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职务侵占罪六万元金额,可以入刑。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 职务侵占立案会通知本人。职务侵占罪属于公诉案件,公诉人是人民检察院。在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
  • 职务侵占,不一定能追回财物。因为需要公安机关及时追缴,否则犯罪分子可能会挥霍一空,或者转移到别处。法律规定,对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
  • 职务侵占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 信用卡止付和冻结的区别如下: 1、止付,即停止支付,是指卡片无法再使用。而信用卡冻结额度后,也是无法使用的。 2、止付严重程度要比冻结大一些。止付和冻结的原因差不多,除了持卡人主动申请以外,一般都是客户出现了一些不良用卡行为,比如逾期、套现等,导致账户风险上升,银行才会进行止付或者冻结。
  • 走私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刑如下: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2、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根据《民法总则》第188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第189条“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因此,刘先生的债权未超过法律保护的诉讼时效。
  • 如果有证据证明这两人明知不轮流照顾老人会导致老人死亡,仍故意为之,两人可能构成故意杀人罪。如果两人是疏忽大意导致老人死亡,可能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你家老人可以不亲自出庭,委托近亲属或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代为处理诉讼事务。
  • 如果你和中介公司约定的是签订购房协议后支付中介费,且中介公司主观上没有过错,则你不能让中介公司退还中介费。由于卖方违约,你可以起诉卖方,要求其依约定向你支付违约金。根据《合同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如果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你的损失,你可以要求增加违约金数额,增加后的违约金数额以不超过实际损失额为限。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的《关于“顶级”两字在广告语中是否属于“最高级”等用语问题的答复》中指出:“《广告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广告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绝对化用语。‘顶级’两字,是与上述用语含义相同的表示,属于绝对化用语,故适用前款规定。”根据《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违反《广告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 如果能够证明该服刑人员在狱中得精神病是由于狱警等工作人员的过错造成的,如打骂、疏于管理等,可以向监狱反映,或向法院起诉。如果不能证明,就不能让监狱负责。你们现在已经拿到了鉴定结果,可以先申请保外就医,让他离开监狱,去医院治疗。
  • 物业费的多少是关系到每个业主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根据《物权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决定该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业主委员会未经业主讨论同意,私自签订提高物业费的合同,其行为不合法。根据《物权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 在做医疗美容手术前,消费者应对该领域常见的法律问题有所了解,慎重行事。而在纠纷发生后,受害者应尽快去做伤害鉴定。其意义在于:第一,分清责任,确定伤害是否为侵权人行为所致;第二,为合理确定赔偿数额和治疗方法提供依据。然后是向当地卫生主管部门投诉。有关部门会根据纠纷的性质进行调查、取证,并组织医疗事故专业委员会鉴定,出具的鉴定结果是有法律效应的。即使诉诸法庭,也要经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或法医鉴定。最后,你可以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规定,到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令其返还手术费、后续治疗费以及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等相关费用。
  • 陈某的请求可以得到支持,但是有居民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应该除外。在生活中,此类损害经常发生,且真正的实际加害人难以确认,尤其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城市人口日趋集中,高层住宅越来越多,因此发生高空坠物给人造成损害的事情也就越来越多。高空坠物造成损害后,如果能够确认具体的加害人,那么当事人可以向具体加害人主张自己的权利。但是,如果无法确认具体加害人,应该本着同情弱者和保护公共安全的原则,由除了能够证明自己不是加害人外的所有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因为受害人相对于众多可能成为加害人而言,处于弱势地位,而支持对所有可能加害人要求赔偿,则有利于保护公共安全和预防损害的发生。因此,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因此,陈某的请求可以得到支持,但是有居民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应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