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未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_辞退无固定期限员工

导读:
员工不交纳社保,用人单位可以采取什么样的处理方式?其实很简单,如果员工不愿意交纳社保,他是没有任何选择的权利的,为什么?因为企业单位具有发工资的主动权,那么企业单位在发员工工资的过程中,直接从员工本人的工资当中扣除个人应当缴纳的部分就可以了,然后再发给员工,所以说员工是没有办法来控制这个社保缴费的。
那么作为企业单位来讲才是交费的主体,尤其是企业单位本身它需要承担员工较大部分的缴费比例,大约企业单位需要承担2/3,那么员工本人只需要承担1/3,所以说只要企业单位愿意给员工交纳,那么即便是员工自己不愿意交纳也是没有办法来控制的,因为毕竟是由企业单位来发放这个工资待遇并且交纳社保待遇。
所以说作为我们员工来讲,那么享受一份社保的待遇也是很正常的,因为毕竟拥有了社保,它的累计缴费年限才能够正常累积,并且达到一定的累积缴费年限以后才具备领取养老金的条件,所以说这个社保对于我们每一个人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直接关系到我们今后养老金待遇的高低。所以我们还是一定要参加社保的。
用人单位可以采取以下的处理方式:
一、员工不同意缴纳社会保险作为不符合录用条件之一由于员工不同意缴纳社会保险可能导致在发生重大工伤事故后,用人单位要承担的各种费用金额较高,社保机构在现阶段对于用人单位参保前发生的工伤又不承担任何责任。因而对于员工外出较多、工伤事故较多的用人单位,应当将员工不同意缴纳社会保险作为不符合录用条件之一,全面规避发生工伤的风险。
二、与员工签订协议约定不缴纳社会保险的补偿标准不得不承认有的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工资比较低,如果要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其自身的生存状况都存在比较大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用人单位要录用这类员工,只能由双方进行协商先由用人单位为其缴纳商业保险规避一定的工伤风险,之后按照每年度一定金额给予社会补偿。同时员工也承诺放弃对用人单位主张补缴社会保险的权利或者今后主张补缴社会保险费用的承担方式。
三、与双重劳动关系员工的原单位达成发生工伤后的处理协议如果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的下岗职工的所在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由于在新用人单位发生的工伤,不能使用原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规避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