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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婚姻律师-姚平
2025/4/11 10:3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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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出资买房|离婚时首付怎么分?必看避坑指南💔】
✨婚前买房vs婚后买房?
✨写名不写名区别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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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产纠纷
父母半辈子积蓄付的首付差点被分走
一定要看!防患于未然!
🔍 情景1:婚前父母付首付
✅ 房产证只写自己名字 ➡? 首付归属个人财产
✅ 婚后共同还贷部分 ➡? 需补偿对方增值部分
⚠? 重点:转账备注“仅赠与自己”+签赠与协议
🔍 情景2:婚后父母帮付首付
🚨 默认视为赠与夫妻双方!(除非公证单独赠予)
📝 救命操作:让父母签《借款协议》+银行流水备注借款
💡 终极防御公式:
父母转账凭证+书面约定+房产登记策略‼?
⭐? 防坑TIP:
哪怕感情再好也要签婚前协议
爱情会变,法律证据永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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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首先,“三方协议”的目的在于统计毕业生就业率,而劳动合同在于明确劳资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其次,“三方协议”一般是教育主管部门统一印制,作为劳动合同的预合同而存在,约束签约日起至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止的这一段时间。而劳动合同则受《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限定和保护;再次,如“三方协议”在补充条款中未作出劳动合同内容的明确约定,则只能视为各方签订劳动合同预合同,不具有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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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如果毕业生已经签订了三方协议,但由于特殊原因需要违约,应当及时与用人单位协商,尽量减少违约带来的损失,因此,如果毕业生签订了三方协议,就应当按照协议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否则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因此 因此,毕业生在签订三方协议前,应当慎重考虑,确保自己能够履行协议约定的义务,毕业生在签订三方协议前,应当慎重考虑,确保自己能够履行协议约定的义务,2. 注意事项慎重考虑:毕业生在签订三方协议前,应当慎重考虑,确保自己能够履行协议约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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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协议具有法律效应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弟十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弟四十四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口头协议是否有效关键是证明口头协议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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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口头协议约定时
有其他第三方证人在场或者有录音的话对方不履行口头协议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让第三方证人出场或者录音证明口头协议的存在2如果没有证人在场的话最好跟对方再次协商如果协商不成
可以用录音的方式尽量录取到口头协议存在的证据然后到法院提起诉讼
要求对方履行口头协议或者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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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债权转让的三方协议应当包括转让的债权的范围,转让的时间,当事人的身份信息,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等内容。债权转让的,其从权利也一并转让,且需要通知债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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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的区别具体有哪些,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哪个更好
内容:协议离婚的时间取决于双方达成一致的速度,而诉讼离婚可能需要较长的时间来等待法庭安排和开庭审理,在选择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时,需要考虑以下几个因素:1.复杂性和纠纷程度:如果夫妻之间没有太多争议或争议相对较小,那么协议离婚可能是更好的选择,而诉讼离婚则更加正式和公正,确保了双方的利益得到保护,适合处理复杂及争议较大的离婚案件,当夫妻面临离婚时,他们通常可以选择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这两种方式,协议离婚注重双方的协商和妥协,速度较快,更适合处理简单的离婚案件,而诉讼离婚通过法庭程序,能够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公正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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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婚姻律师-姚平
2024/6/24 11:4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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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婚后呢?之前签订的离婚协议还有效吗?当然有效,离婚期间所购定的房产不会因为复婚就转变为共同财产,双方呢?是否复婚不影响离婚协议的效力?如果一套共同财产的房子离婚时归属为另外一方了,那么再婚的话也算那个人的个人财产了。双方如果有特殊约定,以约定为准。小律师关注我,让我们更懂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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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三方协议与劳动合同的区别:三方协议的主体是学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的主体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三方协议不是正式就业的基础,劳动合同是;两者的性质,纠纷适用的法律也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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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4、充分了解用人单位的情况,在签订三方协议前,毕业生应该对用人单位的情况进行充分的了解,包括用人单位的资质、信誉、工作环境、待遇等方面的信息,而对于用人单位违约,根据三方协议的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毕业生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一般包括继续履行协议、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2、责任承担:对于毕业生违约,根据三方协议的约定,用人单位可以要求毕业生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一般包括支付违约金、退还已发放的待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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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先生为了精心照顾父亲,特地买房住在父亲楼下,直至父亲去世,姐妹们都很认可,三方曾达成口头协议,父亲的房屋由朱先生多占有份额。父亲去世后,姐妹反悔,还将朱先生诉至法院,元甲律师庭前帮助朱先生准备了充分的证据,庭审中据理力争并说服法官,法官认可朱先生尽到了主要赡养义务,最终对方同意调解,多给朱先生几十万元的折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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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律师回复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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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协议和借款合同一样吗,借款合同和借款协议有何区别
内容:在一些情况下,借款协议可以作为法律文件,以确保借款双方遵守协议中规定的条件,借款协议是一种文件,用于明确借贷双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而借款协议是指双方或多方关于借款事项达成一致,并按照协议条款进行履行的书面文件,而借款协议的法律效应相对较弱,但仍然是双方或多方自愿达成的共同意愿,具有法律效力,总的来说,借款合同和借款协议都是关于借款事项的书面文件,但两者在定义、法律效应、内容和成立方式等方面存在差异,而借款协议的成立方式更加灵活,可以是在双方口头或书面达成一致后即可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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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2024/1/18 11: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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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成和解协议但交付的汇票无法承兑,能否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
鲁法案例【2023】643
原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但交付的商业承兑汇票无法承兑,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另一方以已履行和解协议提出执行异议,法院该如何处理?
