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物业第三方保险赔偿怎么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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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珊律师 2022-08-04 542人收看
《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规定,因消费者逾期未支付费用,公用服务经营者加收违约金最高不得超过消费者逾期未支付费用的数额,如果只是物业部门预先印制的格式条款,新消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不公平格式条款损害消费者权益,尽管双方有约定,这种按每日1%收取的&ldquo,这样一来,服务部门加收的违约金就和《行政强制法》中&ldquo,更重要的是,地方政府要通过立法,填补社会管理方面的漏洞,例如规定经营服务部门收取违约金的标准,让法律明确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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