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离婚需要什么证据(家暴离婚需要什么证据材料)

导读:
家庭暴力是指夫妻一方对另一方实施的身体、精神等方面的摧残和折磨。随着社会的发展,女性地位提高,越来越多的妇女加入了离婚大军。而在离婚中往往会出现无过错方要求对方补偿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精神损失费、一次性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情况。那么,家暴是否可以作为离婚时无过错方获得离婚赔偿的条件?家暴是否属于可起诉离婚的情形?
1、证人证言
证人证言是法院审理家庭暴力案件中必不可少的证据,证人证言能直接证明加害人的存在和实施家庭暴力行为。如果有可能的话,当事人还可以请律师陪同自己一起去报警或者询问目击他人。因为有一些家庭暴力案件双方都有一定的影响,而证人往往是其中一方当事人的亲属,所以一定要找个关系比较好的人陪同前往报警,这样才能让警察尽快出警处理相关的情况。除此之外,因为法院审理案件时一般都是按照案件事实来进行审理的,所以在调查取证时也要提供一定程度上证明夫妻双方之间存在暴力行为或矛盾。
2、证人证言或视听资料
证人证言或视听资料是证明案件事实的重要证据,如果受害人是妇女,那么妇女遭受家庭暴力时有在场的证人的证言很重要。如果受害人曾经遭受过家庭暴力,那么在取证时就需要将受害情况记录下来,以便将来进行诉讼时能够有直接有效的证据支撑。家庭暴力属于夫妻共同生活范畴,因此涉及到这方面问题的证据很多,比如是否有共同生活的人、是否同住一屋、是否与其他异性保持过密切关系等等。在取证时要注意这些证据之间相互联系和印证情况。
3、相关的鉴定结论
如果存在家暴的情况,当事人可在离婚诉讼中要求对被害人进行司法鉴定。司法鉴定是一种合法的证据形式。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有权申请司法鉴定。如果有鉴定人出庭的话,应由其到庭;如果没有鉴定人出庭的话,则当事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新鉴定。在《婚姻法》及司法解释(一)中规定,家庭暴力案件因其特殊的社会背景和历史原因,很难得到法院支持。所以当事人需要在案件开庭前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以确保自己能够提交一个完整的证据链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4、其他证据。
包括但不限于:公安机关对家庭暴力的认定、证人证言和笔录;居委会、村委会、妇联等组织出具的家暴事实情况证明;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等。


