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失足成千古恨,因为一时的失控,做出了对不起自己女人,对不起这个家庭的事,最后两个人分道扬镳。因为自身的原因,失去了自己还爱着的那个女人,男人心里必定会耿耿于怀。不仅仅是因为还爱着她,还有内心对她的愧疚之心。一段突然被迫结束的婚姻,会让双方都难以忘怀,只是受伤的那一方内心中更多的是恨,而犯错误的这一方更多的是舍不得。所以他会时不时地想起和前妻在一起的幸福时光。
  • 必须要先离婚才能再领证,否则先领证再离婚就是重婚罪,属于犯法行为。如果在第一次婚姻存续期间,两个人没有感情了,不能继续一起走下去了,那就先去办理离婚手续,然后再去认识其他异性朋友,可以光明正大的谈恋爱,不能还没离婚就认识其他异性发展恋情,更不能先领证再离婚,这是不对的,必须先离婚再领证。
  • 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双方感情破裂,可以直接办理离婚手续,如果双方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达不成一致意见的,可起诉到法院离婚。对于分居多久才可以离婚,法律是没有规定,不论分居多长时间,如果双方都不提出离婚,婚姻不会自动解除的。如果起诉到法院离婚,分居满2年,法院会支持离婚。
  • (一)如果对方坚持离婚建议早做准备。1、离婚属于夫妻双方的权利与自由,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2、做好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处理。婚前财产各自归各自,婚后夫妻共有财产原则均分。如果对方有导致离婚的法定过错(一方恶意转移财产)分割夫妻共有财产时可以要求过错方少分,并可以主张损害赔偿。3、做好离婚后子女的抚养问题。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三十的比例给付,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
  • 没有证据就需要着手收集和固定证据。离婚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
  • 具体手续如下:1、夫妻双方对解除婚姻关系、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权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签订书面离婚协议。2、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协议书、二寸近期免冠单人照片,共同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离婚登记即可。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
  • 如果老婆要起诉离婚,你还真的没有什么办法。如果你已作了努力,如果你认为你已尽了最大的努力可老婆还依然选择与你离婚,那只能说明你老婆对你的感情已经死了,你们夫妻的感情将无法再继续。在这种情况下,你只能应诉。当法庭认为你们的夫妻感情已彻底破裂,你只能承认自己的婚姻失败。婚姻,是要靠夫妻双方共同经营同心维持的,无论是作为丈夫还是妻子,在婚姻存续期间,都得为家庭的幸福作出努力。如果夫妻间任何一方与另一方貌合神离、同床异梦,这种婚姻生活无疑形同行尸走肉。这样的婚姻,就算没离,你认为还有什么幸福或和睦可言吗?希望我的
  • 因为我国的婚姻法规定了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所以,没有户口本是否可以离婚还要分情况来说。如果是协议离婚,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时,那么没有户口本是办不了的,因为协议离婚必须带上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和离婚协议书。这时候可以通过两种方法来解决这个问题。一是申请补办户口本;二是到户籍部门开具户籍证明。如果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那么没有户口本也是可以起诉离婚的,一般来说您只要带上离婚起诉书、结婚证、身份证、小孩的户口或出生证原件,如果有财产需要法院分割,还要带上财产相关证据,如房产证、机动车行驶证等
