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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原则上是无权出售该房屋的。房屋房产证是夫妻双方一方名下,在离婚后将房屋归属于子女,但是未办理过后手续的,夫妻一方原则上是无权出售该房屋的。夫妻之间依据离婚协议书在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后,该离婚协议书即发生法律效力,对双方具有约束力,房屋应该归属于子女。房屋虽然没有办理过户登记,但是如果已经将房屋交付给了子女,那么子女就享有房屋的所有权。单方出售的话买方如果不知情,并且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属于善意取得,子女无权要求解除买卖合同,只能找出售的一方要求赔偿。扩展资料:离婚协议中将房产赠与子女的行为能否撤销:离婚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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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具体手续如下:1、夫妻双方对解除婚姻关系、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权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签订书面离婚协议。2、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协议书、二寸近期免冠单人照片,共同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离婚登记即可。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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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民法典》新规:女婿不赡养岳父母,不违法,1号开始实施了。我是一枚70后,有一女儿,看到《民法典》的规定,反正我头大了。粘了条文,发微信里给女儿看,她笑我是不是有毛病了。我没毛病,怕我老无所养哈哈!一,懵懂地理解子女是真正意义上的法定赡养人,而女婿和儿媳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子女。因此,没有义务赡养岳父母、公婆。如果严格按照法律规定,那么就是各管各妈。那么有人问,那么女儿继承的财产,女婿有份吗?儿子继承的财产,儿媳能不要吗?一家人,真能划分得那么清楚吗?按照传统伦理道德,儿子儿媳,女儿女婿都有赡养双方父母的责任。女的嫁了人家儿子,男的娶了人家女儿,就得和人家一起尽孝道赡养父母。说说江浙江一带两头婚的事,就是一男一女结婚组成家庭过日子,男的不给彩礼,女的不带陪嫁。将来男的负责赡养自己的父母,女方负责赡养自己的父母,生两个娃,一家一个都喊爷爷奶奶,各自继续各家财产并延续香火。这种婚姻形式很适合新规定。二,不管哪种婚姻形式,关键这女的如果是全职太太,那么她们的父母将来谁赡养?其实,抛开法律严格冰冷的条文,还有道德良心伦理,还有亲情。话说,儿媳和婆婆没有血缘关系,没有义务关系,女婿和岳父母也一样。百科的定义:全职太太,一般是指没有工作或辞去工作,只在家里照顾一家人衣食起居的家庭主妇。所谓全职就是指专心在做一项事情,当然,这也是相对而言的。女儿是全职太太,自己已辞职或没有工作,自己经济不独立,花一分得问自己男人要。如果人家女婿也不说不管,就说我按法律规定办。你说说不出别的来。那么一切都得看人家脸色来行事,女人自己伸手要钱也就罢了,到最后还得为了年迈和多病的父母问自己男人要钱。话说,这个男人,得有本事,挣得多,能养活老婆孩子,才能有余力捎带着再为岳父母添砖加瓦。如果,男人一个人养活自己一家人都捉襟见肘,哪有能力和余力再管别人。况且现在有了新法规,人家不管岳父母,大家也无可厚非。话说人家愿意管,不是本份是情份了。人家爱你闺女,爱你外甥,也爱她们的亲人,愿意为亲人的亲人尽尽孝,出出力,那倒成了额外的美德了。是不是这样理解有些偏颇呢?会不会招骂?哈哈!多少全职太太,长期在家在柴米油盐的琐碎里侵染着,每天就是孩子、家、老公,有很多失去自我,甚至失去了生存的能力。当初为了家为了孩子小没人照顾,雇佣保姆也得花钱,干脆辞职带娃。在家的营生,也不轻,但也看不到啥成绩。时间长了,男人回家享受女人的侍候和照顾也是天经地义,因为是人家养家糊口。女人自己不赚钱,无形中就是低眉俯首。而且男人累了也会说,整天在家干啥啊,还累死累活的。问人家要钱,得看人家脸色,给多给少全凭男人心情和能力。女人自己和孩子开销也就罢了,如果再额外要钱,孝敬下父母,男人给的心甘情愿吗?三,不是每一个全职太太都是罗子君,不是每一个遭遇男人出轨的女人都是陈凤英生活不是说书唱戏演电视,生活中的每一个全职太太,都活成罗子君。《我的前半生》里罗子君开始全职太太的生活,是很享受的,有个能干的老公,为他夯实生活的物质基础。她的生活就是买买买,无论思想层面、节奏、还是见识等都和陈俊生不同频了。可是后来,陈俊生不也厌倦了吗?当初要养着她的是他,最后抛弃她的也是他。陈俊生为什么爱凌玲,凌玲长得并不美,但温柔,能干上进,善解人意,关键人家是经济独立的女性。也许有人说,她做全职太太过得很幸福,很自在,是,自己男人愿意养,那是她的福气和福分。有一天不愿意养了,移情别恋了。这个全职太太也是罗子君,长年在家圈养,都失去了工作的能力。但是也不是每个全职太太都有罗子君的好命,有个为了自己拼命时时处处为自己着想操心的闺蜜知已唐晶,还有一个唐晶的男友贺涵。不说我们这些凡俗的人,单说最近的董花花蒋凡事年,花花这位全职太太不美吗?拿不上台面吗?看样子,上得厅堂,下得厨房,就是没斗得过小三。蒋凡不还是出轨张大奕了吗?不说做三有多风光,也不说张大奕多美,她美得过花花吗?但是经济独立,是个独立的女性。