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弃患病妻子有继承权吗

2022.09.08 17:5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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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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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交通事故

遗弃患病妻子有继承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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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介绍
赵金保
交通事故
赵金保律师,本科学历法学专业;;电话:010-58698547;执业证号:11101201910105695; 目前就任于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业务领域:专注交通事故及人身损害纠纷,自入职以来认真负责,勤奋、探索、尝试推进执行的各种方式方法,始终为实现当事人的最大权益而努力,接触过他的当事人都对他的人品和工作态度交口称赞。同时让每一个当事人如期如数获得赔偿款也是其不懈的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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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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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交通事故
会丧失继承权。根据《继承法》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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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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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被丢弃的子女可以依法继承亲生父母的财产的。作为父母丢弃子女是违法犯罪的行为,被丢弃的子女对父母财产的继承权仍然受法律保护。下面是继承资格的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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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2025/4/10 18:5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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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积货财之心积学问,则盛德人新;以爱妻子之心爱父母,则孝行自笃。” 解读:将积累财富的迫切心转化为学习动力,将家庭情感扩展为对组织的责任感,体现领导者的自我提升与德行合一。
  • 1、自然取得。即孩子出生后,生父母自然拥有对孩子的监护权;2、承继取得。生父母离婚后又各自再婚,取得孩子抚养权的生父母的第二任配偶,即孩子的继父母通过婚姻关系取得孩子的监护权;3、有权机关指定取得。即生父母没有能力或者不适合抚养孩子的,由法院或者民政机关指定孩子的近亲属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及其他人员(收养关系)、社会福利机构负责孩子的抚养和监护。
  • 妻子失踪不抚养孩子是不是遗弃罪?

    妻子失踪不抚养孩子是不是遗弃罪?

    内容:遗弃行为必须达到情节恶劣程度的,才构成犯罪。也就是说,情节是否恶劣是区分遗弃罪与非罪的一个重要界限。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遗弃行为情节恶劣是指:由于遗弃而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被害人因被遗弃而生活无着,流离失所,被迫沿街乞讨的;因遗弃而使被害人走投无路被迫自杀的;等等。所以,妻子失踪不抚养孩子不算遗弃罪。

    2023.07.26863人收看
  • 许瑞林

    2024/12/19 17:1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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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父亲发生交通事故死亡,妻子与三个儿女委托元甲,一方面帮助他们获得129万元赔偿款,另一方面由法院判决四位家庭成员的分配比例;既获得了满意的赔偿,也消除了家庭内部的争夺纷争。
  • 会丧失继承权。根据《继承法》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 夫妻为躲避债务离婚如何认定(丈夫欠债妻子如何自保)

    夫妻为躲避债务离婚如何认定(丈夫欠债妻子如何自保)

    内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补充规定》修正)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该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规定,夫妻之间订立借款协议,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用于其他个人事务的,应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离婚时可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处理。

    2024.01.29348人收看
  • 天用债权律师-王熙

    2025/3/5 17:1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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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老婆婚内出轨了,把我赚的钱的都花在那个男人身上,他没工作,钱都是我挣的,我能不能向他追回这笔钱?就是你这边结婚之后,你的工资这个钱都属于你们夫妻共同财产。那现在的话就等于说你爱人没有经过你的同意私自处置了这个你们的这个婚内财产,而且呢还是一个婚外情啊,所意婚姻关系当中存在一个过错的一个情况啊,那是你不知情的情况下转给第三方,你本身是可以要回来的啊。但是如果说你爱人不同意要,那你能要的其实只能要回百分之五十。如果说您爱人同意,现在配合你一起对外,那么转出去的这些钱呢,也都是可以全部要回来的。后期可以通过法院来进行调查取证啊,也就每一笔钱都能查的比较细。但如果是通过现金啊等等之类的,可能会比较麻烦一些,去法院来进行起诉,当然也可以不通过法院来进行起诉。刚刚你说到你是通过微信啊,或者看到啊就是对方存在这个婚外情的一个情况。其实很多人是碍于面子或者碍于名声啊,就是不想把这个事情给公开化处理,所以我们律师也可以通过谈判的方式和你爱人以及和这个第三方来进行沟通。
  • 照实写就好了,因为具体不知道你是因为什么原因起诉离婚,如需法律援助可以拨打12348全国法律援助热线,寻求帮助。只要确实是感情破裂,法院会判的。
  • 战友借钱多年不还能追加其妻子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吗,战友借钱不还怎么办

