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人请求分割遗产,是否也会受诉讼时效限制?

导读:
1.发生继承事实后及时对遗产做出分割
被继承人死亡作为可以引起物权变动的非法律行为,一经发生物权即发生变动。在分割前,各继承人为遗产的共同共有人。在我国,共有人请求分割共有物的请求权没有诉讼时效限制,继承人可以保持共有状态随时请求分割。但根据我们办理的大量案件来看,不及时进行遗产分割,继承人的共有财产很容易被变更登记、转让、出质,此时所产生的纠纷实质是属于侵权纠纷。根据《继承法》第8条规定(已失效),继承权纠纷提起的诉讼期限是两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犯之日计算。长时间不对遗产做出分割很容易造成权利被侵害。而遗产一旦被侵害,则属于继承权纠纷,适用于诉讼时效。法律不保护在权利上睡觉的人,因此在继承事实发生之后应当及时分割遗产,以保护属于自己的遗产份额不受侵害。
2.提醒读者注意诉讼时效的变化
2017年10月1日最新实施的《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将普通诉讼时效延长为三年,而《继承法》(已失效)作为典型的民事规范,按照新法优于旧法的法律适用规则,现在继承权纠纷提起的诉讼期限也应随之适用三年的规定。
(我国并不是判例法国家,本文所引述分析的判例也不是指导性案例,对同类案件的审理和裁判中并无约束力。同时,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司法实践中,每个案例的细节千差万别,切不可将本文裁判观点直接援引。北京云亭律师事务所律师对不同案件裁判文书的梳理和研究,旨在为更多读者提供不同的研究角度和观察的视角,并不意味着北京云亭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文案例裁判观点的认同和支持,也不意味着法院在处理类似案件时,对该等裁判规则必然应当援引或参照。)
相关法律规定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 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 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 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 赠。
第二百三十条 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 生效力。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 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 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 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 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 申请决定延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