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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用建筑工程律师-王熙
2025/3/12 17:5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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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大兴法院的民事调解到丰台法院的《工程合作协议书》具有高度盖然性一审判决胜诉,从北京天用律所专案组综合研判“债权人代位权”向集团主张债权到北京二中院维持原判,再到执行阶段足额保全扣划260万工程款
👊历经近两年时间,北京天用律所专案组全体成员始终不懈的努力,就是真心希望案件有个圆满结果[庆祝]北京天用律所拥有专业的交通理赔团队、顶尖的债权债务综合团队、一流的婚姻团队、荣获千万物业认可的专业物业团队,愿为您和家人提供永远的法律咨询,天用将是您终身的法律挚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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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日常工作中,经常有当事人联系咨询借款合同如何写。对于这个问题,相信很多朋友们也都比较关注,毕竟民间借贷在生活中也是很普遍的现象,因未签订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约定不明确、借款合同无效等问题产生的纠纷也是层出不穷。如何起草一份完整、靠谱、让人有“安全感”的借款合同,也成了当事人在意的事情,今天我们就详细聊下借款合同内容起草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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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用债权律师-王熙
2025/2/27 14:5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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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买房向自己借款26万元,到期不还钱咋办?律师建议可以第一步发律师函,固定朋友欠钱的证据,对于后期和解或者诉讼,更有利于要回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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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离婚协议书怎么写才有法律效力男方:××,××××年××月××日出生。住××市×××路×××号,身份证号:××××××××××××××××××。女方:××,××××年××月××日出生。住××市×××路×××号,身份证号:××××××××××××××××××。男女双方于××××年××月××日在××民政局(办)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于××××年××月××日(农历月初)生育一子/女,取名×××。因协议人双方性格不合,夫妻感情破裂,无法继续共同生活,已无和好可能。现双方就自愿离婚一事达成如下协议: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二、孩子××由男方/女方抚养,由男方/女方每月给付抚养费×××××元,在每月××号前付清;直至付到成年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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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法[2019]254号)(以下简称九民纪要)第三部分“关于合同纠纷案件的审理”中的(三)关于“借款合同”中明确:“自2019年8月20日起,中国人民银行已经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于每月20日(遇节假日顺延)9时30分公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这一标准已经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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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男子偷偷炒股亏71万!法院:属于重大过错,应赔偿妻子!原告曹某与被告范某结婚后共同购买了一套房屋,后经双方协商将房屋出售。但范某未经曹某同意将大部分房款用于炒股,结果亏损了70余万元。曹某得知后将范某诉至法院,请求分割售房款。
一、二审法院均认为,范某的行为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重大过错,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支持了曹某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官网披露的判决书显示,曹某与范某于2004年2月10日登记结婚,2006年8月生育一女。婚后二人购得房屋,房屋登记在范某名下。
2020年12月20日,范某与刘某签订《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将涉案房屋以228万元价格出售。
房款支付细节如下:
房屋首付款为46万元,其中刘某于2021年1月6日向范某名下银行账户转账41万元,其余5万元转至曹某账户;
2021年3月12日,刘某向范某银行账户转入31万元;
2021年3月23日,刘某再向该账户转入房款90万元;
2021年4月8日,刘某又向该账户转入房款60万元;
2021年5月15日交房后,刘某向范某名下账户转款1万元。
拿到这笔钱后,范某声称给曹某房款共计33.29万元,其余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债务,炒股,支付女儿生活费及日常消费支出等,现房款已无剩余。其中,双方将首付款44.7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本息,剩余首付款1.29万元在曹某账户内。而房款150万元,范某则未经曹某同意,于2021年3月24日向股票资金账号转账89万元,而后再次转账55万元。
但是,经过他一番操作后,自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5月31日,范某从股票资金账号转出73万元,共计亏损71.12万元。范某称剩余房款另用于偿还信用卡41.17万元,偿还多名亲属共计30万元,范某还称借款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债务、炒股及家庭生活。
为证明房款和债务分配约定以及范某挥霍、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等主张,曹某向法院提交的2020年7月6日《房产分配协议》约定:女方占房产三分之二,男方占房产三分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范某与曹某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范某长期不顾曹某反对炒股,且炒股未经过曹某同意。范某则辩称炒股为正常投资,系为改善家庭生活条件,并非挥霍夫妻共同财产。
案件经法院审理,一审、二审法院认为,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于是,判决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北京高院经审理后认为,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
北京高院在裁判原文是:
本院经审查认为: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但一方非因生活需要在处分重大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与另一方协商一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本案中,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综上,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亦无不当。范某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的情形。
案号:(2023)京民申1855号
