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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婚姻律师-姚平
2025/4/10 18:5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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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必修课|情侣同居必看的4个财产规划建议】别让爱情输给现实!
"房租AA还是他全包?"
"一起买的沙发分手怎么分?"
"恋爱脑上头时,如何守住钱包?"
没有规划的「甜蜜同居」可能变成「撕逼导火索」
🔖【聪明人的4个同居理财法则】
1?? 日常开销:设立"爱情小金库"
👉🏻 每人每月转固定金额到共同账户(建议工资5-10%)
👉🏻 房租/水电/日用品都从这里扣
👉🏻 推荐支付宝"荷包"功能,随时查看余额
2?? 大额消费:签订"物品归属备忘录"
📝 冰箱/家电等共同购买物品:
✅ 记录出资比例(微信转账别删!)
✅ 约定分手处理方式(折价补偿/带走)
❌ 忌口头承诺!截图保存聊天记录
3?? 亲密转账:巧用备注防纠纷
💸 520/1314等特殊金额 = 法律默认赠与
💡 大额转账务必备注:
"XX暂时周转"或"共同买房基金"
4?? 终极保护:签署同居财产协议
📌 财产归属 📌 债务承担
📌 分手补偿 📌 隐私条款
👉🏻 一份协议,让感情更纯粹!
✨ 最后想说:
谈钱不伤感情,模糊的金钱观才最致命
清醒规划不是算计,是对爱情最大的诚意
💌 愿所有真心都不被金钱辜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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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婚姻赠与不一定是个人财产。婚后赠与的财产,赠与人明确表示只赠与一方的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离婚时不得要求分割。如果赠与的财产不明确表示只属于一方,则属于双方,双方可以在离婚时就财产达成协议。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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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赠与算共同财产吗(婚后获得的赠与算共同财产吗)
内容:婚后被赠与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一般情况下,婚后父母赠与的财产如果没有特殊说明,是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婚后被赠与的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分析赠与的实际情形,因此,婚后被赠与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则是,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为共有,本案中,李女士与其爸爸签订了赠与协议,并约定该套房屋是赠与给李女士个人的,应当属于明确指定给夫妻一方,显然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故法院驳回了孙先生要求分割该套房产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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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婚姻律师-姚平
2025/3/21 15:5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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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生必看】离婚时如何守护财产?这7步一定要提前规划!🌟
💔感情走到尽头不可怕,但清醒规划才能避免人财两空!无论你是否在考虑离婚,这篇财产规划干货都值得收藏👇
📌【关键7步】
1?? 冷静梳理财产清单
✅房产/车辆/存款/股票/保险/珠宝/虚拟资产…别漏掉任何细节!
✅小贴士:提前查银行流水、不动产登记信息,警惕对方转移财产
2?? 明确个人财产VS共同财产
🔹婚前全款房/父母赠与≠共同财产
🔹婚后收入/投资收益/增值部分=共同分割
⚠?法条依据:《民法典》第1062-1063条
3?? 证据链要扎实!
📁保留:购房合同、转账记录、借条、聊天记录
📸拍照:贵重物品存放情况
🚨警惕:对方突然大额借款/低价卖房
4?? 协商>诉讼(但要有底线)
💬协议离婚:快速省心,需明确分割细则
⚖?诉讼离婚:适合争议大、隐匿财产情况,可申请财产保全
5?? 别忽略这些隐形问题!
💸债务:共同债务需共同承担,警惕虚假债务
🏦税务:房产过户税费、股权分割税费提前计算
👶抚养费:建议约定逐年递增比例
6?? 隐私保护指南
🔒更换所有账户密码
📱清理亲密付/共享账号
🚫避免在社交平台披露细节
7?? 重启人生财务计划
💳开设独立账户
📊重新配置保险受益人
💪用法律争取应得的,才是对自己最好的交代
❤?暖心提醒:
离婚不是失败,而是及时止损的勇气
找专业律师比咨询闺蜜更靠谱!
