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无过错责任原则_无接触交通事故怎么认定责任

赵金保律师 2023.01.1019人收看
导读:
无接触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无接触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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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元甲交通律师

    2024/1/18 10:0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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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车祸死亡,家属对责任划分不认可,复核成功率有多大? 2023年3月某日凌晨3点多,在北京市某条高速上发生了一起悲剧。 老王正驾驶着货车为东家送货,在行驶过程中没想到一下子和前面一辆重型货车相撞! 由于是高速路,车辆行驶速度较快,两车猛烈相撞使老王所驾驶的货车严重毁损! 七零八落的车辆零件散落一地,都看不出货车原本的样子了,更严重的是老王当场就被车祸夺去了生命。 随着交警不断深入处理,逐步查明了对方司机的后方反光涂装不合格、车辆超载等问题,但仍没拗过追尾这条“大腿”,给老王定了个主要责任。 拿到事故认定书的那一刻,老王的家人无法接受这样的结果! 老王作为家里顶梁柱般的存在,上有70多岁的老母亲体弱多病,需要全程照顾;下有3个子女,尚未成家立业;妻子也年过半百,无经济收入。 面对一家之主的老王生命戛然而止,一家人这些天都在泪水中度过。 在悲痛之余,让一家人更心急如焚的是对主责不认可,怎么申请复核更改责任的问题。 他们一无显赫的家世背景、二无广泛的人脉资源,打听来打听去也只限于亲戚朋友的七言八语,也没有得出个所以然来。 复核申请的时间很短,按以往的经验来看复核成功的难度非常大! 一家人商量后认为,眼下最紧急的是找一家专业的律所来处理,才有可能得到想要的结果! 于是找到了北京市元甲律所,希望帮他们提请复核,查清事实争取责任。 02 律师专业复核 成功更改责任 元甲律师团队介入后,协助家属一同梳理事故情况及复核思路,在蛛丝马迹中有了重大发现: 对方在询问谈话中有明确表示过其车辆出现故障,而这一事实却并未被交警在认定书上写明。 元甲办案人员抓紧短暂的复核时间向警方申请查阅卷宗,明确了对方的货车型号及笔录中记载的自认车辆发生故障的情况。 “高速路上、发生故障、正规货车......”种种迹象在专业的元甲交通办案团队眼下串成了完整的证据链。 高速上有不得低于60km/h的最低限速,以及更为严格的车辆故障处理规范,而且目前正规的重型半挂车都统一装配了北斗车辆行驶数据记录仪记录行驶速度。 元甲团队以此为切入点,强调对方车辆发生故障后处理不当,在高速路上低于最低限速行驶增添其他车辆行车风险的重要原因,向复核机关提请了复核。 在元甲律师的专业处理和不懈努力下,终于迎来了好消息! 复核成功改变责任比例,从认定老王为主责,到以原交警队部分事实未认定为由发回重新认定,成功改判为双方同等责任! 03 案件亮点 抓住目前正规货车统一安装北斗监控系统的新形势让对方车速情况有迹可循,以高速路上行驶的特殊规定为切入明确对方被遗漏的严重违法事实。 04 办案感悟 俯瞰事件的全貌,并锁定可能通行的道路,这是办案人员久经锻炼后才能掌握的能力。 寻求拥有这份能力的专业人士来代理案件,才能穿透困境中的阴霾,通向澄澈透亮的未来。坚持不懈,据理力争,才有峰回路转,柳暗花明。 在交通事故的复核中,上级复核机关受理复核后仅对复核提出的异议及事故卷宗进行书面审核,如复核者未能剖析出事故认定中的错误,则大概率会收到一份维持的结论。 事故认定经过专业人员的分析后,有的放矢地提出复核,并匹配相关证据,才有可能削尖了脑袋,成为复核成功的那10%!
  •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出来后,当事人可以协商处理赔偿事宜。当事人可以要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什么是无过错责任原则_无接触交通事故怎么认定责任

    什么是无过错责任原则_无接触交通事故怎么认定责任

    内容:无接触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2023.01.1019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

