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2025/4/11 10:29:33
立即咨询
案例:隐名股东引发的协议无效纠纷
基本案情:C委托D代持某科技公司股权,协议约定C为实际出资人。后D擅自将股权转让给E,E不知代持关系并完成工商变更。C起诉要求确认转让无效。
法院裁判要点:
1. 代持协议本身有效,但D作为显名股东对外转让股权符合“商事外观主义”,E善意取得股权;
2. C仅能依据代持协议向D索赔,无法追回股权。
风险提示:
隐名持股协议存在第三人善意取得风险;
若涉及上市公司、国有企业,代持协议可能因违反监管规定直接被认定无效。
法律建议:规避瑕疵股权协议风险
尽职调查:受让股权前核查公司账目、出资凭证、债务情况;
协议条款:要求出让方承诺“股权无权利瑕疵”;
约定若存在隐瞒债务或出资瑕疵,出让方承担违约责任;
工商登记:及时办理变更登记,避免“一股二卖”;
-
答现行刑法对破坏军事婚姻犯罪的既遂量刑的规定是,明知现役军人配偶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破坏军事婚姻是指与现役军人配偶同居或者结婚的行为。
-
夫妻一方擅自处置共同财产,夫妻一方擅自处置共同财产怎么办
内容:综上所述,夫妻一方擅自处置共同财产可能引发一系列的法律问题,然而,有时候,夫妻一方可能会私自处置共同财产,这可能引发一系列的法律问题,夫妻一方未经协商擅自处置共同财产,可能侵犯了另一方的权益,被侵犯一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而夫妻双方可以事先制定财产管理协议来减少潜在的纠纷,当然,为了避免发生夫妻一方私自处置共同财产的纠纷,夫妻双方可以在婚前或婚后制定财产管理协议,夫妻一方私自处置共同财产引发的法律问题探析首先,我们需要明确夫妻共同财产的定义。
-
北京婚姻律师-姚平
2025/4/10 19:01:23
立即咨询
【离婚时如何防止对方转移财产?律师教你5招做好财产保全!💼】
✨ 感情走到尽头不可怕
可怕的是人财两空!
今天分享离婚财产保全必看攻略
关键时刻守住你的合法权益❤?
🔒【五大核心操作指南】
1?? 📝 立即申请财产保全
发现对方有转移迹象时
24小时内向法院提交申请
冻结房产/账户/股权等资产
(保全申请书+担保材料)
2?? 🕵?♀? 证据链完整收集
✅ 银行流水异常转账记录
✅ 房产证/车辆登记证复印件
✅ 公司股权变更文件
✅ 贵重物品购买凭证
(Tips:可申请法院调取支付宝/微信交易记录)
3?? 🚫 区分个人财产
婚前全款房/父母指定赠与
人身损害赔偿金等
记得单独存放相关证明文件
避免被划入共同财产分割
4?? 📄 签署婚内协议
(重点!)双方签字确认的
《财产约定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
5?? ⚖? 律师介入调查
通过律师函调取:
? 对方隐匿的境外资产
? 虚拟货币钱包
? 代持股权证据
⚠? 注意事项:
❗? 冷静期更要关注财产动向
❗? 不要擅自处理共同财产
❗? 微信/短信记录都可作为证据
❗? 发现异常立即做证据保全公证
💡 暖心提醒:
离婚律师团队提供1v1风险评估
▶? 财产申报表模板
▶? 全国法院保全指引
▶? 反转移财产取证清单
婚姻结束也要体面退场
但绝不做任人宰割的小白兔!
