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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1、起诉离婚不需要对方身份证复印件,但是需要明确的被告身份信息、联系方式。2、起诉离婚的程序:(1)写民事诉状,第一部分写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第二部分写诉讼请求a.请求离婚;b.小孩的抚养问题;c.财产依法分割;第三部分写事实与理由,把何时结婚、何时生小孩,因为什么原因离婚等情况写明。诉状最好打印,但最末处必须手签名;(2)到住所地所在基层法院(区或县法院)起诉,在立案庭办理立案手续;(3)立案的时候递交民事诉状2份、结婚证、夫妻两人的身份证(至少带上自己的)、小孩的户口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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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起诉离婚费用2021年收费标准:一般情况下,对符合符合起诉的案件进行立案。费用每件50到300元;若涉及财产分割内容的,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需要再缴纳费用,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也就是说,如果夫妻双方离婚,不涉及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到法院仅是请求法院判令解除双方婚姻关系或请求法院对子女抚养权归属进行裁决,此时,离婚案件的诉讼费按件收取。由于50元至300元是一个区间,《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此区间内可以按照当地的经济文化发展水平,自行决定交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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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分居2年是法定离婚的条件之一,我国没有自动离婚的规定。如果一方想离婚,而另一方不想离婚。那么想离婚的一方可以单方面到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会根据起诉方的起诉理由判断,是否支持双方离婚,不会因为一方拖延,就可以影响法院的判决的夫妻提出离婚的法定理由之一是“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这是指夫妻因分居而提出的法定的离婚理由,这条法定的离婚理由由两个必备要件组成,缺一不形成法定的离婚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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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不可以完全代理其所有的财产。老年痴呆一方已经失去了完全行为能力和完全责任能力,另一方可以以法定监护人的名义,保护被监护人(老年痴呆一方)的利益,但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待老年痴呆一方死亡后,房产部分应按照继承法的规定处置:在老人患老年痴呆症前立有遗嘱的,房产按照遗嘱确定权属;患病前没有遗嘱的,首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最后,才是确定各继承人的份额。按照继承法的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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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会丧失继承权。根据《继承法》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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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1、证明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国籍、委托书、亲属关系婚姻状况、未受或受过刑事处分,收费10元;2、证明印鉴属实,证明副本、节本、译本与原本相符、证明影印件与原件相符,收费5元;3、证明招标、拍卖、开奖、收费100~150元;4、证明遗嘱、遗赠、证明产权、证明查无档案记载,收费10元;5、证明法人资格、收养、财产分割、证明产品抽样检测,收费10~30元;6、证明担保书、证明公司章程、资信情况等有关文书,收费50~200元;7、证明商标注册,收费50元;8、证明劳动保险金、养老金、子女助学金的,每件收费5元;9、证明遗赠抚养协议,收费10~50元;10、证明劳务合同,收费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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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继承的房产更名手续和费用:一、继承房产产权,如果父亲有遗嘱,就带上遗嘱,没有遗嘱,带上是直系亲属的有关证明材料。先要去办理公证,需要提交的材料有被继承人死亡证明、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继承人的身份证件和其他公证处要求提供的文件。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比后者需要多提供一份已经被公证过的遗嘱。继承权公证费按照受益额也就是继承人所继承房屋经过专业部门评估后的评估价值的来收取(各地收费不同)。二、带着继承权公证书的原件、继承过户的申请书(房地产交易中心有规范的格式)、继承人的身份证明、房地产权证原件、房屋平面图及地籍图原件,以前购房时候的契税完税证和契税完税贴花、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到房地产中心进行房地产继承更名的登记了。三、因为继承房产涉及到了税收的问题,继承人必须到被认可的专业房地产评估机构进行房产价值的评估。评估费的收取,国家有专门的标准,使用的差额定率累进来计费。这和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候采用的累进税率原理很类似,也就是按照房地产价格总额大小划分费率档次,分档计算各档的收费,各档收费额累计之和为收费总额。办理继承登记的时候,还需要缴纳一些费用。包括登记费、权证印花税、继承房屋评估价百分比的合同印花税。四、房产继承手续必须经过房屋评估、继承公证、申请产权登记等办理过程。涉及的税费有(不同地处可能不完全一样):1、评估费:房屋评估额的0.5%;2、公证费:房屋评估额的2%;3、契税:房屋评估额的1.5%:4、登记费:80元。