    2024/1/18 10:0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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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事故“私了”后,还能反悔吗? 2021年2月28日,原告赵某驾驶的车辆与被告张甲驾驶的车辆发生碰撞,事故发生后,原告赵某委托其丈夫即原告刘某处理与被告的纠纷。 原、被告双方协商原告预付给被告50 000元,用于被告的车辆修理、入院检查,预付的款项多退少补。 事故当天,刘某通过银行账户将50 000元转入指定的张乙(张甲的妹妹)的银行账户。现刘某、赵某以张甲、张乙、孙某治疗伤情及修理交通事故中受损车辆仅花费12 000元、余款38 000元拒不返还构成不当得利为由提起诉讼,要求返还上述38 000元款。 张甲、张乙、孙某辩称:案发时,赵某存在酒驾嫌疑,当时刘某为了平息该交通事故,阻止张甲报警,并提出支付5万元款项后私了此事。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1年2月28日17时许,原告赵某驾驶宝马车辆与被告张甲驾驶的长城车辆发生碰撞,同日17时04分,张甲拨打122电话报警。此后,原告刘某、第三人孙某分别赶到现场协商处理,被告张甲入医院治疗。因刘某劝阻,张甲取消报警。经协商后,刘某于同日19时12分许将50 000元款项转至张乙银行账户。张乙收到上述款项后随即转给张甲。 此后,自2021年7月5日至2022年11月17日,刘某因支付50 000元款项,以张乙、孙某、张甲等构成不当得利为由先后四次向法院起诉,其中,两次以撤诉结案,两次以当事人不适格驳回起诉。 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刘某、赵某的诉讼请求。宣判后,刘某、赵某提出上诉。二审过程中,刘某、赵某自愿撤回上诉,法院二审裁定:准许刘某、赵某撤回上诉。一审民事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法官说法 本案案件标的额较小,只有3万余元,但双方当事人对于案件事实争议较大,这也是所有不当得利纠纷案件的共同特点。原告一方认为,其支付给被告的5万元款项是处理交通事故的预付款,在交通事故处理完毕后多退少补;被告一方则认为,原告所支付的5万元款项是一次性处理交通事故的所有费用,不存在多退少补,且原告赵某当时系酒后违法驾驶车辆。 本案中关于款项的交付仅系口头协商,双方没有出具书面证据,双方当事人也不能提供现场目击证人出庭作证,因此,给案件审理和事实认定带来较大的难度。在该案件审理之初,主审法官曾考虑根据如下思路作出处理:以原告没有证据证实交付的5万元系预付款后期多退少补,径行驳回其诉讼请求。 此后,主审法官经过慎重考虑后认为,根据上述思路,固然可以对案件作出快速处理,处理结果也不违反法律规定,但由于没有对存在争议的事实作出认定,所以难以让当事人信服,社会效果也不好。因此,应当在根据双方当事人所举证据认定事实的同时,还应根据生活经验、人情世故、法律法规,在最大程度上对存在争议的事实进行还原和推定,据此结合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公正合法的判决,力争取得更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作为原告一方的当事人,在被告不认可其提出的诉求及事由的情况下,如果其所举证据不能证实其主张的事由,依法须承担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原告刘某、赵某主张,其支付的50 000元款项,是供张甲修理车辆及住院治疗伤情费用、剩余(不足)部分多退少补,张甲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花费12 000元左右,剩余的38 000元款项应作为不当得利予以返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第九百八十五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即:谁主张,谁举证。在本次庭审中,刘某、赵某所提交的主要证据是刘某通过张乙向张甲转账的银行交易明细一张,该证据仅能证明存在转账的事实,无法证实其曾与对方达成50 000元款项用于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后余款多退少补的事实,其所提交的先前起诉案件庭审笔录一页也仅能证实张甲在该案件庭审中曾自述购买车辆花费70 000元、维修车辆花费10 000余元、治疗伤情花费检查费用2 000余元且伤情尚未痊愈。综合原告所举以上证据,无法证实其曾与张甲达成50 000元款项用于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后余款多退少补的口头协议的事实。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第二款规定:“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刘某、赵某作为对其所主张的被告构成不当得利的事实负有举证责任的原告一方,所举证据不能证实上述事实,故依法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你可以在收到事故认定书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警部门申请复核。
  • 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时该怎么处理

    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时该怎么处理

    内容:结合《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对于事故认定的具体要求和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具体内容的规定,可以确定申请复核需重点关注以下问题:1、事实是否清楚,适用法律是否正确交通事故认定书对于事故的基本事实的记载是否客观全面,适用法律是否正确,3、复核后,检察院作出批捕决定怎么办旧的事故处理程序规定(104号令)会终止复核,新规下,复核程序正常进行,交警部门将受理当事人复核申请的有关情况告知作出决定的检察院,4、复核后,当事人起诉,法院受理怎么办旧的事故处理程序规定(104号令)会终止复核,新规下,复核程序正常进行,交警部门将受理当事人复核申请的有关情况告知受案的人民法院。

