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起诉离婚费用、诉讼离婚费用、离婚律师收费标准(:1.目前打离婚官司律师费用一般在5000到8000元不等(不涉及财产)。2.如果涉及财产,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收取律师费。二、离婚需要多少钱、法院离婚官司费用?1.离婚案件每件需向法院交纳50元到300元。2.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3.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4.离婚诉讼费由原告在起诉时预交,法院审理后,在判决中确定诉讼费的负担,一般由败诉方负担。5.如果原被告
  • 公婆遗产,如果儿子不再的话,我想儿媳没有纪承权,孙子应该有继承权。如果儿子在世,儿子纪承了,又传给儿媳和孙子继承。再有如果公婆没有其他子女,他们的财产理所当然由孙子继承,儿媳又是孙子的母亲,他又有赡养义务,变向财产儿媳也继承了!
  • 诈骗行为只要涉案数额达到刑事立案标准,就是刑事案件。达不到刑事立案标准的按治安案件处理。诈骗是一种违法行为,就追究其法律责任来说,不是民事案件。但不管是刑事案件还是治安案件,行为人都有赔偿受害人的义务,这一块属于民事案件范围。法律依据: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骗公私财物达到上述规定的数额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能够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酌情从严惩处:(一)通过发送短信和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二)诈骗救灾和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三)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四)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五)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诈骗数额接近上述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并具有前款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属于诈骗集团首要分子的,理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2、《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3、《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 “死了,就像水消失在水里”——博尔赫斯《另一次死亡》不可否认的是,我们每天,都在向地狱下一个台阶,我们将永远站在岸边,一次次睡去一次次醒来,活着活着然后无奈的死去?在这之前,我们是否应该勇敢地直视深渊,在死之前也给它最后一击,或者,就此开启我们各自的救赎之旅。这份书单是关于死亡的,分为几个部分,中西方的死亡文化、关于死亡的文学作品、临终关怀、临床濒临经验、导论式死亡哲学、人本心理学。另外在灵学或者佛学上关于死亡的书籍没有推荐,因为对这方面依旧持很大怀疑态度。1.《死亡文化史》作者:(法)米歇尔・沃维尔译者:高凌瀚/蔡锦涛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在西方国家兴起一门新的学科——死亡学。死亡学的历史研究,主要涉及在不同的历史背景下,人们的死亡仪式、死亡观埋葬方式,同时也包括战争、瘟疫下的死亡事件,以及在这些天灾人祸下形成的独特死亡文化。在西方死亡历史文化的研究上,法国一直处于领先地位,而这本死亡文化史又是法国该领域的经典之作,该书回顾了自1300年以来西方死亡历史的发展,运用人口学、医学、宗教学、社会学、艺术文学等方法。探究面临死亡的集体态度的变化,研究不同时期、不同地区的人们在走向死亡这一途程上的各种反应,甚至在一定程度上通过死亡体制去判断或评价一个社会。2.《死雅》作者:鲍延毅出版社:中国大百科二十八年钩玄幽眇,百万余字煌煌巨制,铸就我国第一部专释一字的专门辞典,系统总结了中华文明对死亡的认识,填补了我国语言学、社会学、生死学研究的一项空白。生死亦大矣。“死”虽一字,但其表述在汉语词汇中最为纷繁多样。全书共收辞条一万余条,凡见于古今汉语典籍及近代以来中文报刊中的“死亡”同义、近义词语皆在收录之列。释义全面准确、书证翔实严谨、表述生动贴切,充分展示了汉语言的丰富多彩和国人五千年生死观的流变。3.《伊凡•伊里奇之死》作者:[俄]列夫•托尔斯泰译者:许海燕该书被称作人类文学上描写死亡的巅峰之作。小说主题与他本人对摆脱不了死亡的恐惧,以及他浪费了生命在此之上做的斗争有关,这种斗争使他得以在精神上获得再生。不管他怎样根植于作者本人的经历,这个故事本身就是富有想象力的创造,托尔斯泰以坦诚、朴实、善意描写了一位面临死亡这一无可奈何的事实的普通人,在他临终前的所思所想,以及身边的人对它的死亡的看法。4.《洛夫长诗》作者:洛夫出版社:江苏文艺出版社诗魔洛夫的长诗《石室之死亡》与《飘木》,诗人凝视死亡,诠释死亡,一生都在用这种非理性的内在语式诗艺抵抗死亡。《石室之死亡》是一场梦靥,同时也是一种人性、神性、兽性共处的大空间;《飘木》是一个难以置信的传说,是一幕上演“生命无常,宿命无奈”的悲剧,当他们在某个时空相会,便成了对抗死亡最有效的丹方。5.《最好的告别》作者:[美]阿图•葛文德译者:彭小华这位医学中最会写作当代思想家,给医学从新下了定义,它不仅是让人活的学科,更是让人幸福、有尊严的活的学科。它不仅是一门科学,也是一种人文关怀。这本书告诉我们,在生命最后的时刻,你应该怎样坦然面对,是选择把最后的日子交给冷冰冰的医疗器械,还是自主的、有尊严的离开,书中提到的“善终服务”“辅助生活”“生前预嘱”等一系列理念对我们都很有启发。6.《论死亡和濒临死亡》作者:罗斯出版社:广东经济出版社《论死亡和濒临死亡》是一部拓荒性的作品,作者伊丽莎白•库伯勒—罗斯是心理分析医生,长期研究病人临死前的状况和心理活动。她说,临死之际的病人“常常被人回避,没有人对他们诚心诚意。”她主张坐在病人身边,倾听病人诉说他们的心里话。她说,“我的目的是要打破职业偏见,让病人说出他们内心深处的东西。”该书把死亡过程分成五个心理阶段:拒绝,愤怒,挣扎,沮丧,接受。她的观点虽然现在已被广为接受,甚至变成了常识,但在该书出版之际确实革命性的。7.《死亡课》作者:[美]谢利•卡根译者:贝小戎耶鲁大学非常受欢迎的公开课整理而成的一本书籍,主要从哲学上讨论死亡问题,这是一本导论式的哲学著作,主要讨论了:人是什么?人有灵魂吗?人死后会发生什么,以及我们究竟在恐惧什么、死亡真的就是坏事吗?等一些问题,看起来很哲学,其实作为一门导论课程很好懂,基本没有很深奥的理论。另外一本精神分析学+哲学的艰涩广博著作《死亡否认》就不单独推荐了,太难懂了。8.《超越死亡》作者:[美]肯•威尔伯/校注许金声审译者:胡因梦/刘清彦译/许金声审校“21世纪确实有三个选择:亚里士多德,或尼采,或威尔伯。”美丽、活泼、聪慧的女子崔雅,三十六岁邂逅肯•威尔伯.彼此一见钟情,于是喜结良缘。然而就在婚礼前夕,崔雅却发现患了乳癌,于是一份浪漫而美好的因缘,引发出了两人共同挑战病魔的故事。这本书本身不只是一个惊心动魄的爱情故事,而且是一种广泛而深入探索的真诚思考,对生命与死亡、疾病与治疗、肉体与心灵、智慧与宗教的独特思考。