保护好自己的权益
才是真正的新生开始 🌸
-
答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的行为构成间谍罪。间谍罪是指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或者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的行为;根据刑法的规定,间谍罪是行为犯,并不以实际上发生法定的危害结果作为犯罪成立的要件,只要实施了间谍行为,即构成本罪。《刑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有下列间谍行为之一,危害国家安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一)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二)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的。
-
内容:1、公司法律顾问作用是为企业经营提供法律政策上的支持,通过法律来推动和促进交易安全,防止和减少发生纠份,在发生纠纷后协助调整和代 理诉讼等,2、风险防范:企业法律顾问可以帮助企业了解法律规定和法律风险,提前预防或避免潜在的法律问题或风险,避免不必要的经济和声誉损失,1、企业法律顾问可以帮助企业了解法律规定和法律风险,提前预防或避免潜在的法律问题或风险,避免不必要的经济和声誉损失,公司股东设立公司时法律顾问能做什么公司股东设立公司时,法律顾问可以提供以下服务:提供法律咨询:法律顾问可以为股东提供有关公司设立的法律咨询,包括公司类型、股东权利和义务、公司治理结构等方面的法律问题。
-
北京婚姻律师-姚平
2025/4/10 18:57:23
立即咨询
💑【婚前必修课|情侣同居必看的4个财产规划建议】别让爱情输给现实!
"房租AA还是他全包?"
"一起买的沙发分手怎么分?"
"恋爱脑上头时,如何守住钱包?"
没有规划的「甜蜜同居」可能变成「撕逼导火索」
🔖【聪明人的4个同居理财法则】
1?? 日常开销:设立"爱情小金库"
👉🏻 每人每月转固定金额到共同账户(建议工资5-10%)
👉🏻 房租/水电/日用品都从这里扣
👉🏻 推荐支付宝"荷包"功能,随时查看余额
2?? 大额消费:签订"物品归属备忘录"
📝 冰箱/家电等共同购买物品:
✅ 记录出资比例(微信转账别删!)
✅ 约定分手处理方式(折价补偿/带走)
❌ 忌口头承诺!截图保存聊天记录
3?? 亲密转账:巧用备注防纠纷
💸 520/1314等特殊金额 = 法律默认赠与
💡 大额转账务必备注:
"XX暂时周转"或"共同买房基金"
4?? 终极保护:签署同居财产协议
📌 财产归属 📌 债务承担
📌 分手补偿 📌 隐私条款
👉🏻 一份协议,让感情更纯粹!
✨ 最后想说:
谈钱不伤感情,模糊的金钱观才最致命
清醒规划不是算计,是对爱情最大的诚意
💌 愿所有真心都不被金钱辜负~
-
答夫妻擅自出售共有房屋可能无法追回。夫妻作为共同所有人,对共同财产享有共同权利,承担共同义务。在共同关系存在期间,部分共同所有人擅自处分共同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但如果买方是善意的,配偶就不能回家了。
-
内容:只有站在自己的权益立场上,并不断提升自己的维权能力,才能更好地应对开发商违规改变小区规划的问题,这些法律法规将规定了开发商在项目开发中的责任和义务,同时也为业主提供了维权的依据,不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保持对小区规划的关注,并与其他业主保持联系,共同分享维权经验,共同协作能够增强我们的维权力量,增大与开发商协商的成功几率,当我们购买房屋时,往往会被开发商所宣传的美好小区规划所吸引,然而有时开发商可能会在不经过业主同意的情况下擅自改变小区规划,这些文件将成为我们维权的重要证据,有助于证明开发商的违规行为。
-
北京婚姻律师-姚平
2025/1/8 12:48:38
立即咨询
胜诉并非是最好的结局,矛盾的解决才是最圆满的结果
父亲去世,房屋被二子擅自过户到自己名下,兄妹三人反目成仇,如果只是确认合同无效并无法解决一家人的矛盾,在法官的帮助下,在我们多次与对方的沟通后,终于三人同意共同坐在法庭,相互宣泄了心中的不满,也化解了几人内心的隔阂,最终三兄妹和颜悦色走出法庭,案件也圆满结束
-
答《刑法》对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的罪行进行了量刑: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
内容:然而,当一方在离婚过程中擅自出卖夫妻共同拥有的房产,并导致了经济损失时,另一方是否有权要求补偿呢,总结起来,当一方在离婚过程中擅自出卖夫妻共同拥有的房产,导致了经济损失时,受损害的一方是有权要求补偿的,擅自出卖房产造成损失离婚时又能否要求补偿在离婚过程中,如果一方擅自出售了共有的房产,并且这个行为造成了经济损失,另一方通常可以要求补偿,具体的补偿方式和数额会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可能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返还销售收入:如果房产已经被出售,且销售收入尚未分配,那么另一方可能有权要求分得一部分或全部的收入,然而,在离婚过程中,一方擅自出卖夫妻共同拥有的房产,导致了财产损失,2、赔偿价值差额:如果房产被低价出售,导致财产价值减少,那么另一方可能有权要求赔偿价值差额。
-
【案例分析】男子偷偷炒股亏71万!法院:属于重大过错,应赔偿妻子!原告曹某与被告范某结婚后共同购买了一套房屋,后经双方协商将房屋出售。但范某未经曹某同意将大部分房款用于炒股,结果亏损了70余万元。曹某得知后将范某诉至法院,请求分割售房款。
