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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全责拒赔怎么办?袁甲告诉你,咱们先报警,交警队会开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确定对方是否全责,然后你再拨打自己保险公司的电话,明确要求代位赔偿,接下来就由保险公司全权负责赔偿的事儿了。索赔也是找保险公司,听明白了吗?有交通事故索赔的问题就问袁甲,安全出行,安心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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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中国法律规定的交通责任认定书下来后,当事人可以协商处理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赔偿事宜。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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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认定书下来怎么谈赔偿,被车撞了事故认定书下来怎么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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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0余万的工程款判下来了👏
并且发包方和承包方承担连带给付责任,保障了回款👍🏻👍🏻👍🏻
本案最大的难点是仅有口头约定就进场施工🚧,庭审中二被告均不认可实际施工人的身份,经过复杂的论证最终法院用了几十页的判决书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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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可以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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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本文将探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下来后的赔偿问题。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交通事故处理的重要依据,它确定了事故责任方和责任比例。一旦责任认定书下来,受害人可以通过保险公司或法律途径进行赔偿。本文将介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作用、赔偿方式、索赔程序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以帮助读者了解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下来后的赔偿流程和相关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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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用建筑工程律师-王熙
2024/7/9 10:4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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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主任,我求爷爷告奶奶的甲方就是不给我工程款,我真的坚持不下去了,主要是我最开始没签合同,我都进的厂怎么办呀,我没合同对方又想赖了,对,那咱们现在其实呃,最紧急和最重要的事情呢,就是保存证据啊,因为对方已经是不想给你正常支付了,再加上咱们手上没有合同,那所以第一个的话就是现在这个阶段,因为你还在这个项目上,那么我们做的所有的事情,能让他们签字,让他们签字,而且接下来呢,你和对方,对方说的是你的上面的发包方啊,甚至在网上的这个这个转包方和任何一个人的沟通啊,不管是微信也好,还是电话也好,都要做好证据保存的工作,比如你微信记录,你上面要描述清楚对方是谁,比如说咱们电话这个录音上面要写写清楚是谁,如果说在这个过程当中,对方还是不给我们钱,我们项目就结束了,怎么办啊,我们可以通过发函这种催告函,通知函的这种形式,让对方支付我们款项。当然你这个函件怎么。
写写什么内容才是很重要的,就是说你现在因为没合同,对方也是一个很消极的一个态度,那我们到底干了多少活啊,那这个工程量是多少,单价是多少,这些其实都属于待定状态,那么现在你也可以直接的发起单方的结算,也就是说爸,您在整个过程当中,就工程量啊,工程价款呀,做一个结算单,自己做一个结算书给对方来进行邮寄过去,只要对方没有及时反馈,那么我们单方的这个结算书在法律上也是可以被认定的。关注西主人有事儿不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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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律师回复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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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申请强制执行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 申请执行人必须是仲裁裁决的当事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因此,律师建议,在仲裁裁决书下来后,当事人应当及时咨询专业律师的建议和帮助,准备好相关材料,及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超过两年的期限,当事人就不能再申请强制执行,仲裁裁决也将失去强制执行的效力,因此,在仲裁裁决书下来后,当事人应当及时关注裁决书的生效日期,并在两年内申请强制执行,在仲裁裁决书下来后,当事人应当及时关注裁决书的生效日期,并在两年内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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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钱不还怎么办最有效的方法
2024/4/7 14:3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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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用案例】官司赢了,被执行人仍不还钱,怎么办?丁女士与王某是多年的朋友关系,进入四十不惑年龄的王某,近年间却不务正业,养成了游手好闲、沉迷赌博的恶习。2022年初,王某以家庭生活需要为由多次向丁女士借款。
2022年1月23 日,在王某的花言巧语下,丁女士头脑一热,以自身征信为王某办理了贷款事宜,王某全程指导丁女士通过银行转账、微信转账、现金存款等多种方式将贷款转入王某指定的账户。
上述操作一气呵成,等丁女士冷静下来多方思考方知自己是被骗了!好在丁女士幡然醒悟,并及时进行补救措施,她强烈要求王某出具欠条,确认截至2022 年1 月30 日,王某共欠付丁女士借款金额730000元,逾期月息为 1.2%,且承诺完全由王某承担所有贷款费用并按银行分期要求偿还贷款。
虽然手里握着欠条,丁女士仍然没有能够高枕无忧!借款到期后,王某随即开始拖延还款,丁女士多次催讨,王某未全额还款,仅偿还了123000元,且王某事后承诺给丁女士的30000元借名贷款报酬费也未支付。
因王某严重违约的不诚信行为,丁女士面临着巨额还贷压力,经济上与心理上均遭受重创。丁女士为了尽快要回借款,找到北京天用律所咨询委托。
天用律师指导丁女士收集各方面的证据并积极准备诉讼资料,立案至法院。在天用律师的全力争取下,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王某分期进行偿还丁女士 67万元、贷款委托费 3 万元、律师费 11万元、保全担保费 1000 元。
官司赢了,本以为王某会乖乖还款,万万没想到双方达成调解书后,王某一直未予履行还款责任,还以种种理由拖延!本案在北京西城法院审理,天用律师催促法院做了几次与被执行人王某的谈话,让法官亲自见证被执行的言而无信与蔑视法律的威严,为后来的拘留埋下了伏笔!
