胡先生按期完成上述所有工程的施工义务,并交付业主使用至今。市政建设公司与工程公司已支付了一部分工程款,还剩余约869万元工程款一直拖延支付。
申请仲裁要回全部款项
2020年—2023年间,胡先生无数次与多个合作方沟通时,产生了严重的分歧与矛盾,所以款项一拖再拖,一直未解决工程款纠纷。
于是在2023年6月,胡先生找到北京天用律所,天用律师帮助胡先生梳理了案情,指导收集证据,包括合同、施工情况记录、合作协议书、结算会议纪要等全面的证据资料。
资料准备齐全后向北京仲裁委申请仲裁,由两位资深的天用律师参与出庭。庭审中,天用律师对全面的证据进行观点论述,对被拖欠的工程款据理力争,得到了仲裁院的认可与支持。
经合议,仲裁庭裁决如下:
1、工程公司向胡先生支付工程款869万元;
2、本案支出的保全费、保全保险费和律师费全部由工程公司承担;
3、本案仲裁费由胡先生承担20%,由工程公司承担 80%。
经过天用律师的不懈努力,胡先生的全部诉求达成,胡先生对天用律师的专业能力非常认可,特意送来一面锦旗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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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合伙企业依法分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与普通合伙企业,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一般是指以专门知识和专门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门服务机构。比如说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大鸿公司是一家经营食品为主的合伙企业,属于普通合伙性质。对这样的合伙企业,法律并不禁止合伙人在合伙合同中事先约定以各自的出资份额分享利润并承担债务,但是,法律同时也规定,凡普通合伙企业中的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形成的债务属于共同债务并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据此,你咨询的问题中,陆姓合伙人欠下你的4万元债务,大鸿公司其他股东负有连带偿还的义务,在这个责任履行完结后,合伙企业内的其他股东可以另行对陆姓合伙人追索。这不独因为你们之间的买卖合同是加盖了大鸿的印章,还因他们公司为普通合伙性质所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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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2、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二条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3、有限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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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2024/7/15 12: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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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这300块算是我借你的,嗯,我也不入股了,嗯嗯,结果现在我找他要不给了,在你刚刚描述的过程中,其实你们双方之间有可能存在两种关系,一种关系呢,就是你用你的这个300万作为一个股权,然后入股,那这个过程中其实就是要风险订单的,这个就叫这个合伙这样的一个一个纠纷嘛,另外一个这个过程中还涉及到一个纠纷,就是借贷,最后你们其实形成的是借款的这样的一个合意,首先确定诶你们到底是哪种关系,如果他到期了没有还你钱的话,你让他把钱还给咱们就OK了,那我现在就怕他别拿出那个股东协议,他说对他说他说我是入股,那要是按照入股退股的那来说,那我可。
亏了,对,我个人认为还是快速的让律师介入,帮您去和解,用和解的方式去解决问题。另外呢,可能我们要同步进行的是查询一下对方的资产情况,来确认一下他的还款能力到底是什么样的,然后用诉讼的方式来进行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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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如果你们签订的合同中有明确约定退伙后的股份分割问题,那么应当按照约定来进行分配。如果没有约定,需要比照出资的份额,扣除对外连带承担债务之后,退还入伙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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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法律分析: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合伙人侵占合伙企业财产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侵占财产的合伙人要退还财产,构成犯罪的可追究刑事责任,合伙人侵占合伙财产怎么办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合伙人侵占合伙企业财产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侵占财产的合伙人要退还财产,构成犯罪的可追究刑事责任,法律分析:合伙人侵占合伙企业财产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侵占财产的合伙人要退还财产,构成犯罪的可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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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2024/5/27 19:0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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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合伙做道路施工项目,随后两人退股,完工后甲方一直未支付当事人工程尾款。通过天用律师申请仲裁,裁决对方支付当事人工程款869万元,同时对方承担了我方的保全费、律师费、80%仲裁费,帮助当事人获得了最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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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根据《民法通则意见》第46条规定,公民按照协议提供资金或者实物,并约定参与合伙盈余分配,但不参与合伙经营、劳动的,或者提供技术性劳务而不提供资金、实物,但约定参与盈余分配的,视为合伙人。第47条规定,全体合伙人对合伙经营的亏损额,对外承担连带责任;对内则应按照协议约定的债务承担比例或者出资比例分担。具体到本案,合伙人乙、丙分别以资金和技术出资,虽不参加经营但参与盈余分配,应视为合伙人,应当与甲一起对所欠丁货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乙不得以退伙时与甲丙约定“餐馆经营亏损与乙无关”对抗合伙债权人丁。至于甲、乙、丙之间的债务分担,则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出资比例分担。如上述约定系三方真实意思表示,则乙在清偿丁之债务后可向甲丙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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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这种转让包括合伙人将其财产份额全部转让和部分转让两种,由于在这种情况下,财产份额转让后不会导致合伙人的增加,也不会有新的人加入到合伙企业之中,不会破坏原有的合伙人之间的信任关系,《合伙企业法》规定仅需要通知其他合伙人,而不是必须经过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七十四条 除合伙合同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的优先购买权,是指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其合伙企业财产份额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