  • 一般认为流动比率应在2:1以上比较合适。流动比率2:1,表示流动资产是流动负债的两倍,即使流动资产有一半在短期内不能变现,也能保证全部的流动负债得到偿还。流动比率公式为流动比率=流动资产合计/流动负债合计*100%。流动比率用来衡量企业流动资产在短期债务到期以前,可以变为现金用于偿还负债的能力。虽然流动比率越高,企业资产的流动性越大,但是比率太大表明流动资产占用较多,会影响经营资金周转效率和获利能力。
  • 感谢邀请。女女方有权的。这属于继承。男男方和女方结婚以后。就是属于夫妻关系。如果在此期间男方去世。女方作为配偶可以继承男方的所有财产。根据法律规定,法定继承人分为配偶,父母,子女。
  • 1、房屋继承纠纷中,如法院判决后,一方不履行判决。另一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2、法院强制执行中,可以申请法院拍卖该房屋,拍卖后由继承人分配房屋价款。3、如果法院判决已经确定房屋归某人所有,可以直接根据法院判决书到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不需要再经过拍卖程序。
  • 《民法典》新规:女婿不赡养岳父母,不违法,1号开始实施了。我是一枚70后,有一女儿,看到《民法典》的规定,反正我头大了。粘了条文,发微信里给女儿看,她笑我是不是有毛病了。我没毛病,怕我老无所养哈哈!一,懵懂地理解子女是真正意义上的法定赡养人,而女婿和儿媳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子女。因此,没有义务赡养岳父母、公婆。如果严格按照法律规定,那么就是各管各妈。那么有人问,那么女儿继承的财产,女婿有份吗?儿子继承的财产,儿媳能不要吗?一家人,真能划分得那么清楚吗?按照传统伦理道德,儿子儿媳,女儿女婿都有赡养双方父母的责任。女的嫁了人家儿子,男的娶了人家女儿,就得和人家一起尽孝道赡养父母。说说江浙江一带两头婚的事,就是一男一女结婚组成家庭过日子,男的不给彩礼,女的不带陪嫁。将来男的负责赡养自己的父母,女方负责赡养自己的父母,生两个娃,一家一个都喊爷爷奶奶,各自继续各家财产并延续香火。这种婚姻形式很适合新规定。二,不管哪种婚姻形式,关键这女的如果是全职太太,那么她们的父母将来谁赡养?其实,抛开法律严格冰冷的条文,还有道德良心伦理,还有亲情。话说,儿媳和婆婆没有血缘关系,没有义务关系,女婿和岳父母也一样。百科的定义:全职太太,一般是指没有工作或辞去工作,只在家里照顾一家人衣食起居的家庭主妇。所谓全职就是指专心在做一项事情,当然,这也是相对而言的。女儿是全职太太,自己已辞职或没有工作,自己经济不独立,花一分得问自己男人要。如果人家女婿也不说不管,就说我按法律规定办。你说说不出别的来。那么一切都得看人家脸色来行事,女人自己伸手要钱也就罢了,到最后还得为了年迈和多病的父母问自己男人要钱。话说,这个男人,得有本事,挣得多,能养活老婆孩子,才能有余力捎带着再为岳父母添砖加瓦。如果,男人一个人养活自己一家人都捉襟见肘,哪有能力和余力再管别人。况且现在有了新法规,人家不管岳父母,大家也无可厚非。话说人家愿意管,不是本份是情份了。人家爱你闺女,爱你外甥,也爱她们的亲人,愿意为亲人的亲人尽尽孝,出出力,那倒成了额外的美德了。是不是这样理解有些偏颇呢?会不会招骂?哈哈!多少全职太太,长期在家在柴米油盐的琐碎里侵染着,每天就是孩子、家、老公,有很多失去自我,甚至失去了生存的能力。当初为了家为了孩子小没人照顾,雇佣保姆也得花钱,干脆辞职带娃。在家的营生,也不轻,但也看不到啥成绩。时间长了,男人回家享受女人的侍候和照顾也是天经地义,因为是人家养家糊口。女人自己不赚钱,无形中就是低眉俯首。而且男人累了也会说,整天在家干啥啊,还累死累活的。问人家要钱,得看人家脸色,给多给少全凭男人心情和能力。女人自己和孩子开销也就罢了,如果再额外要钱,孝敬下父母,男人给的心甘情愿吗?三,不是每一个全职太太都是罗子君,不是每一个遭遇男人出轨的女人都是陈凤英生活不是说书唱戏演电视,生活中的每一个全职太太,都活成罗子君。《我的前半生》里罗子君开始全职太太的生活,是很享受的,有个能干的老公,为他夯实生活的物质基础。她的生活就是买买买,无论思想层面、节奏、还是见识等都和陈俊生不同频了。可是后来,陈俊生不也厌倦了吗?当初要养着她的是他,最后抛弃她的也是他。陈俊生为什么爱凌玲,凌玲长得并不美,但温柔,能干上进,善解人意,关键人家是经济独立的女性。