财产可以分割,但你的价值永远100%属于自己
✨愿每个女孩都既有敢爱的勇气,也有保护自己的铠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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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赠与人对赠与财产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应当是在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的情况下,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则赠与人此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一般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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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期间赠与的财物属于共同财产吗,同居期间赠与的认定
内容:此外,同居期间出现赠与的财物还需要考虑双方的财产状况,综上所述,同居期间赠与的财物是否属于共同财产并没有一个明确的答案,而是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因此,在同居期间进行财物赠与时,建议双方尽可能采取书面形式,并且加盖公章、签字等,以便日后有争议时能够有证据证明赠与的存在和内容,同居期间赠与的认定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可能存在差异,以下是一般情况下的认定原则:1. 意思表示:赠与是一种自愿的行为,要求赠与人有明确的意思表示,即明确表示出将财产转让给受赠人的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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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这类案件时有发生,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相互赠送礼物和金钱来表达情意和祝福是人之常情。但是在爱情中,双方应当保持一定的理智,不要把金钱作为衡量感情的标准,也不要被感情冲昏头脑。为了避免双方在分手后产生经济纠纷,情侣之间的转账可进行备注款项性质并保留相关书面证据,以免日后产生纠纷。
如果能够查明转账款项用途,双方对此产生争议时该如何认定恋爱期间转账的性质?一般来说,如果转账留言或红包描述中,或在款项支付的前后聊天记录中,表明款项是借款,那么可以认定为借款,在分手后,可以就相关款项要求对方返还。在特殊节日里转账的有特殊意义的数额,除非有证据证明是借款,否则法院无法支持要求返还的诉求。而恋人间的正常消费、密集、琐碎的转账、来往可视为一般赠与,在分手后,也不能要求返还。
现实中还有一种情况,双方往来款项超过日常生活交往等一定合理限度,数额较大,一方主张是为促使双方缔结婚姻关系而给付的财物时,人民法院综合考虑双方当地习俗、给付的时间和方式、财物价值、给付人及收受人等事实认定上述给付是否属于彩礼性质,从而依法作出裁判。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
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五条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
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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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父母赠送房产是不交税的,但是在下次交易的时候要补交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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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他人的行为应为全部无效,夫妻共同财产一方赠与有效吗
内容:杨某得知后,以惠某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行为无效为由提起诉讼,请求判令王某返还该20万元,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认为,本案不存在法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案涉赠与行为无效,赠与的20万元应全部返还,判决撤销二审判决、维持一审判决,夫妻一方非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将共同财产无偿赠与他人,严重损害了另一方的财产权益,有违民法上的公平原则,这种赠与行为应属无效,他人所获赠财产中有一半为夫妻一方的份额&rdqu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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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2024/1/18 10: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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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甲案例】丈夫婚内给网恋女友转账200万,是借款还是赠与?妻子有权要回吗?
2008年,汪女士与薛先生在相爱相知的加持下,步入幸福的婚姻殿堂。但相爱容易相处难,十几年的婚姻生活磨灭了曾经浓烈的爱,他们的感情也逐渐变得疏远起来。近几年,薛先生在工作之余逐渐迷恋网络游戏。2021年,薛先生在机缘巧合之下在网上认识了一位开朗活泼、温柔体贴、年轻貌美的90后丹丹(上述人物均为化名)。两人志趣相投、相谈甚欢,有一种一见如故的感觉,后二人迅速发展成恋人关系。在恋爱期间,薛先生陆续给丹丹转账合计100万元。在交往了2个月后,薛先生向丹丹坦白了自己是已婚的身份。丹丹没有拒绝,且表示自愿与薛先生继续交往,并再次向薛先生索要款项。因为之前薛先生已经向丹丹转账100万元,眼下手里没有款项,丹丹就介绍贷款公司给薛先生,薛先生贷出款项再次转给丹丹使用。对丹丹持续索要款项的行为,薛先生感觉就像跌入了无底洞,他心生不喜并拒绝了丹丹的无理要求。丹丹拿薛先生婚外情一事要挟,薛先生担心东窗事发,无奈又再次转款,转款同时并附言让丹丹还款。面对丹丹的不断逼迫,薛先生前前后后合计向其转账合计200万元。
