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当事人有哪些权利义务

2022-08-11 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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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云律师团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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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交通事故
  • 贷款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是,贷款人享有按时收取贷款的权利,按照约定收取利息的权利,借款人的权利有收取贷款的权利,贷款人的义务有提供贷款的义务,借款人的义务有提供与贷款相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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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云律师团
交通事故
擅长处理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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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嘉娱

    2023/12/27 11:4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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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近2024元旦,收到吉林长春的当事人送来2面锦旗,对于我们来说,这是最暖心的新年礼物!对于当事人来说,专家老师与天用律师强强联合,帮自己快速要回150万借款,是迎接新年最开心、最惊喜的礼物!
  • 贷款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是,贷款人享有按时收取贷款的权利,按照约定收取利息的权利,借款人的权利有收取贷款的权利,贷款人的义务有提供贷款的义务,借款人的义务有提供与贷款相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调解书不执行怎么办(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调解书)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调解书不执行怎么办(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调解书)

    内容:法院下了调解书不执行怎么办向原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调节书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和判决书一样具有强制执行力,如果不履行调解书内容,具有给付内容的调解书对方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当事人不执行调解协议的约定,一方可以在2年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下了调解书不执行怎么办如果对方和自己出现那些矛盾的话,那么可以直接进行调解,调节其实是解决问题的最好方法了,在法院调解之后,被告仍然不还钱的话,可以凭借调解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24.01.23309人收看
  • 北京婚姻律师-姚平

    2025/3/21 15:5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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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生必看】离婚时如何守护财产?这7步一定要提前规划!🌟 💔感情走到尽头不可怕,但清醒规划才能避免人财两空!无论你是否在考虑离婚,这篇财产规划干货都值得收藏👇 📌【关键7步】 1?? 冷静梳理财产清单 ✅房产/车辆/存款/股票/保险/珠宝/虚拟资产…别漏掉任何细节! ✅小贴士:提前查银行流水、不动产登记信息,警惕对方转移财产 2?? 明确个人财产VS共同财产 🔹婚前全款房/父母赠与≠共同财产 🔹婚后收入/投资收益/增值部分=共同分割 ⚠?法条依据:《民法典》第1062-1063条 3?? 证据链要扎实! 📁保留:购房合同、转账记录、借条、聊天记录 📸拍照:贵重物品存放情况 🚨警惕:对方突然大额借款/低价卖房 4?? 协商>诉讼(但要有底线) 💬协议离婚:快速省心,需明确分割细则 ⚖?诉讼离婚:适合争议大、隐匿财产情况,可申请财产保全 5?? 别忽略这些隐形问题! 💸债务:共同债务需共同承担,警惕虚假债务 🏦税务:房产过户税费、股权分割税费提前计算 👶抚养费:建议约定逐年递增比例 6?? 隐私保护指南 🔒更换所有账户密码 📱清理亲密付/共享账号 🚫避免在社交平台披露细节 7?? 重启人生财务计划 💳开设独立账户 📊重新配置保险受益人 💪用法律争取应得的,才是对自己最好的交代 ❤?暖心提醒: 离婚不是失败,而是及时止损的勇气 找专业律师比咨询闺蜜更靠谱! 财产可以分割,但你的价值永远100%属于自己 ✨愿每个女孩都既有敢爱的勇气,也有保护自己的铠甲✨
  • 空白借款合同签字无效,当事人签订借款合同,其中应当包括借款的种类,币种,用途,利率,数额,期限等条款,当事人约定的借款利率不得超过法律规定的范围。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司法解释(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法律规定)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司法解释(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法律规定)

    内容: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七条 借贷双方对前期借款本息结算后将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并重新出具债权凭证,如果前期利率没有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重新出具的债权凭证载明的金额可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民间借贷如何约定逾期利率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借贷双方可以通过协商确定具体的逾期利率,但最高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

    2024.01.111026人收看
  •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2024/6/11 17:2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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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房抵债、工程款纠纷、借款纠纷等债权债务相互交织,原告要求我方支付105万元借款。在一审二审中,天用律师收集证据、理清合同关系、债权债务主体等事实,最终法院判决我方当事人仅支付18万元借款和利息(我方当事人认可的部分),为当事人大大减少了损失,当事人赠送锦旗表示感谢!
  • 出资,对于房子的出资,那么是不是属于赠与还是借款的,具体还是要结合这张材料以及当时的事实情况由法院来判定。
  • 同一当事人多个合同起诉可以一起吗

    同一当事人多个合同起诉可以一起吗

    内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 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案件,原告再次起诉,符合起诉条件且不属于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四十七条 当事人就已经提起诉讼的事项在诉讼过程中或者裁判生效后再次起诉,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构成重复起诉:(一)后诉与前诉的当事人相同(二)后诉与前诉的诉讼标的相同(三)后诉与前诉的诉讼请求相同,或者后诉的诉讼请求实质上否定前诉裁判结果。

