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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协商不成,诉至法院,委托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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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报警处理,以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的责任为准,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诉讼解决纠纷,主张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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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对方的要求没有理由和依据,不予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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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请问你你后来的花费指什么?具体点帮你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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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如果司机没有赔偿能力,可以起诉车主先行垫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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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肇事司机承担责任,可以车主先垫付,然后向司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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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交警罚单逾期半个月不处理的,需要缴纳一定的滞纳金,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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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交强险赔付的限额为,如果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则死亡伤残赔偿限额是180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是180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是2000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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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交通事故中代位追偿权包括人伤,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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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交通事故中垫付的钱可以直接向责任人追偿,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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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在他人门前贴标语讨债,可能会影响他人正常生活,影响公共秩序,还可能损害他人名誉,破坏他人财物,这些都是违法行为,可能受治安管理处罚。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赔偿你的修车费,而不是在他家门前贴标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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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周先生可以要求车主范某承担一部分医疗费,但他自己也要为此承担部分责任。周先生明知范某酒后驾车而乘坐的行为,属于“受害人自愿承担风险”,即某人意识到某种危险的存在,自愿地选择面对危险,并且表明免除对方的注意义务,这就是自愿承担风险。周先生与范某一起饮了酒,自然知道范某驾驶机动车非常危险,但其仍乘坐,这说明了周先生自愿承担范某酒后驾车的风险。因此,出事后造成自身损失,周先生需要承担部分责任,可以减轻范某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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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雇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如果雇员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应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根据此解释,我们可以这样理解:如果交通事故中该雇员负事故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那么可以认定其存在重大过失,要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如果负事故同等或次要责任或不负责任,那么雇员不用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应当全部由雇主承担。作为雇员,可以要求雇主全部承担责任,因为你是在为雇主工作中导致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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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国家对机动车辆实行登记制度。此登记并非所有权的登记,而是为了上道行驶的登记,是准许或者不准许机动车上道行驶的登记,不是机动车所有权的登记。因此,虽然肇事车辆登记在洪峰客运公司名下,但实际车主却是吴某,洪峰客运公司作为车辆的挂靠单位,与车主吴某之间属于车辆挂靠关系,对其只收取一定管理费用,不是该车的实际支配人,不对车辆的经营、运行、使用、控制、收益等具有支配权利,故只应承担管理不善的有限过错责任。洪峰客运公司作为挂靠单位,并不对吴某的挂靠车辆具有支配和控制的权利,也不从车辆运行中获得一定的利益,只是收取吴某一定的挂靠管理费用。发生交通事故后,洪峰客运公司应当仅在对该车辆所收取的挂靠管理费用内,与吴某承担连带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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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当然除非你有真实证据怀疑否则你就属于诽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