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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答:国家实行了低保政策,贫困家庭皆被纳入了低保范围,他们可以享受基本的生活保障,城镇居民每人每月能够领取不低于570元的保障金,农村居民每年可以领取不低于4260元的生活保障金,低保的保障费用和当地的消费水平有关。购买非生活必需却又高价的商品,比如汽车、商品房、股票等等。因吸毒、赌博等恶习导致生活贫困的人群不能再领取低保。享受贫困补贴是有一定的审批流程的,儿媳妇名下可以有房子,新组建家庭后,低保户津贴是定期审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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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遗产继承的诉讼时效是三年,过了这个诉讼时效,是可以提起诉讼的,但是对方有了抗辩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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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遗产继承公证费用根据实际继承金额大小有不同的收费方式,具体收费如下:10万元(含)以下部分,收取比例为1.2%,不足300元的,按300元收取;10万元至20万元(含)部分,收取1%;20万元至50万元(含)部分,收取0.75%;50万元至100万元(含)部分,收取0.5%;100万元至200万元(含)部分,收取0.45%;200万元至500万元(含)部分,收取0.4%;500万元至1000万元(含)部分,收取0.35%;1000万元以上部分,收取0.1%。在公证机构办公场所内办理遗嘱公证的,每件1000-2000元;在公证机构办公场所外办理遗嘱公证的,每件2000-4000元。以上费用包含录音、录像、拍照和刻录光盘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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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房产过户委托书公证费用一般是50-200元的,办理的时候需要带委托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及房产证明,到本地公证处办理。房产过户流程:1、房产证过户不经过房地产中介的话,须把合同的条款和违约条款写清楚,签合同时须卖方房产证上面名字的当事人在场(如果是已婚得话,需要夫妻双方在场及签字,哪怕房产证上面只有一个人的名字)房产过户。2、申请材料准备好后,须到房产局,填写一些表格和一个存量合同,存量合同上面的金额一定要和签订合同上面的金额一样。3、房产过户的申请材料都交给房产局后,房产局会给予一个回执单,按照回执单上面说明的日期去缴纳税金,一般需要十五个工作日左右。4、房产过户税金缴纳完毕后便可拿到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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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不能忍受家庭对其长期实施的家庭暴力,欲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提起离婚前,应当先有意识地收集相关存在家庭暴力的证据。对其施暴后留下的伤痕照片、住院病历、报警电话记录或警署笔录、或居委会的证言、验伤单据、证人证言被告威胁原告的录音、短信等。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老婆被老公长期辱骂的,遇到家庭暴力时,一般可以有以下做法:(一)请求调解、劝阻或报警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二)诉讼离婚人民法院审理关于“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离婚案件,应当调解,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所以,当遇到家庭暴力时,如果受害者起诉离婚,而且不同意调解,那么法院就会判予离婚,这或许会是阻止家庭暴力再次发生的决绝方式。(三)请求损害赔偿家庭暴力不仅仅带来肉体上的损伤,而更重要的是会带来精神上的重创。而在离婚的时候,作为受害的一方其实是可以依法要求施暴的一方作出离婚损害赔偿的。但提出这个损害赔偿一般是在起诉离婚的时候同时进行。至于这种情况下夫妻如何离婚,就要看怎么选择了,协议方式可以解除婚姻关系,诉讼方式也是可以达到离婚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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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施行之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生效,离婚冷静期开始执行。离婚冷静期,申请离婚后30天内可以反悔,到期后还有30天,有一方不去领离婚证,撤回离婚申请。两者相加共60天。离婚会变得非常困难,将在明年1月1日实施。在民法典实行之后,如果夫妻双方办理离婚登记,有一方在30天内反悔,不同意离婚了,那不愿意离婚的这一方就可以去民政局申请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即离婚登记无效。如果30天之后,双方坚持离婚,并一起去民政局办理了离婚证,则代表离婚成功。否则,只要有一方不到场或者反悔,就视为撤回离婚申请,即离婚登记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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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2020年男方婚前买的房子,属于男方婚前的个人财产。婚后如果要加上女方的名子,只要男方同意就可以。但加上女方名子后,房子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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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我国《继承法》第7条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四)伪造、篡改或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你虽然登报声明脱离父子关系,但是你的行为对基于血亲关系而产生的法定继承权没有影响,即这种声明没有法律效力。根据上述规定,你虽声明与小圆脱离父(母)子关系,但对其遗产仍享有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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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关于诉讼离婚,从程序上我国审判实行两审终审制,一审法院判决后,当事人对判决不服的,可以在法定期间内向上级人民法院上诉,由二审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实践中,当事人持一审离婚判决书办理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工作人员因无法确定当事人是否已提起上诉,从而无法判断一审判决是否生效以及当事人婚姻关系是否已解除,故有理由拒绝办理新的结婚登记。针对当事人持一审法院离婚判决书如何办理结婚登记的实际,最高人民法院下发了《关于第一审离婚判决生效后应出具证明书的通知》(法(民)发【1991】33号),其中规定:当事人未上诉的第一审离婚案件的离婚判决,在上诉期届满发生法律效力后,原审人民法院应向当事人出具判决生效证明书并加盖院印,以此确认该判决业已发生法律效力。故廖某可要求原审法院出具加盖院印的判决生效证明书,持该证明书及判决书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新的结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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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住房公积金是建立在工资关系上的一种福利,住房公积金直接与工资相关联,是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和职工个人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的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2003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出台,其中明确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依照该规定,男女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公积金,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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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具体的户籍政策可以问一下当地的户籍管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