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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婚姻宣布破产之后,未直接进行子女抚养一方会承担一定的子女抚养费。离婚子女抚养费的标准主要根据子女需要、父母承担能力、当地生活水平而定。有固定收入的一方一般抚养费金额为固定工资的百分之二十到三十。非婚生子女的抚养费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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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1、继承应当在被继承人(在房产继承中就是遗留下房产的人)死亡后才能发生。这是继承的首要条件。有的房产所有权人为了避免继承人在日后可能会因争夺房产而产生纠纷,在生前就将房产权交给继承人,如分给某个或各个子女,这也是合法的行为,但这不是继承,因为这时继承还没有开始,而是生前的赠与行为。2、继承遗产的人应当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就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能作为继承人的继承人。这是继承的第二个条件。被继承人如果立下遗嘱,将房产指定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或是捐献给国家、集体,这也是被继承人处分遗产的方式,但这不是继承而是遗赠。3、遗产应当是被继承人生前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这是继承的第三个条件。有的房产是共有的,如常见的夫妻之间的共有,当一方死亡以后,并不是所有的房产都成了遗产。这时,应当先将房产进行产权分割将属于被继承人配偶的份额(除有约定者外,一般应分出房产份额的一半)分割出来以后,再对遗产进行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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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是指直系亲属三代。包括:爷爷、奶奶、姥姥、姥爷,爸爸、妈妈,孙子、孙女、外孙、外孙女。在刑事法律关系内,直系亲属的范围被做了限定,只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其他都不属于直系亲属;在民事法律关系内,直系亲属的范围就比较大了,广义的直系亲属包括直系血亲和直系姻亲,区别如下:直系血亲是指直接有血缘联系的亲属,其范围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在实践中的继承、过户等,说的直系亲属,一般来说也说的是直系血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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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养女是有权继承老人财产的,不管养子女还是继子女或亲生子女都是同等优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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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在外地办理临时身份证所需材料1、户口本原件。2、申请者本人的学生证、毕业证、结婚证、驾驶证,有其中之一即可。3、《临时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4、《临时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异地补领居民身份证的步骤1、申请者本人携带户口本至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补领居民身份证。2、派出所受理后,可现场打印《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3、申请者在《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上签字确认后,同时需缴纳身份证制作工本费,并领取《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和收费收据。4、30个工作日后,申请者本人携带《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指定地点领取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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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不支付物业费的后果是:业主不能享受相应的物业服务,物业公司可以决定起诉业主,要求业主支付物业费,并承担拖欠物业费的滞纳金和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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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股东可以出资专利权使用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性财产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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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挪用公款进行赌博不构成贪污罪,但是构成挪用公款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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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信用卡诈骗罪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信用卡诈骗、诈骗他人财产的行为。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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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末位淘汰”作为企业内部的考核办法,属于一种激励机制,本身并不违法。但是,如果将此制度与聘用关系挂钩,是否合法应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单位可因“末位淘汰”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那么当劳动者处于末位时,用人单位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关系。如果双方没有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末位淘汰”,用人单位单方面以“末位淘汰”为由解除劳动关系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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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建议你爷爷自己去做赠与公证,将属于他的那份房产赠与你。但你办理房产过户时,必须征得你爸和3个姑姑的同意,才能办理过户手续。因为房子是你爷奶的共同财产,有一半是你奶奶的遗产,你爷爷无权处分给你,征得你爸和3个姑姑的同意,让他们放弃继承你奶奶那份房产,你才能获得房子的全部产权。赠与公证只能办理过户才生效。如果办理遗嘱公证,只能等被继承人死亡后才能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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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合同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现刘某与王某签订的租赁合同到期后,刘某明确表示不同意王某继续承租,故双方之租赁关系因租赁合同到期而终止。《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五条规定,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因此,王某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时将租赁房屋返还刘某。《物权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请求其他民事责任。王某强行占用租赁房屋的行为,损害了刘某对该房屋的所有权及使用权,因此,刘某要求王某支付逾期腾房的房屋占用使用费的主张可以得到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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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律师回复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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