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顺尧公司将货物转委托其他公司进行实际承运,并不影响雅倍公司与顺尧公司之间存在合同关系这一事实,双方因运输合同履行而发生争议,雅倍公司要求合同相对方顺尧公司承担责任,并无不当。顺尧公司作为承运人未能按照运单记载的约定,根据托运人的传真指示放货,其自行放货的行为构成了根本违约。合同如能严格依约履行,则不会发生任何纠纷。导致该纠纷发生的唯一原因是顺尧公司未依指示放货,这一行为必然会对雅倍公司的货款安全产生直接影响,因此,雅倍公司依据货物的价款,向承运人顺尧公司主张赔偿,以弥补自身损失,应当获得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