至于,她的头脑、思想、学识啥和跟蒋凡同频不同频,只有当事人自己知道了。说这个例子不是说女人做三好,而是说,小三身上绝对也有闪光点,有吸引男人的长处,而且这个长处还是他老婆所欠缺的。不然她咋值得男人为了她抛弃同样如花似玉的结婚妻和孩子,愿意跟她好呢?这年头,做全职太太,风险太大。因为世界太喧嚣,男人行走江湖,外面各种诱惑也很多。不是每一个男人都是是曹德旺,出轨后,搞个社会大调查,果断地舍弃红颜知已,重新回归家庭,把公司所有财产全划在他的文盲发妻陈凤英名下。不是每一个全职太太都是罗子君,不是每一个遭遇男人出轨的女人都是陈凤英。呵呵,有点扯远了。回来,还是说女婿赡养岳父母的事吧。如果一个全职太太的家庭烽烟四起,鸡飞狗跳,像罗子君和陈俊生要离婚那段,陈俊生有闲心去管罗子君的娘吗?但是,在家全职的女人要管自己父母,她哪里来钱呢,不还是花自己男人的钱吗?花她们夫妻的共同财产,来赡养自己的父母。这样夫妻之间就会起争执,你的我的,共同的,撕扯不清楚。把小家庭给闹的,起各种矛盾,也会为了财产争吵不休。如果孩子的小家庭都搞得乌烟瘴气的,她们都自顾不暇,那女婿爱不过自己女儿还都尚在其可,人家会管岳父母吗?还有,这女婿是我们这些60后、70后的女婿,差不多都是独生子女。人家也有爹妈啊,人家也是爹妈的儿,人家也得对自己亲生父母尽赡养义务的。想想90后的女婿累不累啊!如果不是独生子女,这女婿有姐有妹的,人家姐夫妹夫没有义务赡养岳父母,他是儿,他得负担啊。哈哈,绕吗?是不是头大了。70后的我们,老去后,女婿会赡养吗?哈哈!还是趁现在还未曾老去,好好赚钱吧,给自己积攒些养老钱,老了实在没人管,去养老院啊!再转回来,换句话说,法律无情法律是铁的,但人心是活的,人心是暖的。法律之外还有道德、良心、还有情份。如果,女儿一家小夫妻和和美美的,女婿愿意尽全力赡养和照顾年迈的岳父母。一家人到底是一家人,虽然女婿和儿媳一样,和岳父母,公婆没有血缘,但是成为一家人,长期生活在一起,也有感情和亲情。世间,亲情是扯不断的。另外,女人,经济独立,才能人格独立,不能和男人平分秋色,至少也要养活自己,才是真的。不要幻想自己是罗子君,咱没那么好的命,话说陈俊生和贺涵都是精英。哈哈!现在国家养老制度,医保制度也越来越完善,相信,当我们老去的时候,都老有所养。一家人老老小小都其乐融融,家和万事兴嘛,至于这一点,小家和大家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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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回迁房房产证加女方名字,带好三证(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正本及复印件。去房屋所在地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先在预检窗口告知是来办理房产证增加配偶姓名事宜的,窗口工作人员会审核你提交的材料,然后凭号去相关窗口办理加名字的新房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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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2021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实施五周年,我国民法典也将禁止家庭暴力,作为婚姻家庭的禁止性规定明确写入对于这项规定,应如何理解?先来看具体案例庞某(女)与李某(男)于2008年8月28日登记结婚,双方均系再婚。庞某诉称,双方婚后经常因琐事发生争吵,李某即随手殴打庞某,打砸家中物品,并把庞某赶出家门,再将家门反锁,致使庞某在深夜无家可归,流浪街头。后庞某起诉要求与李某离婚,并分得婚内购买的房屋70%的份额,同时主张李某因家暴赔偿其精神损失10万元。李某辩称,同意离婚,要求平均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不同意赔偿精神损失费。遭遇家暴离婚时财产究竟该怎样分割?类似案件如何判决?01因家暴离婚,对施暴方可酌情少分财产民法典首次规定了离婚分割财产中“照顾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对于家暴施暴方,在离婚财产分割上,法院可以根据个案的具体情况,酌定对施暴方予以少分财产,以此惩戒施暴者。例如,在上述案件中,法院判决准予双方离婚,并根据在案证据认定李某构成家庭暴力,判决庞某分得60%房产份额,李某分得40%房产份额。那么少分的依据是什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法官何锐表示:主要根据家庭暴力具体情节所造成的后果、夫妻共同财产的具体状况以及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综合考虑。02因家暴离婚,受害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除了施暴方少分财产,在离婚纠纷中,家暴受害方还可以主张损害赔偿。根据民法典规定,对于因过错行为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还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物质损害赔偿指的是家暴行为产生的医疗费、护理费等,精神损害赔偿则指对受害方造成的精神上的损害,通过给予抚慰金的形式进行救济。