  • 与一般二手房产过户税费一样,是按原继承前的房产证到现在出售过户是否满五年来算,过户税费具体如下:二手房税费约为报税价的8%(卖方:个人所得税1%(房产证大于5年的免)、营业税5.5%(房产证大于5年的免),买方:契税1.5%,其它过户税费约数百,以上税点均按小于144平方米的普通住宅计算)。房产证过五年也不用交个人所得税及营业税,只需交契税1.5%,其它过户税费约数百。即总共1.8%左右。报税价是你们自己定的。房管局的电脑系统对当地每个区域有一个最低的评估价。你们报的报税价高于那评估价就按你们的价计税。低于的话就按系统的评估价计算。对这评估价最了解的是当地同区域的房产中介,因为他们经常去过户,知道能最低报多少可以通过,所以建议你去中介那了解下。注:以上只为房产过户的房管局及税局收取的费用,未含房产中介费、银行贷款费及小区房的住房维修基金等在内。
  • 房产过户准备资料(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2)申请人身份证明;卖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如果是已婚的话需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房产证原件;如果夫妻双方有一人无法到场的话,必须要先写份委托书再去公正局公证,户口本及复印件一份。买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户口本及复印件,如果是单身的话,需要去市民政局开单身证明。(3)房地产权利证书;(4)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的,应提交公证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5)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6)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的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7)非法人企业、组织的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8)行政划拨、减免地价的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9)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房地产的,应提交中标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和付清地价款证明;(10)属于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11)拆迁补偿的应提交拆迁补偿协议书;(12)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见书;(13)收购或合并企业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14)国有企业之间或其他组织之间的房地产调拨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15)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折叠编辑本段手续房产过户手续(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2)申请人身份证明;(3)房地产权利证书;(4)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的,应提交公证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5)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6)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的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7)非法人企业、组织的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8)行政划拨、减免地价的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9)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房地产的,应提交中标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和付清地价款证明;(10)属于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11)拆迁补偿的应提交拆迁补偿协议书;(12)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见书;(13)收购或合并企业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14)国有企业之间或其他组织之间的房地产调拨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15)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折叠编辑本段流程房产过户流程1、房产证过户不经过房地产中介的话,须把合同的条款和违约条款写清楚,签合同时须卖方房产证上面名字的当事人在场(如果是已婚得话,需要夫妻双方在场及签字,哪怕房产证上面只有一个人的名字)房产过户。2、申请材料准备好后,须到房产局,填写一些表格和一个存量合同,存量合同上面的金额一定要和签订合同上面的金额一样。3、房产过户的申请材料都交给房产局后,房产局会给予一个回执单,按照回执单上面说明的日期去缴纳税金,一般需要十五个工作日左右。4、房产过户税金缴纳完毕后便可拿到房产证。继承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具体办理程序又可以分为诉讼程序和非诉讼程序。继承人对于遗产分割没有异议,可以凭有关协议和证明办理公正过户手续;如果继承人无法达成分割协议,或者对遗产权属有争议,则必须通过诉讼分割遗产。