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样写遗嘱才有法律效果(遗嘱怎么写遗产留给孩子)

导读:
立遗嘱是为了保障自己的财产权益,避免子女出现纠纷。那么怎样写遗嘱才有法律效果呢?大家知道什么样的情况下会有法律效果吗?今天我们就来了解一下。
1、立遗嘱人应亲自到公证处办理。
遗嘱人应当亲自到公证处办理遗嘱登记手续,立遗嘱人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书。代书遗嘱必须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立遗嘱人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立遗嘱人不一致的,以最后的签名为准。
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立遗嘱人为证明自己是代书遗嘱的权利人和见证人,应当提供身份证明。没有身份凭证的,不得作为立遗嘱人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均没有继承权。
2、遗嘱应当由立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如果没有亲笔书写的遗嘱,那么就必须有见证人在场见证或者立遗嘱人自己书写,以确保遗嘱有效。另外,需要注意的是遗嘱订立时间与实际死亡时间不一致或者在同一公证机构的遗嘱,则该内容无效。
在遗产继承中存在“公证遗嘱优先”的情况,因为对于公证形式的遗产继承而言,只要是法律、法规规定公证遗嘱有效、合法有效的情形下,就会产生“公证合同优先”的效力。反之则不存在“公证遗嘱优先”的情况。
所以在涉及到遗产继承时如果没有上述情况的话,那么最好还是去公证员那里进行公证;但如果因为立遗嘱人未办理相关手续导致遗嘱不能生效的话,则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
3、遗嘱内容必须合法。
遗嘱内容必须合法,即遗嘱必须合法有效。只有合法有效的遗嘱才能被视为有效遗嘱,如代书、录音遗嘱等。
4、立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危急情况解除后,应当及时立公证遗嘱处分危急的遗产。
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5、公证遗嘱是由被继承人的法定代理人或者其授权人员代为书写并签名的书面形式。
根据我国《继承法》规定,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到公证机关进行登记,才能有效。公证遗嘱是由法定继承人、受遗赠人共同签名确认的书面形式。如果没有办理委托公证,则遗嘱只能被视为自书遗嘱,不能被视为代书、录音等形式。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都会有这样的疑问,遗嘱怎么写才有法律效果呢?今天我们就来了解一下怎么样写遗嘱才有法律效果,一起来看看吧。首先我们要了解遗嘱的概念,遗嘱是一种人生前所立的书面形式的遗嘱。立遗嘱,就是在死者生前通过合法程序订立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遗嘱,以明确其在去世后有关遗产分配、继承、处分等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那么我们要怎么写才能有效呢?
6、内容必须真实,有法律效力
遗嘱的内容必须真实,是指遗嘱人所立的遗嘱必须是为自己所有或处分的财产,不能是虚构或伪造出来的。否则,就会产生无效或者可撤销,导致立遗嘱者不能实现其立遗嘱的目的。因此,遗嘱人在订立继承或遗赠时一定要如实陈述自己的真实情况;
若所留遗产给他人后又改变了遗嘱,就会造成合法财产与不合法财产并存,并最终导致遗产继承人之间发生纠纷。如果没有写明被继承人所留遗言中哪些是真实的、哪些是虚构出来的,则很容易造成遗嘱无效或者可撤销。例如:李大爷写了一份有五个子女参与继承或遗赠的遗嘱给儿子、孙子、孙女等多个家庭成员,其中儿子、孙子等几个被继承人都表示愿意按父亲所立内容进行处理。
李大爷去世后,他留下了一套房产,而其中儿子、孙子、孙女均对该房产没有表示出继承或遗赠意愿,而被继承人都在与他人同居生活中不作为家庭成员参与遗产处理,那么李大爷所遗留下的房产就应由这些人继承或遗赠。
7、遗嘱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继承法》规定,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也就是说不能因自己年龄、智力等原因而无法判断自己是否能够处分自己的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9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效力低于法定继承或者遗赠,遗嘱中处分的财产没有实际支配功能并不影响遗嘱的效力。
所以遗嘱人立遗嘱时要注意年龄及智力方面的问题,同时还需要注意立遗嘱人是否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我国《继承法》第42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者所订立的遗言,不受法律保护。这就说明了没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言如果有被监护人在知情后仍然要按照法定继承进行处理。这就要求遗嘱人在订立时要与监护人签订书面协议或公证遗嘱。
8、公证遗嘱效力高于自书遗嘱
遗嘱的效力,根据《继承法》规定,遗嘱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立遗嘱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但是,公证遗嘱的效力高于自书遗嘱。因为自书遗嘱是由立遗嘱人亲笔书写并签名的,是法定形式。因此,如果一份自书遗嘱是在立遗嘱人死亡后才产生效力的。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老年人都有这样的疑惑:我有两份公证证书是可以直接给孩子们留下财产吗?其实根据《继承法》规定,公证形式和自书形式并不冲突:自书方式订立的公证文书由见证人在场等情况下签名;而公证方式订立的自书或者代书遗嘱由立遗嘱人和其他见证人在危急情况消失后2个月内签署确认受胁迫一方权利的文件并签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