无底洞 • 陷入困境
但高额的贷款让薛先生无力承担、苦不堪言,加之妻子汪女士对自己不断怀疑与追问。纸终究是包不住火的,薛先生不得不主动向汪女士坦白出轨及转款的事情。汪女士听到后如同晴天霹雳,情绪反应很大,一顿情绪发泄之后,理性的汪女士很快冷静下来,面对丈夫的忏悔与道歉,她选择了宽容与原谅。现在最重要的问题是如何将转给第三者的200万元款项要回来!汪女士多次与丹丹联系,要求丹丹出具借条并尽快还款。丹丹不但没有对汪女士的身份忌惮和不安,反而非常嚣张,表示“是薛先生隐瞒已婚事实,欺骗了自己,对200万元的借款数额不认可,其中有一部分款项是两个人共同生活的花销”,拒绝还款。
财产保全 • 要回200万
面对丹丹无理辩三分的态度,汪女士决定委托北京市元甲律所帮助自己维权,但就转款性质是借款还是赠与有争议。根据案情核实,元甲律师通过证据资料核实确认薛先生与丹丹之间没有借贷合意,转款属于赠与,且违反公序良俗。元甲律师积极推进案件,对此进行了诉前财产保全,申请法院将丹丹名下的存款均予以查封冻结,后案件很快开庭。庭审中,丹丹辨称薛先生1万元以上转账是借款,1万元以下款项在恋爱期间已花完,不同意偿还。元甲律师对此观点进行有力驳回,并阐述我方的证据事实与法律依据。案件历经4次开庭,期间,元甲律师为维护当事人权益不懈努力!最终法院认可了款项属于赠与的主张,判决丹丹向汪女士还款200万元,汪女士全部诉求得到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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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公婆将房屋赠与给儿媳后,如果已经办理产权过户的,离婚时一般不能要回的,但如果是附义务赠与的,不履行义务时可以要回。口头赠与房屋有效吗原则上,口头的房屋赠与是有效的,合同不止书面形式才具有法律效力,合同也有口头形式,赠与人表示将房屋赠与给受赠人,受赠人也接受赠与,即使双方没有签书面合同,口头的赠与也是有效的。其次,口头赠与虽原则上有法律效力,要是不符合以下要件也可能是无效:1、订立合同的当事人有合法资格无论是书面合同还是口头合同,订立合同都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即满18周岁正常成年人,而不能是限制行为能力人或者是无行为能力人,如16岁未成年继承了家产后,与他人签订的赠与合同,主体是不合法的。2、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没有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的利益以及社会公共利益赠与房屋和接受赠与都是出于自愿,即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而不是受胁迫或欺诈把房屋赠与他人或者是被迫接受赠与。3、合同的内容、形式和订立程序不违法赠与的房屋是由赠与人享有所有权,赠与的内容才合法,而且是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明确表示赠与的,不能采用推定,如亲戚之间,觉得对方无儿无女,肯定会把房屋赠与给自己,把双方有关房屋的对话当做是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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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赠与子女后算夫妻共同财产吗(房产赠与给子女新规)
内容:9、离婚时一方所有的知识产权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对另一方予以适当的照顾,12、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4、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以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8、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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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诉判决书来了,对方过错导致感情破裂,双方协议离婚时把一套现价商品房赠与给孩子,孩子签署了一份《自愿放弃房屋产权》的声明后,该房屋立即就变成了离婚后没有处理的共同财产,于是我方不但主张对方过错要求多分,还要求扣除房屋未来涉及缴纳的35%土地收益款项,同时要求对方腾退该房屋,法院均支持了我方的诉讼请求。大家不要觉得离婚后财产纠纷就不涉及离婚时的过错了,这个判决已经证明过错方是要承担少分财产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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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赠与非婚生子女的财产未交付或者登记的,可以撤销赠与。如果已经交付或登记,没有特殊情况不能返还。受赠人严重侵犯赠与人权益的,可以撤销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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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把房子赠与小三老婆能否要回(对方婚内赠与给小三的财产能否要回)
内容:年前给小三的钱可以要回吗丈夫在十年前给小三的钱可以要回,依据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夫妻双方共同处分,而一方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是无效的,另一方有权要回财产,法律分析:如果给小三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由于这种把房子给小三的行为不仅没有经过夫妻双方同意,而且是免费的,所以是无效的,给小三的房子是能要回来的,虽然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对共同财产都有平等的处理权,你老公因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进行的一些必要支出是可以的,但将家庭财产赠与第三人并非为了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你是有权追索该财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