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果一方出轨,离婚时候财产分割需要遵循下面的规定:1.双方协商决定财产分割:婚姻法中有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因此在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不能由一方决定,需要在协商下进行。2.男女平等原则:不能歧视女性,不能觉得女方挣钱不多就少分,要尊重妇女的权利,保护妇女的权利。3.照顾子女和女方的权益:如果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实际的情况遵循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4.给予补偿: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时候,付出较多义务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要求补偿,这里的补偿是从分割后的财产中支付,分割的财
  • 离婚男方不同意的话,可以选择分居,当分居达到一定的时间之后,法院会自动判离的。我觉得婚姻是一件挺神圣的的事情,当婚姻中男女双方出现矛盾的时候,可以先静下心来,大家心平气和的来沟通,把出现的问题能够合理化的解决掉。当然,如果其中一方并不想解决问题,也不想离婚,那就只能法院起诉离婚。
  •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2、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该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以上所规定的“一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延长的规定。3、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损害赔偿请求,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未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时,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4、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有上述行为的一方可以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1解约手机去找担当係几分钟就好(别找中国人解约不要问我为什么),另外注销完记得看手机是否有锁回国了用不了就尴尬了。另外注销后就立即无法使用了这里最好提前准备流量卡东京的话池袋地下商场有卖注意货比三家;2处理好租房时签约的合同纠纷该赔偿的赔偿完整垃圾收拾干净;3国民健康保险记得自己去办脱退把漏交的补完;4保证语言学校出勤率不够的话下次申请研究生、大学院等就很难办留学签证了;5有年费的银行卡信用卡记得给注销了,如果以后都不来日本的话;6另外注意手机卡印章在留卡千万别给别人持有一旦有了犯罪记录再来日本希望就渺茫了;7欢迎补充
  • 儿子,出嫁女都有责任赡养父母,按传统习俗,儿子责任似乎更大一些,因为儿子传承了父母的财产,包括田地树木果树等一些物品,女儿嫁出去后,父母的财产在农村来说,是与她无关了,女儿的责任一般来说,是以她的良心和自愿性质,没有硬性要求,给多给少,要看她的良心所决定,还要看她嫁出去后的经济收入所决定,如果她生活困难,用什么来赡养父母?所以儿子责任重一些。堂哥有2个女儿,1个儿子,主要赡养父母是儿子,现在儿子和父母同住。儿子结婚后,带着老婆孩子在外打工挣钱,哥嫂俩在农村生活,儿子在县城买有养老房在县城里,卖房时,一再声明是给父母住,因为父母辛苦了大半辈,所以哥嫂有时在城里住,有时在乡村住,由父母自由选择,儿子给足生活费,给足养老钱,所以主责赡养父母还得靠儿子。哥嫂的俩女儿,也有责任赡养父母,不定时给父母的微信汇款,多者3仟,2仟,少者3百5百,两个女儿也尽力赡养父母,尽自己财力献爱心,所以哥嫂们生活得很好,至少目前,至少现在是这样,以后就不得而知了。所以我认为,赡养父母,儿子责任大一些,出嫁女儿赡养父母责任要轻一些。这是我的观点,欢迎朋友们论战。
  • 公证收费是有标准的。公证收费是依据所需要公证的性质、类别、价值等是有区别的,不可一概而论。一、证明法律(一)证明合同、协议1、证明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房屋转让、买卖及股权转让标的(1)500,000元以下部分,收取比例为0.3%,按比例收费不到200元的,按200元收取;(2)500,001元至5,000,000元部分,收取0.25%;………………二、证明有法律意义的事(一)证明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国籍、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未受(受过)刑事处分等每件收费80元。三、证明有法律意义的文件(一)证明知识产权的享有、转让和使用许可文书每件收费500元。…………四、提存公款,按标的额的0.3%收取,最低收取100元。代申请人支付的保管费另收。五、赋予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按债务总额的0.3%收六、办理遗嘱公证和保管遗嘱,清点、保管遗产,确认遗嘱的效力等等,等等,……
