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离婚父母与子女的继承关系有几种情况:1、亲生父母子女之间的继承权。子女的继承权是缘于与其亲生父母的血亲关系。2、养父母子女之间的继承权。子女与父母的关系是基于抚养,但离婚后子女归养父或养母一方单独扶养。3、继父母子女之间的继承权。那么,上述的三种类型中,父母离婚是否影响子女继承权?离婚后的子女有继承权吗1、亲生父母子女之间,不论离婚的父母是否扶养他(她)的子女,均不影响其子女的继承权。子女的继承权是缘于与其亲生父母的血亲关系,而父母离婚只是解除了父母的夫妻关系,并改变不了子女与父母
  • 首先,结婚证被法院收走了,就说明是通过起诉方式离婚而不是协议离婚。其次,是否能向法院要回结婚证要分情况分析:一是,如果法院还没有作出离婚判决,案件还在审理过程中,这时,原告可以向法院撤诉,撤诉后就可以向法院要回结婚证了;如果法院已经作出了离婚判决并且判决已经生效了,则离婚就既成事实了,这时就无法要回结婚证了,只能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手续,领取结婚证了。
  • 继承的房产出售时需要承担的税费和普通买卖而来的房产需要承担的税种一样,但继承或受赠而来的房屋出售时,个人所得税只能按(总价-原购置成本)*20%征收
  • 房产继承分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第一顺位继承人有死者的父亲,母亲,配偶,子女。第二顺位继承人有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孙子女,外孙子女。如没第一顺位继承人由第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
  • 有可能构成诈骗类犯罪,要共同承担刑事责任。
  • 可以委托律师全权办理,但开庭时需要出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第五十九条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第六十二条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 离婚后可以要求增加增加赡养费,但你需要有一定的条件。如果原抚养费合理,足以让孩子生活,法院将不支持增加赡养费的请求。因孩子生病、上学等原因导致原抚养费不足的,法院将依法判决增加抚养费。
  • 交通事故的案件法院判决之后,应当由义务人履行其义务,履行义务的地址可以由双方决定,如果对方依然不履行其义务,则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强奸未遂有谅解书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未遂是指犯罪分子因意志以外的原因开始犯罪,未成功。对于未遂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之后生产者与销售者还可以根据过错进行追偿。你既可以要求微波炉生产商赔偿,也可以要求卖微波炉的商场赔偿。
  • 小刘和小王为情侣关系时,共同出资购买本案争议房屋,因此该房屋属于原、被告双方共有,双方所占份额多少应按照各自出资比例计算。鉴于原告出资较多,判决该房屋归原告小刘所有为宜。被告小王出资部分,原告应当予以返还,小刘给付小王购房款3.5万元及利息,利息标准按国家银行规定的同期存款利息标准计算为宜。小王欠住房公积金贷款10万元,由小王负责偿还
  • 强制猥亵、侮辱罪由以下要素组成:1。强制猥亵、侮辱罪的主要要素为一般主体;2.主观要素是故意构成的;3.对象要素是他人的性自由权和人格尊严;4.客观要素由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制侮辱和猥亵他人组成。
  • 婚外情离婚时财产的分割:原则上是有约从约,无法达成约定的或者没有约定的,由婚姻当事人申请由法院予以分割。人民法院根据夫妻共同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女方和无过错方、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如果一方因婚外情导致在婚姻中出现过错的,可以不分或者少分财产。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经常居住地在城镇的农村居民因交通事故伤亡如何计算赔偿费用的复函》的规定,农村居民只要能够证明其经常居住地和主要收入来源地均为城镇的,就应当根据当地城镇居民的赔偿标准来进行赔偿。蒋某夫妇虽是农村人口,但蒋某家属只要提供了足够的证据证明蒋某夫妇在县城常住,且生活务工已超过一年以上时间,其主要经济来源也在城镇,就应当按照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赔偿费用。因此,朱某应按照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进行赔偿。
  • 最高人民法院《政府信息公开案件规定》第一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下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一)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行政机关拒绝提供或者逾期不予答复的;(二)认为行政机关提供的政府信息不符合其在申请中要求的内容或法律、法规规定的适当形式的;(三)认为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或者依他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侵犯其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四)认为行政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要求该行政机关予以更正,该行政机关拒绝更正、逾期不予答复或者不予转送有权机关处理的;(五)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可以一并或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诉讼。”在本案中,乡政府应当及时公开榆树村“城中村”改造财物收支情况,其末及时公开属于行政不作为,王小二有权申请乡政府公开。对乡政府不公开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