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赠与人对赠与财产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应当是在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的情况下,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则赠与人此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一般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
  • 你咨询的问题的确牵涉到抵押和质押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并就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质押则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或者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动产的权利折价拍卖,并对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不管是质押还是抵押,在合同期内都不改变所有权的归属,同时,质押物也不能被质权人擅自使用,你借钱给朋友,朋友将住房抵押给你,但是他并不搬出去,这属于抵押,而小车你可以开回去,这属于质押。这个质押的法律属性一般人不太懂,以为既然占有了就可以任意处分,其实不行,我国《物权法》214条规定,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擅自使用、处分质押财产,给出质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这是因为占有质押财产不等于拥有对质押财产的使用、出租、处分的权利。出质人在质权存续期间内对质押财产仍享有除直接占有以外的一切权利,因此,质权人欲使用、处分质押财产时,必须经过出质人的同意。如果质权人未经出质人同意而擅自使用、处分质押财产,并且因此给出质人造成损失的,视为侵权行为,应对其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