也许有人说,她做全职太太过得很幸福,很自在,是,自己男人愿意养,那是她的福气和福分。有一天不愿意养了,移情别恋了。这个全职太太也是罗子君,长年在家圈养,都失去了工作的能力。但是也不是每个全职太太都有罗子君的好命,有个为了自己拼命时时处处为自己着想操心的闺蜜知已唐晶,还有一个唐晶的男友贺涵。不说我们这些凡俗的人,单说最近的董花花蒋凡事年,花花这位全职太太不美吗?拿不上台面吗?看样子,上得厅堂,下得厨房,就是没斗得过小三。蒋凡不还是出轨张大奕了吗?不说做三有多风光,也不说张大奕多美,她美得过花花吗?但是经济独立,是个独立的女性。至于,她的头脑、思想、学识啥和跟蒋凡同频不同频,只有当事人自己知道了。说这个例子不是说女人做三好,而是说,小三身上绝对也有闪光点,有吸引男人的长处,而且这个长处还是他老婆所欠缺的。不然她咋值得男人为了她抛弃同样如花似玉的结婚妻和孩子,愿意跟她好呢?这年头,做全职太太,风险太大。因为世界太喧嚣,男人行走江湖,外面各种诱惑也很多。不是每一个男人都是是曹德旺,出轨后,搞个社会大调查,果断地舍弃红颜知已,重新回归家庭,把公司所有财产全划在他的文盲发妻陈凤英名下。不是每一个全职太太都是罗子君,不是每一个遭遇男人出轨的女人都是陈凤英。呵呵,有点扯远了。回来,还是说女婿赡养岳父母的事吧。如果一个全职太太的家庭烽烟四起,鸡飞狗跳,像罗子君和陈俊生要离婚那段,陈俊生有闲心去管罗子君的娘吗?但是,在家全职的女人要管自己父母,她哪里来钱呢,不还是花自己男人的钱吗?花她们夫妻的共同财产,来赡养自己的父母。这样夫妻之间就会起争执,你的我的,共同的,撕扯不清楚。把小家庭给闹的,起各种矛盾,也会为了财产争吵不休。如果孩子的小家庭都搞得乌烟瘴气的,她们都自顾不暇,那女婿爱不过自己女儿还都尚在其可,人家会管岳父母吗?还有,这女婿是我们这些60后、70后的女婿,差不多都是独生子女。人家也有爹妈啊,人家也是爹妈的儿,人家也得对自己亲生父母尽赡养义务的。想想90后的女婿累不累啊!如果不是独生子女,这女婿有姐有妹的,人家姐夫妹夫没有义务赡养岳父母,他是儿,他得负担啊。哈哈,绕吗?是不是头大了。70后的我们,老去后,女婿会赡养吗?哈哈!还是趁现在还未曾老去,好好赚钱吧,给自己积攒些养老钱,老了实在没人管,去养老院啊!再转回来,换句话说,法律无情法律是铁的,但人心是活的,人心是暖的。法律之外还有道德、良心、还有情份。如果,女儿一家小夫妻和和美美的,女婿愿意尽全力赡养和照顾年迈的岳父母。一家人到底是一家人,虽然女婿和儿媳一样,和岳父母,公婆没有血缘,但是成为一家人,长期生活在一起,也有感情和亲情。世间,亲情是扯不断的。另外,女人,经济独立,才能人格独立,不能和男人平分秋色,至少也要养活自己,才是真的。不要幻想自己是罗子君,咱没那么好的命,话说陈俊生和贺涵都是精英。哈哈!现在国家养老制度,医保制度也越来越完善,相信,当我们老去的时候,都老有所养。一家人老老小小都其乐融融,家和万事兴嘛,至于这一点,小家和大家是一样的。
  • 作为配偶一般不能继承公婆的财产,只有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如果妻子在丈夫去世后,对公婆尽了赡养义务:妻子就取得对公婆遗产的继承权,而且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和公婆的其他子女有相同的继承权。但公婆留下遗嘱指定其他人继承的除外。如果妻子在丈夫去世后没有赡养公婆:不能继承丈夫父母的遗产。
  • 你儿子可以代位继承应该由你丈夫继承的财产部分,与你儿子年龄无关。比如,你公婆有你丈夫和一个女儿,如果你公公去世,那么他的财产应由你婆婆、你丈夫、女儿三人平均继承,每人继承三分之一,因你丈夫已去世,所以你丈夫的三分之一由你儿子代位继承。如果你对公婆尽了只要赡养义务,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其遗产,你是否再婚不影响。
  • 房屋没有手续,老人长期居住去世后,子女是可以居住的,但是要符合一定的条件。现具体分析如下,一父母均已去世,其他子女均无异议〈有遗嘱指定的某一子女居住,或有有效遗嘱,其他子女放弃继承〉,其中的一个子女永久居住。二父母去世一人,剩下的一人和所有的子女均等继承死者的房屋,如有效遗嘱指定的某一子女,其可以永久居往住。如没有遗嘱,则子女们可以在自已指定的份额内永久居住。但是不管哪种情况,子女们最好协商决定,不伤和气。另外要注意的是,没有手续的房屋不能买卖,不能享受拆迁补偿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