  • 关于这个问题的解决方案,主要可以分为以下三种。第一:知道密码,直接取出银行卡:第一种就是在家里亲人去世不久之后,身份信息还没有被注销的时候,直接拿着他的身份证去ATM机把钱取出来,或者直接使用手机APP把钱转到其他账户上,算是十分方便的。但是执行此操作的前提就是亲属要知道已故亲人银行卡的支付密码。存折:还有一种情况是老人使用的是存折,但是家属也知道密码。这个时候需要携带已故亲人的身份证和取款本人的身份证件,到柜台输入取款密码进行取款,也就是我们平时进行的“代取款”操作。第二:不知密码,先看余额1.不知道死者银行卡账户里有多少钱这种情况需要首先明确账户中的存款金额,之后还要提供包括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涉及的财产凭证(存单、有价证券)等等的证明。2.知道银行卡中大概有多少钱因为这笔钱在死者去世之后,可以定义为遗产,因此想要将其取出,最好有死者的遗嘱,有遗嘱的情况是最方便的,但是尽管如此,可能还是需要缴纳一定的继承手续费。第三:不知密码,没有遗嘱如果你是死者的唯一继承人,那么只需要走相关程序即可。但是如果你并不是死者的唯一继承人,那么这笔钱在继承问题上可能会存在不小的争议,新闻上也经常会出现因为财产继承问题,家庭内部大打出手的情况。如果你并非死者的唯一继承人,依照法律上所公示的显示,存款人死亡后,合法继承人为证明自己的身份和有权提取该项存款,应向当地公证处申请办理继承权证明书,银行凭此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如该项存款的继承权发生争执时,应由人民法院判处。此后,银行凭借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等对于死者账户的余额进行裁决处理。不光是银行卡账户,基金、股票的继承也是这样的。其实对于死者的财产分配中,银行卡、现金等直接体现数额的财产还是比较好处理的,尤其是对于房产等一类的,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是相当麻烦的。虽说不少人觉得立遗嘱是一件不吉利的事情,并且长远来看,当下的遗嘱也并不代表真正临终时的意愿。但是早立遗嘱,不断修改,对于后辈们未来处理家产还是比较方便的。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如果继承人想要继承房产等,是需要缴纳一定的税费的。
  • 先说清楚你这问题是什么意思。你说的是你兄弟的房子,你嫂子有没有继承权嘛?还是小叔子的房子,嫂子有没有继承权。继承权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如果第一种情况毫无疑问两人是夫妻关系属于第一继承权,肯定能分到而且能分到一半。如果是第二种情况,那么继承权是有的,但是轮不到她,配偶子女父母都没有才轮到兄弟姐妹祖父母,嫂子第三顺位吧!不过这里面的关系得是事实关系,不是谈对象那种,而是领证的或者事实婚姻那种。
  • 你好,工龄计算到可以到法定退休年龄为止
  • 1、财产房产过户费用要比一般房地产空出一项公证费用,一般要公证遗嘱及其死亡证,沒有遗书的必须公正法定继承人的真实身份。遗书公证费用一般是40零元,死亡证的费用是8零元,法定继承人的真实身份公证费用也是8零元,继承房地产的共有产权人还必须签署舍弃房地产继承产权过户的合同书,随后开展公正,这一部分费用再加上之后也是所有的公证费用了。2、将公正的任何材料及其本人的身份证件和住房的产权年限有效证件备齐,就可以到房屋交易关键申请办理房产继承,继承房产过户费用要比平常的交易房产过户费用低,可是日后开展交易的税费费用是相对比较高的,因此申请办理产权过户流程的情况下,也需要了解一下继承的房地产日后再开展交易,税费占比多少钱。3、继承的房产过户费用有:房产评估费用•合同印花税•评估费•所有权证印耗费•房产契税,在这种税费中,房产评估费用是依据房子的使用价值阶梯性扣除成交价占比的,法定继承人房产契税是不需要交纳的,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继承人房产契税啊是1.5%。4、继承房产过户费用历经公证费用的交纳再加上税费的交纳,便是全部的产权过户费用测算步骤。
  •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即使存在女方一方名下,也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起诉离婚提供的证据,法官当然会核实,这是必须要经过的程序,而且法院判决的依据主要就是根据你提供的证据来的。
  • 对方构成交通肇事,近亲属可以主张死亡赔偿金等赔偿
  • 【离婚程序】一、当事人自愿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二、当事人申请离婚登记时,应当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供下列证件和证明:1、双方户口证明;2、双方居民身份证;3、所在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4、结婚证或者夫妻关系证明书;5、当事人一寸免冠近照各二张;6、离婚协议书。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子女抚养教育、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等作出妥善安排的,协议内容应有利于保护妇女和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三、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离婚申请进行审查,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在一个月内发给离婚证,并注销结婚证,当事人取得离婚证,即解除夫妻关系。四、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五、收费标准:工本费20元。
  • 法律分析:离婚只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不管哪种方式都是需要双方到场的,不存在所谓的远程离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