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不认可伤残就拿不到伤残赔偿金了吗,保险公司不认可伤残鉴定怎么办
导读:
保险公司不认可伤残,就拿不到伤残赔偿金了吗?
发生交通事故后,找保险公司赔偿时,保险公司不认可伤残等级,并提出因果关系鉴定,怎么办?保险公司不认可伤残,就拿不到伤残赔偿金了吗?
元甲律师: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行处理,才能获得理想的结果!给大家列举一个类似情况的成功案例!
2021年9月20日,肇事司机胡某驾驶一辆轻型厢式货车行驶至天津市某交叉路口时,没有按照交通规则行驶导致发生交通事故将王女士撞伤。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交警队进行了事故责任认定,轻型货车驾驶人胡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王女士无责任。
王女士被送往医院进行紧急救治,经医院诊断,此次事故造成王女士闭合性颅脑损伤轻型、创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皮肤挫伤(多发)、腰椎横突骨折等多处受伤。王女士自2021年9月21日至2021年10月8日住院治疗17天。
在回家休养期间,王女士正在为索要赔偿问题发愁,正巧一个好朋友前来看望自己,王女士与好朋友倾诉事故赔偿的担忧与迷茫,朋友向其介绍了专业与口碑兼具的北京市元甲律所,王女士咨询后顺利委托。
元甲律师在接案后立刻成立了专案组,全面了解案情并指导王女士家属准备证据材料。经专案组查询,胡某是轻型货车的驾驶人及所有人,该车辆在保险公司仅投保交强险,无商业险。
元甲专案组确定解决方案后,积极安排王女士进行伤残鉴定以及计算赔偿清单。王女士受伤后,最初检查是2个横突骨折,一段时间后再次检查是4个横突骨折。元甲律师在与保险公司进行和解谈判时,4处骨折达到评残标准,但是保险公司态度非常坚决,不认可王女士伤残等级!
为了帮助王女士获得伤残赔偿金,到最佳鉴定时间时,元甲律所办案律师将案件立案到法院,由法院依法摇号选择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经鉴定王女士的伤情构成十级伤残(赔偿指数10%),拿到鉴定结论后元甲律师多次联系保险公司谈和解,但是保险公司依然不予认可伤残等级,不同意赔偿伤残赔偿金,于是元甲律师及时联系法院安排开庭!
庭审中,保险公司的代理律师不仅不认可鉴定意见书,还坚持要提出因果关系鉴定。元甲律师团队提前准备好了全部的证据材料,并且凭借优秀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的庭审经验,使得本案开庭进行得非常顺利!最终法院联系鉴定机构出具了说明函,保险公司不再坚持提出因果关系鉴定。
2023年4月3日,收到了法院的判决书,判决支持了王女士的绝大部分诉讼请求,当然伤残赔偿金也得到了法院的支持,赔偿金额合计15万元!王女士激动地说:“元甲律所果然名不虚传,解决了我的赔偿难题,你们非常专业,太感谢你们了!”一面锦旗代表了元甲的专业与口碑!
案例来源: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以上为元甲律所办理过的真实案例,为确保个人和商业隐私,文中所有人物的名字均使用化名。
相关案例:
保险公司不认可伤残鉴定怎么办
2017年5月30日,小李所在的公司为他投保了团体险,其中意外残疾保险金额为50万元。
2018年8月29日,小李在工作时不慎滑倒,后被送至医院治疗。
2019年3月1日,小李单方委托鉴定机构进行了司法鉴定。
结果显示构成十级伤残。
后小李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保险公司拒绝赔付。
保险公司称,小李所做鉴定的标准是《人体损伤致残程序分级》,而非合同约定的《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
并且伤残鉴定是在合同规定的180天之后做的,因此不承担保险责任。
鉴定标准不同咋办?
司法鉴定中心根据《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标准作出的鉴定意见,是具有相关资质的鉴定机构按照法定的标准、程序、方法做出的专业评估结论。
在保险公司未提交其他证据予以推翻的情况下,可以作为确定小李伤情的依据。
比较前述二者评定标准,对于肢体关节损伤而言,《人体损伤致残程序分级》认定为十级伤残的标准更为严格。
小李受到的伤害为遗留右腕关节功能丧失30%。
即使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的《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行业标准)》标准,小李伤残等级也可以认定为十级伤残。
虽然鉴定标准有出入,但评定的伤残等级结果一致,保险金赔付比例不变。
其实质性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标准,并未违背合同目的。
另外关于180日的规定
该条款内容实质是保险人单方拟定的限制、排除被保险人获赔权利,免除保险人义务的条款,属于格式合同条款。
但保险公司并未将该条款列入责任免除条款中。
也未使用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文字、符号或者其他明显标志作出提示和履行明确说明义务。
因此该条款对小李不产生效力。
保险公司理应承担保险责任,最终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赔偿五万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