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赔偿明细表2023(交通事故赔偿明细表)

导读:
交通事故赔偿明细表,是指发生交通事故后的赔偿情况。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包括财产损失和人身损害。交通事故的财产损失是指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而实际获得的各种赔偿,如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及住院伙食补助费等,还有受害人因伤残而实际获得的收入减少所造成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和赔偿计算标准,在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害后,受害人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申请,请求侵权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3条至《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第62条有关规定,受害人请求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由侵权人承担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项目(含交强险、商业三者险)的赔偿费用: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依照本法第122条和第124条有关规定获得赔偿。
一、医疗费
医疗费按照实际发生数额计算。受害人确有必要进行抢救治疗的,应当按照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实际损失。医疗机构有证据证明其存在过错或者与受害人之间有因果关系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但应当减轻其责任不能免除赔偿义务人的责任。医疗费按照实际发生数额计算,并按照药品目录、诊疗项目与服务费用比例相适应的原则确定赔偿金额。实际支付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中,应当载明药品名称、规格、数量、价格和药品批号等有关内容。
二、误工费
误工费是指受害人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工资收入和其他劳务收入。
三、护理费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计算方法确定;实际损失数额应当以司法鉴定结论为准。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费标准,但最长不超过20年。
四、交通费
交通费是指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票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和次数一致,相关票据应当与发票相符。住宿费根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确定。交通费按照实际发生原则计算,赔偿义务人应当以发票为凭。
五、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