一、二审法院均认为,范某的行为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重大过错,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支持了曹某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官网披露的判决书显示,曹某与范某于2004年2月10日登记结婚,2006年8月生育一女。婚后二人购得房屋,房屋登记在范某名下。
2020年12月20日,范某与刘某签订《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将涉案房屋以228万元价格出售。
房款支付细节如下:
房屋首付款为46万元,其中刘某于2021年1月6日向范某名下银行账户转账41万元,其余5万元转至曹某账户;
2021年3月12日,刘某向范某银行账户转入31万元;
2021年3月23日,刘某再向该账户转入房款90万元;
2021年4月8日,刘某又向该账户转入房款60万元;
2021年5月15日交房后,刘某向范某名下账户转款1万元。
拿到这笔钱后,范某声称给曹某房款共计33.29万元,其余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债务,炒股,支付女儿生活费及日常消费支出等,现房款已无剩余。其中,双方将首付款44.7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本息,剩余首付款1.29万元在曹某账户内。而房款150万元,范某则未经曹某同意,于2021年3月24日向股票资金账号转账89万元,而后再次转账55万元。
但是,经过他一番操作后,自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5月31日,范某从股票资金账号转出73万元,共计亏损71.12万元。范某称剩余房款另用于偿还信用卡41.17万元,偿还多名亲属共计30万元,范某还称借款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债务、炒股及家庭生活。
为证明房款和债务分配约定以及范某挥霍、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等主张,曹某向法院提交的2020年7月6日《房产分配协议》约定:女方占房产三分之二,男方占房产三分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范某与曹某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范某长期不顾曹某反对炒股,且炒股未经过曹某同意。范某则辩称炒股为正常投资,系为改善家庭生活条件,并非挥霍夫妻共同财产。
案件经法院审理,一审、二审法院认为,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于是,判决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北京高院经审理后认为,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
北京高院在裁判原文是:
本院经审查认为: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但一方非因生活需要在处分重大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与另一方协商一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本案中,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综上,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亦无不当。范某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的情形。
案号:(2023)京民申1855号
裁判时间:2023年6月13日
-
答一、参照协议书格式要求,房屋终身居住权协议书写格式如下:今有XXX的房子位于XX位置,XXXX与XXX为XX关系,现决定将该位置房产居住权送与XXX直至其死亡,房产一切处置权仍为XXX所有协议人:XXX,XXXXXX年XX月XX日二、协议书格式:1、标题:双方单位名称事由,协议书三部分组成。2、正文:条款内容协商目的协商目的责任协议的时间和期限协商目的条款和酬金{价格明确总额大写必须明确货币种类}履行条款期限违反条款的责任处理落款{签署}签署日期
-
以债权出资设立合伙企业(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某普通合伙企业)
内容: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中,一个合伙人或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则仅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普通合伙企业中,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普通合伙的合伙人均为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责任合伙企业由一个或几个普通合伙人和一个或几个责任有限的合伙人组成,即合伙人中至少有一个人要对企业的经营活动负无限责任,而其他合伙人只能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债务承担偿债责任,因而这类合伙人一般不直接参与企业经营管理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