非诉讼房屋继承手续如下:一、办理房屋的产权过户需要有效的证明和具体的步骤:[1](一)需要有效的证明1、老人的遗产,是所有继承人的共同财产。2、继承人对共有的财产的分割协议,只要每个继承人同意并签字,即可产生效力,任何继承人都不得违约。3、如果每个继承人对继承的共有财产分割,无异议,可以凭此协议办理过户手续。(二)房屋继承登记步骤。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必须经过房屋评估、继承公证、申请产权登记等办理过程。凡领取《房地产权证》的房屋,当房屋的权属人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就可以申请办理该房屋继承登记。大致步骤如下:1、房屋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坐向、楼层、楼龄等重要因素,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定出准确的物业市值价格。2、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在办理公证时,必须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以及原房屋权属人立有的遗嘱(如有遗嘱),亦应提交遗嘱原件。若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3、房屋测绘:申请人须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以便办理产权登记手续。4、继承登记:申请人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并递交上述资料后,办案人员将收件立案受理,并核发回执。待一切资料审核后,即发放已更改权属人的房产证明。[1]5、规定需递交的其它资料:如涉及该房屋权属等事项是法院判决、裁定或调解的,必须缴交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如该房屋经实地测绘,发现已经改建或存在违法建设的,必须提交规划部门的报建审核书或处理决定书。
  • 遗嘱可以选择公证以保障特殊情况下遗嘱的施行这个知识了解的人越来越多,但是放弃遗产是否需要公证了解的人却并不多。公证是采取自愿原则的,也就是做出放弃遗产的意思表示,自己通过书面表述明示出来,就发生效力.但是为了避免以后的纠纷,办理公证可能更有法律效力.费用要按照遗产价格的比例来收取,你可以到当地公证处问问具休的收费价格.《继承法》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所以,公民申请办理放弃继承权公证,有很强的时间性,一定要在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处理前这段时间提出。过了这段时间,公证处均不予受理。如果继承人不作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则视其为接受继承,但在遗产分割前,一旦继承人作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则溯及其自继承开始不为继承人。当继承人要求只继承部分遗产时,公证机构应当为当事人办理继承权公证,再为其办理遗产的析产协议或放弃遗产的公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条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 不能,己不算遗产。生前的叫财产转让不叫遗产不属于死后的遗产继承,其他子女无继承权。健在的父母想要把房产给子女,这种行为就叫生前赠与。《公证法》第十一条,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一)合同;(二)继承;(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四)财产分割;(五)招标投标、拍卖;(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八)公司章程;(九)保全证据;(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 公证房产遗嘱是不能入学的。入学的条件必须房产证是父母的。公证房产遗嘱是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因为遗嘱虽然公证了,但随时可以变更遗嘱。而且谁也不知道房屋所有人什么时候去世,什么时候能做房产变更。孩子入学必须拿父母的房产证。
  • 第一,双方的离婚证,只是男女双方合法解除夫妻关系的法律文书。双方离婚时有关于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权的归属,不会显示在双方的离婚证上。第二,关于双方在离婚时的财产分割,以及子女抚养权等内容,会写在双方的离婚协议书中。离婚协议书,是指即将解除婚姻关系的夫妻双方所签署的、关于财产分割、子女监护与探视、配偶赡养费以及子女抚养费等的书面协议。离婚协议书必须为书面形式,由夫妻双方当事人签字,并经法庭或婚姻登记管理部门认可,才具有法定效力。同时,离婚协议应包含以下内容:一、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二、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三、共同财产的分割(归各方的数量和价值并附清单);四、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五、住房问题的解决方案;六、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的方法、期限;七、不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权实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协助的义务;八、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九、双方当事人的签名(盖章或手印);十、离婚协议书制作的时间。
  • 只要是任何的离婚纠纷自己无法解决的都可以求助法律援助的
  • 当事人在婚姻存续期间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条款,只有双方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或通过诉讼离婚时,财产分割条款才发生效力,双方可依据约定的内容分割财产。如未在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或在诉讼中没有离婚的,财产分割条款未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