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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因房屋存在质量问题,拒交物业费对吗?
答
该小区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之间是物业合同关系,而开发商与业主之间是商品房买卖合同关系。房屋质量等问题属于业主与开发商之间的买卖合同调整范畴。因此,业主不能以房屋质量问题为由,拒绝向物业服务企业交纳物业费。但是,若在物业合同中约定了物业服务企业有对房屋进行维修和修缮义务,业主要求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维修,该小区物业服务企业未履行义务的,业主有权拒绝交纳物业管理费。律师提示广大业主,切勿盲目拒绝交纳物业管理费,且注意保存物业服务企业不履行合同义务的证据,否则会面临支付高额滞纳金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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