    2024.04.23655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

    2024/1/18 9:5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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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车辆被撞,法院支持折旧费吗? 2023年3月,吴某驾驶一轻型栏板货车因操作不当碰撞到由张某驾驶的一轻型箱式货车,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当地交通警察大队认定,吴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张某在其车辆维修完成后提起诉讼,以其车辆受损导致严重贬值,且今后在使用车辆过程中的保养和修车将产生重大损失等为由,要求赔偿其折旧费30000元等费用。 裁判结果 一审法院认为: 因车辆折旧费非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赔偿范围,对该诉讼请求一审法院不予支持。 二审法院认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之规定,本案中,张某诉请的车辆折旧费不属于法律规定的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赔偿范围,且该车辆使用多年,张某亦未提交证据证实其主张的折旧费30000元系如何计算认定的。因该项请求无事实和法律依据,二审法院不予支持。 法官说法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车辆折旧费(即贬值损失)不属于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赔偿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网“关于交通事故车辆贬值损失赔偿问题的建议”的答复,最高人民法院认为: (1)虽然理论上不少观点认为贬值损失具有可赔偿性,但仍存有较多争议,比如因维修导致零部件以旧换新是否存在溢价,从而产生损益相抵的问题等; (2)贬值损失的可赔偿性要兼顾一国的道路交通实际状况。在事故率比较高、人们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尚需提高的我国,赔偿贬值损失会加重道路交通参与人的负担,不利于社会经济发展; (3)我国目前鉴定市场尚不规范,鉴定机构在逐利目的驱动下,对贬值损失的确定具有较大的任意性。由于贬值损失数额确定的不科学,导致可能出现案件实质上的不公正,加重侵权人的负担; (4)客观上讲,贬值损失几乎在每辆发生事故的机动车上都会存在,规定贬值损失可能导致本不会成诉的交通事故案件大量涌入法院,不利于减少纠纷。 因此,在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对车辆折旧费的认定持谨慎态度,原则上不予支持,仅在少数特殊、极端情形下,可以考虑予以适当赔偿,但必须慎重考量,严格把握,以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公平公正。
  • 如果一方拒绝签署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通过其他方式交付。交付成功后,即使一方不签字,事故认定书也将生效。当事人应当根据事故认定书协商处理赔偿事宜。
  • “无接触式”交通事故如何进行事故责任认定呢?

    “无接触式”交通事故如何进行事故责任认定呢?

    内容:一般情况下,交通事故的发生可以分为两种:第一种是双方发生碰撞而造成人员或者财产伤亡引发的交通事故,第二种则是责任划分相对复杂的“无碰撞交通事故”,即虽然双方没有发生直接接触,但一方的驾驶行为对另一方的事故具有影响,这种时候也认为双方当时是发生了交通事故。

    2024.04.16938人收看
  • 交通事故在线咨询

    2023/8/7 9:3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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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事故在线咨询:电瓶车闯红灯被撞了怎么划分责任? 电瓶车闯红灯被撞的交通事故人们普遍关心的是如何划分责任。根据相关规定,如果对方没有任何违法行为,那么闯红灯的一方(电瓶车)将需要承担全部责任。 对于非机动车闯红灯被机动车撞的情况,也适用同样的原则。如果对方在事故中有违法行为,如超速或酒驾,那么对方将负次要责任,而闯红灯的一方则负主要责任。然而,如果对方没有任何违法行为,闯红灯的一方将承担全部责任。 骑车闯红灯是一种危险行为,很容易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我国相关规定,电瓶车、非机动车以及骑车闯红灯的行为都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尽管在不同情况下,责任划分有所不同,但这些规定的目的是为了减少违规行为的发生,以确保交通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 交警开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最长期限的规定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 无接触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无接触事故责任怎么判定

    无接触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无接触事故责任怎么判定

    内容: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碰撞”并非构成交通事故以及承担责任的必要条件,只要当事人的行为与损害结果具有因果关系,并对此存在过错,即使双方未发生“接触”,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无接触式”交通事故也属于保险理赔范畴,保险公司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023.07.28189人收看
  • 交通事故在线咨询

    2023/8/7 9:1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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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事故在线咨询:交通事故对方全责不配合怎么办? 不承担交通事故责任一方,如果有伤者,先治疗,治疗费用方面,负全责一方如果不垫付,可以申请交警部门,要求其垫付医疗费,当然,这些措施仍然无效,只好自己先行垫付治疗了。 待伤者病情稳定,要求交警部门进行调解,调解不成,或一方不服调解协议的,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如果没有伤者,交通事故只造成物损,不承担交通事故责任的一方,可以根据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直接提起诉讼。
  • 交通事故的责任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道路交通事故的作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进行划分。因双方或以上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应当根据其行为对事故的作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开出了怎么赔偿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开出了怎么赔偿

    内容:事故认定书出来后,基本上事故责任就明确了,事故责任明确,那么,谁来赔偿的问题也就可以大致确定,但是否谈赔偿以及如何谈还需进一步观察,受以下因素影响:1.谈赔偿时间(1)造成人员死亡的,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受害人可以委托具备伤残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拿到构成伤残级别的认定书,从而主张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特殊项目赔偿,事故认定书是交通事故理赔的基础,在其下达后,就可以开展赔偿的相关事宜了。

    2024.03.15259人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