在一次约定好的谈话中,被执行人又出尔反尔,这下彻底惹怒了法官。天用律师趁势申请拘留被执行人,得到批准!最终被执行人被拘留15天。
后来经过天用律师和解谈判,被执行人现行每月还款5000元,丁女士对天用律师的尽职尽责非常感动,对此结果也很满意,给天用律所送来了锦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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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当事人收到交通事故判决后,申请强制执行的,可以在六个月内获得赔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案件若干期限的规定》,被执行人有财产的,一般应当自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结案;非诉讼执行案件一般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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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对于肇事方来说,如果事故责任在自己方,那么需要为事故受害方进行全面的赔偿,包括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等,事故认定书下来怎么谈赔偿发生交通事故后,第一时间需要做的就是报警和拍照保留现场证据,总之,在事故认定书下来后如何谈赔偿,需要我们根据具体情况来进行认真的分析和沟通,事故认定书是由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一种处理交通事故的法律文书,用于确定事故责任和赔偿方式,如果事故责任比较模糊,那么我们需要根据认定书上的事实和证据,来进行更加科学合理的赔偿方案制定,同时,公证机构也可以对事故赔偿进行调查和认定,以便达到更加公正和合理的赔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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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2024/1/18 11: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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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成和解协议但交付的汇票无法承兑,能否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
鲁法案例【2023】643
原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但交付的商业承兑汇票无法承兑,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另一方以已履行和解协议提出执行异议,法院该如何处理?
案情简介
在史某与曾某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被告曾某于2022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史某支付工程款85万元。2021年4月19日,双方达成《协议书》,约定:85万元债务由曾某以第三方公司的票额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抵付,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在2022年10月30日前到期,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
后来史某承兑汇票时发现,因第三方公司财务问题,该汇票无法被承兑。该汇票现处于拒付追索待清偿的状态,故史某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曾某按照民事调解书履行给付义务。被执行人曾某提出异议,认为其在形式上已履行完毕85万元给付义务,史某债权转移和变现的风险应当由史某依法承担和依法解决。
申请执行人史某称,不同意曾某所提异议,协议书中虽然约定交付票据履行本案义务,但曾某需保证该票据最终被承兑。现在该票据不能被承兑,不是史某的原因,所以曾某未履行本案义务,史某申请执行符合法律规定。
法院审理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曾某是否应继续履行还款义务?
法院经审理认为,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执行人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提出执行异议的,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本案中,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生效民事调解书后,双方在执行前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后申请执行人史某以曾某未履行义务为由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法立案受理。异议人曾某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向法院提出异议,符合上述规定的情形,故本院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规定:“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根据当事人自行达成但未提交人民法院的和解协议,或者一方当事人提交人民法院但其他当事人不予认可的和解协议,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和解协议履行完毕的,裁定终结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二)和解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届至或者履行条件尚未成就的,裁定中止执行,但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执行人一方正在按照和解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裁定中止执行;
(四)被执行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裁定驳回异议;
(五)和解协议不成立、未生效或者无效的,裁定驳回异议。”
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民事调解书之后,就本案债务达成协议书,约定曾某向史某交付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即表示该民事调解书项下曾某义务已经履行完毕。但在该协议书中双方约定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在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后,由于第三方公司原因涉案的商业承兑汇票未能成功兑付。即使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但因为票据未能成功兑付,曾某并未履行完毕本案义务。
申请执行人史某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立案执行,并依照法律规定向被执行人曾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报告财产令符合法律规定。最终法院裁定驳回曾某提出的执行异议,经济南中院复议并予以维持。
法官说法
执行当事人双方在法院作出生效法律文书后、执行立案之前达成和解协议,系当事人双方在本案诉讼程序和执行程序之外达成的和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法律性质,不属于执行和解协议,不产生阻却原生效法律文书恢复执行的法律后果。
本案中,法院作出生效调解书后,史某与曾某在执行前自行达成《协议书》,此后,曾某虽然按约定向史某交付商业汇票,但并未成功兑付,史某民事调解书项下债权并未获得清偿。曾某在和解协议中承诺“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故曾某并未完全履行《协议书》,史某有权向法院申请恢复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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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一审一般3—6个月,二审一般3个月。如果法院第一次判决不离的话,六个月之后可以重新起诉,第二次起诉法院一般情况下认定为确实感情破裂无法挽回才起诉第二次的,实践中第二次起诉离婚一般都会判决解除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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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影响判决书下达时间的因素除了案件本身的复杂程度,还有以下因素可能会影响判决书的下达时间:1. 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是否充分、完整,以及法院对证据材料的审查时间,3. 当事人是否提出了上诉,如果当事人提出了上诉,法院需要进行二审程序,这将增加判决书的下达时间,从上述法律规定可以看出,法院应当在开庭审理后的十日内作出判决,并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如何缩短判决书的下达时间为了缩短判决书的下达时间,当事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 在起诉前尽可能收集充分、完整的证据材料,以减少法院对证据材料的审查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