    战友借钱多年不还能追加其妻子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吗,战友借钱不还怎么办

    内容:由于借款资金来源于银行信用卡,属于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情形,根据上述规定,应当认定王先生与李某之间的民间借贷行为无效,因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效力,王先生与李某之间约定的借款利率亦属无效,但李某长期占用王先生资金,确实给王先生造成损失,王先生可以主张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损失,该利息损失应当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李某认可涉案借条系其出具,其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书写借条的后果应当是明知的,仍多次向王先生出具借条,应视为对借条中载明的借款事实及金额的认可,本院对其抗辩意见不予采信。

    2024.02.281031人收看
  • 婚内财产协议

    2024/4/7 14:5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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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分析】男子偷偷炒股亏71万!法院:属于重大过错,应赔偿妻子!原告曹某与被告范某结婚后共同购买了一套房屋,后经双方协商将房屋出售。但范某未经曹某同意将大部分房款用于炒股,结果亏损了70余万元。曹某得知后将范某诉至法院,请求分割售房款。 一、二审法院均认为,范某的行为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重大过错,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支持了曹某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官网披露的判决书显示,曹某与范某于2004年2月10日登记结婚,2006年8月生育一女。婚后二人购得房屋,房屋登记在范某名下。 2020年12月20日,范某与刘某签订《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将涉案房屋以228万元价格出售。 房款支付细节如下: 房屋首付款为46万元,其中刘某于2021年1月6日向范某名下银行账户转账41万元,其余5万元转至曹某账户; 2021年3月12日,刘某向范某银行账户转入31万元; 2021年3月23日,刘某再向该账户转入房款90万元; 2021年4月8日,刘某又向该账户转入房款60万元; 2021年5月15日交房后,刘某向范某名下账户转款1万元。 拿到这笔钱后,范某声称给曹某房款共计33.29万元,其余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债务,炒股,支付女儿生活费及日常消费支出等,现房款已无剩余。其中,双方将首付款44.7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本息,剩余首付款1.29万元在曹某账户内。而房款150万元,范某则未经曹某同意,于2021年3月24日向股票资金账号转账89万元,而后再次转账55万元。 但是,经过他一番操作后,自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5月31日,范某从股票资金账号转出73万元,共计亏损71.12万元。范某称剩余房款另用于偿还信用卡41.17万元,偿还多名亲属共计30万元,范某还称借款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债务、炒股及家庭生活。 为证明房款和债务分配约定以及范某挥霍、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等主张,曹某向法院提交的2020年7月6日《房产分配协议》约定:女方占房产三分之二,男方占房产三分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范某与曹某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范某长期不顾曹某反对炒股,且炒股未经过曹某同意。范某则辩称炒股为正常投资,系为改善家庭生活条件,并非挥霍夫妻共同财产。 案件经法院审理,一审、二审法院认为,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于是,判决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北京高院经审理后认为,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 北京高院在裁判原文是: 本院经审查认为: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但一方非因生活需要在处分重大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与另一方协商一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本案中,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综上,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亦无不当。范某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的情形。 案号:(2023)京民申1855号 裁判时间:2023年6月13日
  • 回答问题,丈夫多次家暴残疾,妻子犯法吗?我的回答是,丈夫多次家暴残疾,妻子是犯法的,本身家暴就是触犯了法律,但是其子又残疾,丈夫还在多次的假,这样的人性怎么可以?必须诉讼法律解决这个家暴的问题,丈夫一定要尊重残疾的妻子不能家暴,丈夫多次家暴残疾妻子是触犯了法律,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
  • 丈夫打赏主播35万元,妻子能主张返还吗