    2024.03.07356人收看
  •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2024/1/18 10: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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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甲案例】丈夫婚内给网恋女友转账200万,是借款还是赠与?妻子有权要回吗? 2008年,汪女士与薛先生在相爱相知的加持下,步入幸福的婚姻殿堂。但相爱容易相处难,十几年的婚姻生活磨灭了曾经浓烈的爱,他们的感情也逐渐变得疏远起来。近几年,薛先生在工作之余逐渐迷恋网络游戏。2021年,薛先生在机缘巧合之下在网上认识了一位开朗活泼、温柔体贴、年轻貌美的90后丹丹(上述人物均为化名)。两人志趣相投、相谈甚欢,有一种一见如故的感觉,后二人迅速发展成恋人关系。在恋爱期间,薛先生陆续给丹丹转账合计100万元。在交往了2个月后,薛先生向丹丹坦白了自己是已婚的身份。丹丹没有拒绝,且表示自愿与薛先生继续交往,并再次向薛先生索要款项。因为之前薛先生已经向丹丹转账100万元,眼下手里没有款项,丹丹就介绍贷款公司给薛先生,薛先生贷出款项再次转给丹丹使用。对丹丹持续索要款项的行为,薛先生感觉就像跌入了无底洞,他心生不喜并拒绝了丹丹的无理要求。丹丹拿薛先生婚外情一事要挟,薛先生担心东窗事发,无奈又再次转款,转款同时并附言让丹丹还款。面对丹丹的不断逼迫,薛先生前前后后合计向其转账合计200万元。 无底洞 • 陷入困境 但高额的贷款让薛先生无力承担、苦不堪言,加之妻子汪女士对自己不断怀疑与追问。纸终究是包不住火的,薛先生不得不主动向汪女士坦白出轨及转款的事情。汪女士听到后如同晴天霹雳,情绪反应很大,一顿情绪发泄之后,理性的汪女士很快冷静下来,面对丈夫的忏悔与道歉,她选择了宽容与原谅。现在最重要的问题是如何将转给第三者的200万元款项要回来!汪女士多次与丹丹联系,要求丹丹出具借条并尽快还款。丹丹不但没有对汪女士的身份忌惮和不安,反而非常嚣张,表示“是薛先生隐瞒已婚事实,欺骗了自己,对200万元的借款数额不认可,其中有一部分款项是两个人共同生活的花销”,拒绝还款。 财产保全 • 要回200万 面对丹丹无理辩三分的态度,汪女士决定委托北京市元甲律所帮助自己维权,但就转款性质是借款还是赠与有争议。根据案情核实,元甲律师通过证据资料核实确认薛先生与丹丹之间没有借贷合意,转款属于赠与,且违反公序良俗。元甲律师积极推进案件,对此进行了诉前财产保全,申请法院将丹丹名下的存款均予以查封冻结,后案件很快开庭。庭审中,丹丹辨称薛先生1万元以上转账是借款,1万元以下款项在恋爱期间已花完,不同意偿还。元甲律师对此观点进行有力驳回,并阐述我方的证据事实与法律依据。案件历经4次开庭,期间,元甲律师为维护当事人权益不懈努力!最终法院认可了款项属于赠与的主张,判决丹丹向汪女士还款200万元,汪女士全部诉求得到支持!
  • 汇款凭条不具有债权凭证性质,不能完整的证明付款人与收款人之间存在何种债权债务关系。原告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汇款给被告,汇款原因无法判断,不能据此直接推定原、被告之间构成事实借贷关系;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虽不以书面形式为要件,但原告仍有义务提供其他有效证据进一步证明原、被告之间存在借贷关系。在被告否定双方存在借贷关系且无其他相关证据佐证下,原告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与被告之间存在借贷关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的规定,原告之主张证据不足,其要求被告偿还借款的诉讼请求不能予以支持。
  • 借款合同当事人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借款合同当事人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内容:借款人则享有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借款、按照约定方式支付利息、按照约定返还本金等权利,同时也承担及时告知义务等义务,在借款合同中,贷款人享有请求返还本金和利息的权利,同时也承担按照约定提供借款、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借款、按照约定收取利息、按照约定返还本金等义务,2. 借款人的义务(1)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借款,在本案例中,甲公司未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借款,违反了借款合同的约定,乙银行有权按照约定解除合同,并要求甲公司归还全部借款和赔偿损失。

    2023.11.061124人收看
  • 欠钱不还怎么办最有效的方法

    2023/8/15 19: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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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子欠钱不还可以要求父母偿还吗: 自古以来无论是“父债子偿”还是“子偿父债”都被道德约束为一种天经地义的行为,也深受社会广泛认可。但随着现代社会法制的不断完善,是否要“子偿父债”,还要根据债务纠纷的具体情况而定。 ●子女在世● 首先,子女借钱是子女与债券人之间的行为,无法对父母产生约束。 我国《合同法》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可以看出,借款合同的约束力仅限于合同双方,是谁的债务就该谁还,父母并无义务偿还。 ●子女离世● 如果子女早逝,同时给父母留下一笔遗产被父母继承,那么父母就需要在继承财产价值范围之内,对“儿子”的债务具有相应偿还责任。 子女成年后欠下的债,在没有担保人的情况下,债权人只能要求其个人偿还,父母不具有连带责任。 但现实中,一些债主往往抓住孩子父母对于子女的疼爱,对方欠钱不还就去找对方父母要钱,甚至使用极端手段,其实这种做法往往无法获得法律支持,有些极端的讨债还会给家庭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晓晓设计公司与祥瑞旅行社合同变更前,因旅行社没有按照如期履行组织游客进行旅游的合同义务,所以,旅行社应当承担或继续履行或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由于旅行社没有拿到协议中确定的当日车票,致使双方原约定的旅游活动无法继续进行,并且给旅游者造成食宿等直接经济损失,所以,祥瑞旅行社应承担赔偿责任,晓晓设计公司的请求可以获得支持。
  • 借条可认定为借款合同吗

    借条可认定为借款合同吗

    内容:借条属于合同吗1、法律分析:借款借条算合同,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3、法律分析:借款借条算合同,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3、法律主观:借款合同算借条吗 借款合同 算借条,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5、法律主观:借款合同算借条吗 借款合同 算借条,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5、法律主观:借款合同算借条吗 借款合同 算借条,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

    2024.01.22455人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