房屋继承不用缴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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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一,农村的土地属于家庭承包责任制的,不能继承,如果在承包期内,父母死亡的,家人可以代为耕种和使用(当然可以在各继承人之间合理划分),直到下次村里进行再次分配,那就没有你父母的份额了。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农村土地承包人对其依法承包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一定处分的权利。2002年8月29日通过《农村土地承包法》使之趋于完善并增强可操作性。三,承包的原则:农村土地承包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的利益关系。四,农村土地的范围:农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使用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家庭承包经营:(1)发包方权利:发包的权利、监督的权力、处理的权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2)发包方的义务:维护承包方的土地经营权、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为承包方提供必要的服务、组织农业基础设施建设。(3)承包方的权利:土地承包经营、土地承包经营的流转、承包地被征用、占有时依法获得补偿的权利、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4)承包方的义务: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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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是可以取出来的,不会受到户口迁移影响的。首先:在银行办理业务都是拿个人身份证进行办理的,跟户口所在地是没有什么关系的。即使户口搬迁了,也是不影响的。其次:带着个人身份证去银行办理基本的存取转汇业务是不受户口限制的。可以拿着身份证到外省市办理银行卡、办理存款业务等都是可以的。最后:户口迁移后,如果定期存款在银行卡里,到期后钱直接可以自由支取了,不用再到银行网点;如果定期存款在存折上或者是一张存单,到期后,还需要到银行网点进行支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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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只是贷款银行会记录呆账和死账的;将来有了偿还能力再还!如果名下有财产,银行会通过起诉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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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不想离婚了或者是被告同意原告到民政局自愿办理离婚的。现在的《民法典》人性化地为想要离婚的夫妻俩预设了“冷静期”,就是想离婚的夫妻俩得先到民政局登记离婚的意向,一个月后仍然要离婚的可以到民政局办理离婚,一个月后一方要离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可起诉至法院,法院受理后双方都回心转意不想离婚的可以撤诉,或者是双方又自愿离婚的可到法院调解离婚,也可以撤诉后到民政局自愿办理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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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只要你的录音不是拼接伪造的,又有证人,你这场离婚出轨的官司能打赢,你的老婆出轨,犯错在先,你可以和他离婚,如果私下能合离,那么还是私下合离,不必告到法庭上去,毕竟夫妻一场虽然做不成夫妻了,但是还是要给他留点面子,如果私下调解不了,你拿着录音证据和证人上法庭,这场离婚出轨官司你准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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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如果你没有在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的就不存在婚姻关系,当然就不存在什么结婚不结婚的问题,也没有什么离婚和不离婚的问题。但是如果你是登记了,但是找不到结婚证了或者结婚证损毁了,你可以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然后你再去和你对象协商离婚协议,协商不成,可以依法提起诉讼。不过我还是说一句,如果你们没有法律上的婚姻关系,那么久不存在什么离婚不离婚,也就是个同居关系,你们自行解除就行,你只能要求同居期间共同财产的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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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1、结婚时未领结婚证的,双方属于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2、在离婚时,因嫁妆应该属于女方婚前个人财产,故女方可将全部陪嫁东西(即嫁妆)带走;对于彩礼,男方有权要求女方予以返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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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可以的!离婚调查取证不侵犯个人隐私。调查取证权是律师的一项基本诉讼权利。指律师在承办刑事案件过程中,调取、收集、核实能够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等证据材料的权利。律师调查所取得的证据材料,必须经过法庭调查核实后,才能作为证据使用。律师调查取得的证据不能直接作为法庭定案的依据,必须在法庭调查过程中,经过询问证人、双方当事人质证等环节后,才能确定其证据效力。【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证明责任和职权探知,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