裁判时间:2023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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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甲方应在收到乙方借款后及时偿还乙方借款本息,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若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还款的,甲方应向乙方按年利率支付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提前收回已抵押给乙方的房产并收回贷款。甲方保证该债权的实现以该房产作抵押。在履行本合同后的第一个月内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一天视为还款自动延期一次但延至最后一个还款日止。逾期一日按逾期金额万分之五计算应按实际天数计息(含逾期利息),逾期三天视同还款。逾期三十日内乙方未偿还资金将视为甲方逾期支付。逾期一天视为自动进入违约条款。借款本息还款期限至年月日前为止。本合同一式三份,签名盖章后生效,同时也视为对双方当事人的确认,因本合同的内容与法、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相抵触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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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2024/4/7 14:3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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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约定利息超过法定限额,借款人可否主张返还?2021年2月9日,杨某因为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向杨某科借款30000元,约定月利率2%,杨某科当天通过微信向杨某支付了30000元借款,杨某收到借款后向杨某科出具了借条,并马上向杨某科转账3000元作为利息。从2021年3月9日至2021年7月27日,杨某通过微信转账方式,分15次共计转给杨某科27000元。
2021年8月28日,杨某科在向杨某催讨其他债务时,杨某的姑父刘某误以为杨某科在催讨27000元这笔债务,遂自作主张代杨某又向杨某科支付了27000元,杨某科当即将杨某出具的借条交给刘某,由刘某将借条销毁。杨某认为,从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8月28日期间,杨某科收取利息共计27000元,其中多收取利息 24747元。杨某向杨某科多次讨要多支付的利息,但杨某科拒不退还,杨某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该案争议的焦点在于,杨某科是否收取了超过法律规定上限部分的利息,并且杨某科收取该部分利息是否有法律依据。
首先应当确定杨某向杨某科借款的本金金额。杨某向杨某科借款当天,即支付给杨某科3000元,按照一般交易习惯,利息应当在借款之次日开始计算,故该3000元应当认定是偿还的杨某科的本金,杨某科实际支付给杨某的借款本金应当认定为27000元。
其次应当确定杨某、杨某科之间的利息计算标准。杨某、杨某科约定的月利率2%过高,应当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2021年2月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85%的四倍,即为15.4%计算,杨某科所收取的杨某利息,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杨某科应当返还给杨某。
最后,应当计算出杨某应支付给杨某科的利息,结合杨某已经支付的本息,确定杨某科应当返还多收取的金额。27000元本金从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7月27日按照年利率15.4%计算的利息为1940元。2021年7月27日至2021年8月28日,该1940元的利息计算为25元。杨某姑父在2021年8月28日代替杨某向杨某科支付27000元,多支付25035元,该款应当由杨某科返还给杨某,但杨某起诉只要求杨某科返还24747元,法院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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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实际上,可以自己写离婚协议书,也可以请律师代写,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所以,也并不是必须要求请律师写离婚协议书。并且,自己写离婚协议书一般要包含以下内容:1、明确双方同意解除婚姻关系。2、明确子女的抚养权。3、明确子女抚养费,按规定,没有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需向抚养子女一方支付抚养费,主要包括支付标准、支付方式等问题。4、明确探望权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好探望的时间、地点、方式、周期以及中止探望权的情形。5、明确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最后,实践中若离婚争议大,双方难以协商一致的,为避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那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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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民事借款纠纷最快多久结案民间借贷纠纷的处理时间取决于多个因素,包括案件的复杂性、相关证据的收集和审查、法院的日程安排以及各方的合作程度等,民事借款纠纷的结案时间是根据具体案件的复杂程度和法院的工作负荷而定的,并没有一个固定的时间表,此外,民事借款纠纷的结案时间还受到法院的工作负荷和其他因素的影响,而且,如果有其他相关案件需要优先处理,那么借款纠纷案件的结案时间可能会受到影响,总的来说,民事借款纠纷的结案时间是一个相对而言比较长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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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这类案件时有发生,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相互赠送礼物和金钱来表达情意和祝福是人之常情。但是在爱情中,双方应当保持一定的理智,不要把金钱作为衡量感情的标准,也不要被感情冲昏头脑。为了避免双方在分手后产生经济纠纷,情侣之间的转账可进行备注款项性质并保留相关书面证据,以免日后产生纠纷。
如果能够查明转账款项用途,双方对此产生争议时该如何认定恋爱期间转账的性质?一般来说,如果转账留言或红包描述中,或在款项支付的前后聊天记录中,表明款项是借款,那么可以认定为借款,在分手后,可以就相关款项要求对方返还。在特殊节日里转账的有特殊意义的数额,除非有证据证明是借款,否则法院无法支持要求返还的诉求。而恋人间的正常消费、密集、琐碎的转账、来往可视为一般赠与,在分手后,也不能要求返还。
现实中还有一种情况,双方往来款项超过日常生活交往等一定合理限度,数额较大,一方主张是为促使双方缔结婚姻关系而给付的财物时,人民法院综合考虑双方当地习俗、给付的时间和方式、财物价值、给付人及收受人等事实认定上述给付是否属于彩礼性质,从而依法作出裁判。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
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五条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
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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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民间借贷纠纷是生活中常见的纠纷之一,本文通过如何书写起诉状的方式,将民间借贷纠纷中常用的法律规定以及如何适用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即使没有任何法律知识的人完全也可以凭借本文完成诉讼,让读者发出打官司原来这么简单的感慨,就是我写本文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