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你好,这种事情单位需要申请工伤认定,赔偿死亡赔偿金67万再加上其他的费用,应该有100多万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本案中,汪某在上班途中遭遇车祸受伤,在本起事故中无责任,因此符合上述法定的工伤认定条件,属于工伤性质,应当享受相关工伤保险待遇。至于该公司有关职工下班后应住在宿舍的规定,是对职工的人身自由的限制和侵犯,有违法律规定。因为我国宪法等法律规定,公民享有人身自由权利,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因此,该公司的这种内部规定对职工不具有约束力,对汪某的工伤认定不能以厂规为依据。在发生纠纷或处理事故时,一切应以法律为依据,而不能按厂规处理。
  • 甲方不给乙方结工程款的话,那么乙方可以及时诉讼,保障债权。具体而言,这属于工程纠纷,其处理方式法律有明确的规定,即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因此其处理方式还是比较直接的,可以有效保障工程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