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你好,如果到离家较远的地方上班属于变更劳动合同需要双方一致,如果解除劳动合同的话你可以要求经济补偿
  • 《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同时原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五条也规定:“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公司无权用产品代替工资。
  • 如果小孩子的生病与“月嫂”失职有直接因果关系,“月嫂”不但工资没有,还要承担孩子的医疗费等相关费用。但是,要想追究“月嫂”的责任,你要有确切的证据证明“月嫂”存在过错,可以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