关于精神损害赔偿金的具体数额,由法院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过错方的侵害程度等因素综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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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肯定有这类的风险的,因为这种情况可能涉及到金融或者实际情况关键是多少钱,关键是具体的用途是有可能掉入陷阱并发生争端的,如果处理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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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冷静期就是为了让你们反悔,免得离婚之后再反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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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双方协商解决是可以的,但应当及时前往交警队处理,以免后续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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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不能。1.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4)具有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者高等院校其他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具有法律专业知识;(5)品行良好。所以说,如果没有本科文凭,是不能参加司法考试的,不通过司法考试是肯定不能做律师的。同时,不是说通过了司法考试就能做律师,通过司法考试以后,还要去律师事务所实习一年,先做实习律师,在实习期满以后,经考核合格,才能够拿到律师执业资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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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因公共汽车伤亡可以获得交通事故赔偿和工伤保险赔偿。根据规定,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渡轮、火车事故伤害的,认定为工伤,认定为工伤后,当事人可以申请交通事故赔偿和工伤保险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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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职务侵占会被法院查个人账户。需要审查赃款的去向,自然要查个人账户。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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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您好,逾期可能会影响个人信用调查,情节严重可能涉嫌刑事犯罪。建议您与贷款人协商制定还款计划,并分期付款。如果利息过高,您可以起诉降息。如果您认为贷款人有过错,您可以通过诉讼确认,要求不偿还或减少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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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交通事故中分主次责任的,对于伤者后期费用的赔偿方式是,先在第三者责任交强险的范围之内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对于不足的部分,如果双方都是机动车的,则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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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离婚后前夫不肯履行离婚协议的,当事人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此时应该受理,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如果一方不履行,另一方有权请求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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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继承法》第七条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四)伪造、篡改或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继承权是基于父母与子女之间的血亲关系而产生的,这种血亲关系不能解除。父母与子女由于家庭矛盾而发表的脱离父母子女关系的声明不具有法律效力,在法律上得不到承认。也就是说,这种声明对基于血亲关系而产生的法定继承权没有影响。因此,秦某、徐某虽声明与其子小斌脱离父(母)子关系,但对小斌的遗产仍享有继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