    丈夫打赏主播35万元,妻子能主张返还吗

    内容: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2024.04.02295人收看
  •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2024/1/18 10: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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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甲案例】丈夫婚内给网恋女友转账200万,是借款还是赠与?妻子有权要回吗? 2008年,汪女士与薛先生在相爱相知的加持下,步入幸福的婚姻殿堂。但相爱容易相处难,十几年的婚姻生活磨灭了曾经浓烈的爱,他们的感情也逐渐变得疏远起来。近几年,薛先生在工作之余逐渐迷恋网络游戏。2021年,薛先生在机缘巧合之下在网上认识了一位开朗活泼、温柔体贴、年轻貌美的90后丹丹(上述人物均为化名)。两人志趣相投、相谈甚欢,有一种一见如故的感觉,后二人迅速发展成恋人关系。在恋爱期间,薛先生陆续给丹丹转账合计100万元。在交往了2个月后,薛先生向丹丹坦白了自己是已婚的身份。丹丹没有拒绝,且表示自愿与薛先生继续交往,并再次向薛先生索要款项。因为之前薛先生已经向丹丹转账100万元,眼下手里没有款项,丹丹就介绍贷款公司给薛先生,薛先生贷出款项再次转给丹丹使用。对丹丹持续索要款项的行为,薛先生感觉就像跌入了无底洞,他心生不喜并拒绝了丹丹的无理要求。丹丹拿薛先生婚外情一事要挟,薛先生担心东窗事发,无奈又再次转款,转款同时并附言让丹丹还款。面对丹丹的不断逼迫,薛先生前前后后合计向其转账合计200万元。 无底洞 • 陷入困境 但高额的贷款让薛先生无力承担、苦不堪言,加之妻子汪女士对自己不断怀疑与追问。纸终究是包不住火的,薛先生不得不主动向汪女士坦白出轨及转款的事情。汪女士听到后如同晴天霹雳,情绪反应很大,一顿情绪发泄之后,理性的汪女士很快冷静下来,面对丈夫的忏悔与道歉,她选择了宽容与原谅。现在最重要的问题是如何将转给第三者的200万元款项要回来!汪女士多次与丹丹联系,要求丹丹出具借条并尽快还款。丹丹不但没有对汪女士的身份忌惮和不安,反而非常嚣张,表示“是薛先生隐瞒已婚事实,欺骗了自己,对200万元的借款数额不认可,其中有一部分款项是两个人共同生活的花销”,拒绝还款。 财产保全 • 要回200万 面对丹丹无理辩三分的态度,汪女士决定委托北京市元甲律所帮助自己维权,但就转款性质是借款还是赠与有争议。根据案情核实,元甲律师通过证据资料核实确认薛先生与丹丹之间没有借贷合意,转款属于赠与,且违反公序良俗。元甲律师积极推进案件,对此进行了诉前财产保全,申请法院将丹丹名下的存款均予以查封冻结,后案件很快开庭。庭审中,丹丹辨称薛先生1万元以上转账是借款,1万元以下款项在恋爱期间已花完,不同意偿还。元甲律师对此观点进行有力驳回,并阐述我方的证据事实与法律依据。案件历经4次开庭,期间,元甲律师为维护当事人权益不懈努力!最终法院认可了款项属于赠与的主张,判决丹丹向汪女士还款200万元,汪女士全部诉求得到支持!
  • 谢谢邀请!既然老婆铁了心要离婚,那就离吧!分开吧!分开也是你对老婆的尊重,分开也是你能挽留住老婆的一个办法。因为分开后,无论是你还是你的老婆,心情都会慢慢的冷静下来,在冷静下来的时候,才会有明智的选择。作为不情愿离婚的你,对过去的事,做一个总结,认清优缺点,细察不足之处,扬长避短,根据自己对老婆的了解,要把握机会,适当时刻,送上自己的关心与体贴,让老婆觉得你在为她而改变。家庭无小事,处处多留心,少说多做,亲力亲为。世上无难事,只要肯付出。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忍一忍,心平气和;退一步海阔天空。纵观当今社会,夫妻离婚的又有多少不是因家庭琐事而分道扬鞭?又有多少夫妻不是因满腹积怨而冲动分手?……分开一段时间,通过冷静之后,感觉对方并非十恶不赦,那怕是重新再寻找一个,也难免思念前任。所以,既然你老婆铁心要离婚,就尊重她的选择,就离了吧!正可谓,生气不如争气。我相信,通过你的不邂努力,老婆一定会失而复得,加油!祝你心想事成!
  • 丈夫能不能查妻子的财产?

    丈夫能不能查妻子的财产?

    内容:)中关于妇女有权持有效证件至相关部门查询配偶财产状况之规定引发热议,争议的焦点不在于&ldquo,澎湃新闻注意到,今年6月1日起,《福建省妇女权益保障条例》将正式施行,这一地方立法细化了有关妇女权益保障的具体内容,明确妇女有权依法向房地产行政管理、车辆管理等单位申请查询配偶的财产状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了离婚诉讼期间,夫妻一方因客观原因无法查询对方名下财产的,可以申请法院调查取证,但在司法实践中当一方申请法院调查,法院会要求其提供诸如银行账号、房产坐落之类的财产线索,否则将不予查询,这对于申请人而言无异于陷入证明&ldquo。

    2024.04.18250人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