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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合同法第326条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订立技术合同转让职务技术成果时,职务技术成果的完成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故而唐某拥有该专利的优先购买权。最高院《关于审理技术合同纠纷索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4条规定:订立专利权转让合同或者专利申请转让合同前,让与人自己已经实施发明创造,在合同生效后,受让人要求让与人停止实施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让与人与受让人订立专利权、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不影响在合同成立前让与人与他人订立的相关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或者技术秘密转让合同的效力。因此,专利技术转让合同成立后,对甲公司和乙公司之间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效力没有影响,甲公司的权利义务由唐某承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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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朱某如实供述的时间符合坦白的要求。《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规定,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或审查起诉阶段能如实供述自己犯罪事实的,且没有翻供,或虽有翻供但在法庭辩论之前能如实供述的,即可认定为坦白。朱某在被公安机关抓获后即对自己参与的作案事实作了如实供述,符合坦白的时间条件。朱某不自愿认罪不影响其坦白的认定。坦白要求犯罪嫌疑人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但其如实供述的“犯罪事实”不一定是法院对其定罪的事实,被告人是否构成犯罪,是构成此罪还是构成彼罪,并不是事实认定问题,而是查明事实后的法律适用问题。自首、坦白者均能自愿认罪,但自首后对自己行为性质的辩解不影响自首的成立,坦白后对其行为性质的辩解不影响其坦白的成立。因此,朱某对所指控的犯罪不自愿认罪,仍可以成立坦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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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根据损坏的程度或者丢失的数量,如果累积损失达到2000元以上,则涉嫌故意毁坏财物;如果金额未达到2000元,则应承担行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故意毁坏财物的,应给予拘留或者罚款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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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律师回复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