案情简介
在史某与曾某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被告曾某于2022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史某支付工程款85万元。2021年4月19日,双方达成《协议书》,约定:85万元债务由曾某以第三方公司的票额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抵付,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在2022年10月30日前到期,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
后来史某承兑汇票时发现,因第三方公司财务问题,该汇票无法被承兑。该汇票现处于拒付追索待清偿的状态,故史某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曾某按照民事调解书履行给付义务。被执行人曾某提出异议,认为其在形式上已履行完毕85万元给付义务,史某债权转移和变现的风险应当由史某依法承担和依法解决。
申请执行人史某称,不同意曾某所提异议,协议书中虽然约定交付票据履行本案义务,但曾某需保证该票据最终被承兑。现在该票据不能被承兑,不是史某的原因,所以曾某未履行本案义务,史某申请执行符合法律规定。
法院审理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曾某是否应继续履行还款义务?
法院经审理认为,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执行人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提出执行异议的,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本案中,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生效民事调解书后,双方在执行前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后申请执行人史某以曾某未履行义务为由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法立案受理。异议人曾某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向法院提出异议,符合上述规定的情形,故本院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规定:“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根据当事人自行达成但未提交人民法院的和解协议,或者一方当事人提交人民法院但其他当事人不予认可的和解协议,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和解协议履行完毕的,裁定终结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二)和解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届至或者履行条件尚未成就的,裁定中止执行,但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执行人一方正在按照和解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裁定中止执行;
(四)被执行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裁定驳回异议;
(五)和解协议不成立、未生效或者无效的,裁定驳回异议。”
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民事调解书之后,就本案债务达成协议书,约定曾某向史某交付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即表示该民事调解书项下曾某义务已经履行完毕。但在该协议书中双方约定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在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后,由于第三方公司原因涉案的商业承兑汇票未能成功兑付。即使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但因为票据未能成功兑付,曾某并未履行完毕本案义务。
申请执行人史某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立案执行,并依照法律规定向被执行人曾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报告财产令符合法律规定。最终法院裁定驳回曾某提出的执行异议,经济南中院复议并予以维持。
法官说法
执行当事人双方在法院作出生效法律文书后、执行立案之前达成和解协议,系当事人双方在本案诉讼程序和执行程序之外达成的和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法律性质,不属于执行和解协议,不产生阻却原生效法律文书恢复执行的法律后果。
本案中,法院作出生效调解书后,史某与曾某在执行前自行达成《协议书》,此后,曾某虽然按约定向史某交付商业汇票,但并未成功兑付,史某民事调解书项下债权并未获得清偿。曾某在和解协议中承诺“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故曾某并未完全履行《协议书》,史某有权向法院申请恢复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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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第三方被告,就是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是指在民事诉讼中,对原被告双方争议的诉讼标的没有独立的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的结果可能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而参加到已经开始的诉讼中进行诉讼的人。第三方责任人,是应该直接承担责任的人,是法律强制性规定,便于受害人追索赔偿。他们的区别为第三方被告可以参与该诉讼中去,而第三方责任人,不能。一、法院打官司第三方人是在民事诉讼中,区别于原告与被告的另一方诉讼当事人。二、第三人是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1、与来自本诉的原告和被告的侵害或争议。2、来自法院对诉讼的处理结果。三、法院打官司第三方人内涵:1、第三人同原告或者被告存在某种民事法律关系,案件的审理结果可能与第三人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这是第三人区别于共同诉讼人和诉讼代理人的根本之点。2、第三人参加诉讼,必须以原告、被告之间的诉讼正在进行为前提,如果原、被告之间的诉讼尚未开始,或者原、被告之间的诉讼已经结束,即人民法院对案件已经审理终结,任何人都不可能通过诉讼而成为第三人。扩展资料:第三方侵权,也即间接侵权,是指除双方当事人之外的在法律关系或法律诉讼关系中与标的或法律诉讼有关的第三人侵犯当事人权利的行为。法律上的第三方一般称为第三人,指除双方当事人之外的,在法律关系和法律诉讼关系中,与标的或者诉讼有关的第三人。不完全列举:法律关系指在一对法律关系中,除了双方当事外与该法律关系有关的第三人。比如甲乙丙三人,甲有一艘船,与乙私自达成协议将船卖给乙,且没有登记过户,后来乙开着甲卖给他的船把丙的渔船撞了。此时丙向甲索赔时,甲不可以以船只已经卖给乙为理由,拒绝赔偿丙。因为船只没有过户,不得以出卖的理由对抗第三人丙的索赔。法律诉讼关系1、民事诉讼中的第三人,指对他人之间的诉讼标的有独立的请求权,或者虽无独立的请求权,但案件的处理结果与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因而参加到他人之间已经开始的民事诉讼中去,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人。2、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是指对他人之间的诉讼标的,主张独立的请求权,而参加到原、被告之正在进行的诉讼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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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方债权债务互抵协议,签订三方债权债务互抵协议的注意事项
内容:在这种情况下,甲公司、乙公司和丙公司可以签订一份三方债权债务互抵协议,约定将甲公司对乙公司的债务与乙公司对甲公司的债权相抵销,同时将甲公司对丙公司的债务转移给乙公司承担,签订三方债权债务互抵协议的注意事项在签订三方债权债务互抵协议时,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 协议内容应当明确具体:三方债权债务互抵协议的内容应当清晰明确,包括各方的债权债务关系、抵销或转移的金额、方式等,以免产生歧义和纠纷,三方债权债务互抵协议,是指三方之间通过签订协议,约定相互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以实现债务抵销或债权转移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